《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12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03-604頁
城鎮化是城鄉協調發展的過程。沒有農村發展,城鎮化就會缺乏根基。有些地方錯誤理解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幹了一些“以城吞鄉、逼民上樓”的事,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絕不是要把農村都變成城市,把農村居民點都變成高樓大廈。
《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12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05頁
城市規劃要由擴張性規劃逐步轉向限定城市邊界、優化空間結構的規劃。城市規劃要保持連續性,不能政府一換屆、規劃就換屆。可以在縣(市)探索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土地利用規劃的“三規合一”或“多規合一”,形成一個縣(市)一本規劃、一張藍圖,持之以恒加以落實。
《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12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07頁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一定要看到,農業還是“四化同步”的短腿,農村還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農業基礎穩固,農村和諧穩定,農民安居樂業,整個大局就有保障,各項工作都會比較主動。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58頁
我們必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不斷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始終把“三農”工作牢牢抓住、緊緊抓好。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58頁
“洪範八政,食為政首。”我國是個人口眾多的大國,解決好吃飯問題始終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毛澤東同誌說:“吃飯是第一件大事。”手中有糧,心中不慌。我國十三億多張嘴要吃飯,不吃飯就不能生存,悠悠萬事、吃飯為大。隻要糧食不出大問題,中國的事就穩得住。這個道理大家都懂,但在實際工作中特別是在農業形勢好的時候,往往容易麻痹鬆懈。因此,我首先要特別強調一下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問題。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59頁
總體看,我國糧食安全基礎仍不穩固,糧食安全形勢依然嚴峻,什麼時候都不能輕言糧食過關了。在糧食問題上不能僥幸、不能折騰,一旦出了大問題,多少年都會被動,到那時誰也救不了我們。我們的飯碗必須牢牢端在自己手裏,糧食安全的主動權必須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61頁
我們的飯碗應該主要裝中國糧。立足國內基本解決我國人民吃飯問題,是由我們的基本國情決定的,也是我們一以貫之的大政方針。一個國家隻有立足糧食基本自給,才能掌握糧食安全主動權,進而才能掌控經濟社會發展這個大局。靠別人解決吃飯問題是靠不住的。如果口糧依賴進口,我們就會被別人牽著鼻子走。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61頁
怎麼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過去我們強調保全部、保所有品種,這是當時曆史條件下的唯一選擇,而我們基本也做到了。現在,國內糧食需求增長很快,糧食安全要靠自己保全部,地不夠,水不夠,生態環境也承載不了。在這種情況下,就要進一步明確糧食安全的工作重點,合理配置資源,集中力量首先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62頁
十八億畝耕地紅線仍然必須堅守,同時還要提出現有耕地麵積必須保持基本穩定。極而言之,保護耕地要像保護文物那樣來做,甚至要像保護大熊貓那樣來做。堅守十八億畝耕地紅線,大家立了軍令狀,必須做到,沒有一點點討價還價的餘地!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62-663頁
農村基本經營製度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堅持黨的農村政策,首要的就是堅持農村基本經營製度。堅持農村基本經營製度,不是一句空口號,而是有實實在在的政策要求。具體講,有三個方麵要求。
第一,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這是堅持農村基本經營製度的“魂”。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這是農村最大的製度。農村基本經營製度是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製的實現形式,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礎和本位。堅持農村基本經營製度,就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