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扶貧不是慈善救濟,而是要引導和支持所有有勞動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雙手開創美好明天。對貧困人口中有勞動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資源,但缺資金、缺產業、缺技能的,要立足當地資源,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牧則牧、宜商則商、宜遊則遊,通過扶持發展特色產業,實現就地脫貧。對這類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要把脫貧攻堅重點放在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上,著重加強農田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和技術培訓、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建設,特別是要解決好入村入戶等“最後一公裏”問題。要支持貧困地區農民在本地或外出務工、創業,這是短期內增收最直接見效的辦法。勞務輸出地政府和輸入地政府,對貧困人口外出務工要多想辦法、多做實事。
二是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存條件惡劣、自然災害頻發的地方,通水、通路、通電等成本很高,貧困人口很難實現就地脫貧,需要實施易地搬遷。這是一個不得不為的措施,也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程,政策性強、難度大,需要把工作做深做細。各地在移民搬遷中幾乎都遇到了一個問題,就是越貧困的農戶越拿不出錢,結果就越享受不到政府補助。要通過整合相關項目資源、提高補助標準、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發放貼息貸款等方式,拓寬資金來源渠道,解決好扶貧搬遷所需資金問題。要做好規劃,合理確定搬遷規模,區分輕重緩急,明確搬遷目標任務和建設時序,按規劃、分年度、有計劃組織實施。要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確定安置點,盡量搬遷到縣城和交通便利的鄉鎮及中心村,促進就近就地轉移,可以轉為市民的就轉為市民。要想方設法為搬遷人口創造就業機會,保障他們有穩定的收入,同當地群眾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一些貧困群眾雖然生活艱難,但故土難離觀念很重。要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尊重群眾意願,加強思想引導,不搞強迫命令。
三是生態補償脫貧一批。在生存條件差、但生態係統重要、需要保護修複的地區,可以結合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探索一條生態脫貧的新路子。不少地方既是貧困地區,又是重點生態功能區或自然保護區,還是少數民族群眾聚居區,如西藏、四省藏區、武陵山區、滇黔桂部分貧困地區等。要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複力度,增加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擴大政策實施範圍。要加大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力度,對貧困地區二十五度以上的基本農田,可以考慮納入退耕還林範圍,並合理調整基本農田保有指標。中央財政用於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資金使用不夠精準,有些被省裏截留平均分配了,有些撥付到縣裏後被挪作其他用途了。要做些改革,比如,結合建立國家公園體製,可以讓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就地轉成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從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中拿出一點,作為他們保護生態的勞動報酬。
四是發展教育脫貧一批。治貧先治愚,扶貧先扶智。教育是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治本之策。目前,一些貧困地區教育發展麵臨很大困難,由於各種原因,貧困家庭孩子輟學失學還比較多,“讀書無用論”觀點也有所蔓延,不少貧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程度同普通家庭的差距在擴大。貧困地區教育事業是管長遠的,必須下大氣力抓好。脫貧攻堅期內,職業教育培訓要重點做好。一個貧困家庭的孩子如果能接受職業教育,掌握一技之長,能就業,這一戶脫貧就有希望了。國家教育經費要繼續向貧困地區傾斜、向基礎教育傾斜、向職業教育傾斜,特崗計劃、國培計劃同樣要向貧困地區基層傾斜。要幫助貧困地區改善辦學條件,加大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力度,建立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機製。要探索率先從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學生開始實施普通高中教育免學(雜)費,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雜)費政策,實行大城市優質學校同貧困地區學校結對等幫扶政策。要對農村貧困家庭幼兒特別是留守兒童給予特殊關愛,探索建立貧困地區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係。近年來,在農村留守兒童中發生的一連串令人痛心的事件警醒我們,扶貧政策從設計到落實都要更加人性化、更加精細化,讓貧困家庭孩子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五是社會保障兜底一批。目前,貧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有二千萬至二千五百萬人。到二〇二〇年難免還有這樣的貧困人口,要由社會保障來兜底。這就涉及農村扶貧標準和農村低保標準相銜接的問題。目前,農村扶貧標準由國家統一確定,而農村低保標準則由地方確定,相當多地方兩個標準有一定差距。要統籌協調農村扶貧標準和農村低保標準,按照國家扶貧標準綜合確定各地農村低保的最低指導標準,低保標準低的地區要逐步提高到國家扶貧標準,實現“兩線合一”,發揮低保線兜底作用。還要加大其他形式的社會救助力度,對因災等造成的臨時貧困群眾要及時給予救助,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五保供養等社會救助製度的統籌銜接。
《在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1月27日)
要大力加強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從貧困發生原因看,相當部分人口是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的。俗話說天有不測風雲。要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製度,對因病致貧或返貧的群眾給予及時有效救助。
《在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1月27日)
農村貧困人口如期全部脫貧,有一點必須指出並加以強調,就是要保持農業穩定和農民收入持續增長。農村人口脫貧與農民收入增長直接相關。如果農民收入降低,就可能導致已經脫貧的人口重新返貧,甚至可能造成新的貧困人口。所以,要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完善農民收入增長支持政策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