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上兵伐謀——正說《謀攻篇》(1 / 3)

本篇主要論述如何運用謀略以奪取軍事勝利的“全勝”戰略問題。“上兵伐謀”、“不戰而屈人之兵”是孫子所汲汲追求的用兵藝術的最高境界,也是全篇的核心思想。孫子認為,“百戰百勝”並非用兵的最佳手段,高明的戰爭指導者應該做到“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從而實現戰略上的“全勝”。同時,孫子認識到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這樣的境界並非容易,所以他也立足於通過戰場交鋒來贏得勝利。為此,他提出了一係列正確的戰術運用方針:“十圍”、“五攻”、“倍戰”、“敵分”、“少逃”、“不若避”。在本篇中,孫子還指出不諳軍事的君主幹預戰場指揮的危害性,強調了“知勝”的五個基本條件,並在篇末揭示了“知彼知己者,百戰不殆”的著名軍事規律,這一規律直到今天仍具有重大的啟迪意義。

本篇題為“謀攻”,意思就是運用謀略戰勝敵人。篇中集中論述了以“全勝”為最高理想的伐謀思想,並深入探討了有關這一戰略思想實現的方法和條件。“上兵伐謀”、“不戰而屈人之兵”是孫子所追求的軍事藝術的最高境界,也是全篇的中心思想。本篇在《孫子兵法》全書中的地位和價值不亞於《計篇》、《虛實篇》等重要篇章,對從事現代軍事鬥爭以及其他社會活動亦不無積極的啟示意義,值得認真吟詠,仔細體味。

在古代希臘神話裏,戰神阿瑞斯的形象是手執銳利的長矛,驍勇剽悍,能征慣戰的勇士;然而,中國的情況卻不一樣,在中國人的心目中,那豹額環眼、有萬夫不當之勇的張飛,手持方天畫戟、騎著赤兔馬橫掃千軍的呂布之流,不過是一介武夫而已,“赳赳武夫,公侯幹城”,勇則勇矣,但不會有多大的出息。真正的“戰神”,是那手搖鵝毛扇、未卜先知的諸葛亮,是胸藏韜略、能演算“推背圖”的劉伯溫。這種傳統文化心理積澱現象,啟示著中國古典兵學的一個基本特征:“攻人以謀不以力,用兵鬥智不鬥多。”

的確,奇謀妙策,龍韜虎略,千百年來都是無數軍事理論家在構築其兵學理論體係時最為傾心、情有獨鍾的命題,也是刀光劍影、鐵馬金戈戰爭舞台上嘹亮的主旋律。它們的核心含義隻有一個:依靠謀略戰勝敵人,依靠大腦贏得勝利,用最小的代價來達到預定的戰略目標,即所謂“謀攻敵之利害,當全策以取之,不銳於伐兵攻城也”。這是中國古典軍事理論最明快最深沉的主題,反映在戰爭史圖卷上,便是“上兵伐謀”的勝利實踐貫穿於始終。不信的話你就去翻翻中國的史書,它們往往對戰前的謀劃情況加以繪聲繪色的記載,怎樣鬥智,如何設謀,可謂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可是對戰場交鋒的具體細節,卻大多是一筆帶過,語焉不詳,一句“大破之”、“大敗之”便草草了結了。

中國古代軍事家推重廟算、重視謀略絕不是偶然的。因為很顯然,戰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智謀的較量,大腦比手腳管用,計謀比力氣有效,“深謀遠慮”往往便是勝利的代名詞,成功的敲門磚。勝利經驗的啟示和失敗教訓的警戒,使得古人情不自禁引吭高歌“以計代戰一當萬”,“謀定事舉,敵無不克”,“貴謀而賤戰”遂成為經受住血與火洗禮的鐵的規則;而兵貴用謀的極致,自然是兵聖孫武所汲汲倡導的“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理想境界。

孫子是中國古代首屈一指的軍事謀略大師,《孫子兵法·謀攻篇》是中國軍事謀略學的奠基之作。它高屋建瓴,大氣磅礴,要言不煩,主旨鮮明地揭示了用兵打仗的理想之境以及達到這一境界的必由之路。其中心思想是論述如何運用高明的謀略,來實現戰略上的“全勝”。以“智”用兵,以“謀”製敵,知彼知己,計出萬全,就像一條堅韌的紅線,貫穿於本篇的始終,從而使得本篇成為中華智慧的化身,古典謀略的淵藪。

1.“全勝”戰略的兩個層次

戰爭是流血的政治,它固然是社會進步、文明嬗遞過程中一個不可逾越的階梯,但是,它對物質、文化的毀耗,對生命的吞噬等種種嚴重後果也同樣顯而易見。所以,曆史上真正偉大的軍事家,出於對人類命運的終極關懷,都致力於在確保戰略目標實現的前提下,尋找最大限度減少戰爭傷亡和損失的道路,兵聖孫武就是這方麵最傑出的代表之一。他所找到的道路即所謂的“全勝”理論,提出的方案便是“必以全爭於天下”,做到“兵不頓而利可全”。

從全篇文字來看,“全勝”思想包含兩個主要層次,一是追求“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理想境界,二是在不得已而用兵作戰的情況下,盡可能減少損失,實現破中之全。前者是高層次的“全勝”,而後者則是相對低層次的“全勝”,然而兩者相互彌補,相得益彰。

孫子認為“百戰百勝”,表麵上轟轟烈烈,風光無限,其實是“如魚飲水,冷暖自知”,並非用兵打仗的上乘境界,惟有“不戰而屈人之兵”,才是戰爭指導者所應該孜孜追求的神聖目標:“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換句話說,高明的戰略家應該真正做到“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即以強大的軍事實力作為後盾,通過高明的謀略算計敵人,唬住敵人,摧毀敵人的抵抗意誌,不經過直接的戰場交鋒而使得對手屈膝投降,從而實現戰略上的“全勝”。在孫子看來,推行“全勝”戰略乃是理有固宜,勢所必然。因為對自己一方來說,這樣做代價最小;對敵人一方來說,這樣做反抗最小;對普通老百姓來說,所遭受的災難最小;對天下來說,所獲得的利益最大,“全勝”戰略毫無疑義屬於最佳的選擇。

孫子“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全勝”戰略思想,對後世兵家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如《六韜》就一再宣揚“全勝不鬥,大兵無創”,“故善戰者,不待張軍;善除患者,理於未生。善勝敵者,勝於無形。上戰無與戰”。《尉繚子》也說:“高之以廊廟之論,重之以受命之論,銳之以逾垠之論,則敵國可不戰而服。”其他像《淮南子·兵略訓》、《神機製敵太白陰經》、《百戰奇法》、《翠微先生北征錄》等典籍在這方麵也有大同小異的說法。它們之間論述的側重點雖然不無差異,論述的深度也有高下之別,但是其核心精神卻完全一致,就是要做到“以威德服人,智謀屈敵,不假殺戮,廣致投降”,真正進入用兵的理想境界。

再從戰史上看,那種折衝樽俎,“上戰無與戰”的現象也是曾經存在過的。僅在先秦兩漢時期,就曾有墨子救宋不以兵革,與魯班一番沙盤攻守作業推演下來,逼得楚國國君不得不打消攻打宋國的念頭;鄭國燭之武夜見秦穆公,巧舌如簧、口若懸河勸退秦師,一舉挫敗秦晉聯軍滅亡鄭國的企圖;韓信采納李左車的建議,派遣使者傳檄威懾,不動幹戈而順利平定燕地;趙充國以謀代戰,屯田備邊,顯示實力,懾服羌人等膾炙人口的事例。由此可見,戰爭固然是鐵血的交鋒,生靈的廝殺,但是在一定的條件之下,開展正確有力的政治、外交鬥爭,加上機遇湊巧,仍是有可能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目的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孫子的“全勝”戰略思想不是空穴來風、一相情願,有人把它斥責為“主觀唯心主義”的單純“空想”,大加鞭撻,是粗暴也不公正的做法。

不過,假如因為孫子“不戰而屈人之兵”思想具有合理的成分,而把它尊奉為孫子整個學說的精髓,說孫子理論的宗旨是“不戰主義”,孫子本人是“和平”大使,那麼又完全是郢書燕說、胡說八道了,所謂“差之毫厘,謬以千裏”。世間之事,“不如意者常八九,可心人兒無一二”,孫子的“全勝”理念畢竟是陽春白雪,曲高和寡,“不戰而屈人之兵”、“全勝”戰略思想是一種十分美妙、令人羨慕的用兵理想境界,但在活生生的現實生活之中,它的實現難免是荊棘叢生、困難重重。因為理想與現實之間,畢竟存在著很難逾越的巨大鴻溝,在處理階級之間、民族之間、集團之間以及國家之間不可調和的對抗性矛盾的時候,“不戰而屈人之兵”當然是一種選擇,但是這種選擇實屬偶然,並不帶有普遍性的意義。一般地說,隻有在一方處於絕對的優勢,另一方處於絕對的劣勢,而處於絕對劣勢的一方又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喪失了抵抗意誌、放下武器的情況下,“不戰而屈人之兵”才有可能變成現實。換句話說,與大量存在的“困獸猶鬥”、“負隅頑抗”、“狗急跳牆”、“即便是死,也得找個人做墊腳”的現象相比,“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情況畢竟十分罕見,少之又少。

孫子是聰明人,他非常清醒地認識到“不戰而屈人之兵”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與其仰著脖子眼巴巴等待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不如腳踏實地去爭得屬於自己的利益。所以,在本篇中他更注重從實際出發,立足於高明的作戰指導,心無旁騖地通過戰場上一刀一槍去爭取勝利。當然,這種勝利的出發點也完全建立在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戰略利益的認識基礎之上,即所謂“以破求全”;而不是逞血氣之勇,魯莽行事,打“舍命仗”、打“糊塗仗”。這顯然是孫子“全勝”戰略思想的第二個層次,與前一個層次相比,它更具有可操作性,不是花拳繡腿,而是見血封喉的毒辣功夫。

如果說,實現高層次的“全勝”的基本途徑是“伐謀”(跟敵人拚智慧、鬥計謀,讓對手甘拜下風)和“伐交”(向敵人顯實力、展威風,讓對手知難而退),那麼,實現這一層次的“全勝”的主要手段便是“伐兵”(在野外曠地上拚個你死我活),在沒有其他招數的情況下也不排斥“攻城”。當然,這種“伐兵”與“攻城”,同樣立足於對戰爭效果的積極追求,絕不是魯莽進攻,死打硬拚,而是依靠智謀奇計,開動腦筋,勝得巧、勝得妙。為此,孫子在本篇中獨具匠心地提出了一整套的戰術運用方針:擁有十倍於敵的兵力就包圍敵人,擁有五倍於敵的兵力就進攻敵人,擁有兩倍於敵的兵力就分割敵人,兵力與敵人相當就要努力抗擊敵人,兵力少於敵人就要設法擺脫敵人,實力弱於敵人就要努力避免決戰。總之,是要根據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擊破敵人的根本原則,針對敵我兵力對比不同而采取靈活機動的戰術,“分別主客,指畫攻守”,迫使敵人在我方的淩厲打擊下喪失抵抗的意誌,搖旗投降。

這樣一來,孫子就使得他的“全勝”戰略思想係統化和具體化了,一方麵確立了崇高的理想追求目標:“不戰而屈人之兵”;另一方麵又規範了軍事鬥爭實踐的操作方式:“十圍、五攻、倍分、敵戰、少逃、不若避。”兩者互為彌補,相輔相成,共同服務於“必以全爭於天下”這個基本宗旨。由此可見,孫子已經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尋找到了最好的平衡點與結合點,既不乏崇高的追求,又能充分尊重現實;既誌存高遠,不甘於庸碌無為,又平心靜氣,不存異想天開之念。

應該說,孫子思想體係中“全勝”策與“戰勝”策的渾然天成、水乳交融,是合乎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取向與思辨邏輯的。從曆史考察,中國人在對待和處理任何問題時,都習慣於區別理想追求與實際操作之間的辯證關係,既確定最高的標準,用以弘揚己之理想,這就是所謂的“取法其上”;又立足於具體的目標,用以躬行實踐,這就是所謂的“得乎其中”。前者隻是說的,主要用來作姿態給外界看;後者才是做的,主要用來滿足自己心靈的真正渴求。譬如孔老夫子,他雖然主張“祖述堯舜”,大吹大擂堯、舜的豐功偉績,“唯天之大,唯堯則之”,但真正的用力處卻在於“憲章文武”,尋夢周公,一生顛沛流離,奔走呼號,為恢複西周“禮樂文明”傾注全部的精力。又如諸葛亮丞相,表麵上汲汲致力於“獎掖三軍,北伐中原,興複漢室,再造一統”,實際上冰雪聰明如他,又何嚐不明白所謂“興複漢室”不過是一個凝聚人心、鼓舞士氣的口號而已,真正要做和能做的,是盡可能維係住偏處西南一隅的蜀漢政權命脈,能拖多少時間就拖多少時間。所以,“興複漢室”是理想追求,維係三國鼎立之局是操作要務。當然,能以一州之地與強大的曹魏勢力相周旋,對諸葛亮來說已是極不容易了,後人對其讚頌有加,所謂“伯仲之間見伊呂,指揮若定失蕭曹”雲雲,也不算是太離譜。再如近代那位康南海(康有為)先生,當年思想境界之高,即便在今天仍讓人肅然起敬。具體的標誌,便是在“萬馬齊喑究可哀”的封建帝製時代,他已經在考慮“天下大同”問題,還為此專門寫了《大同書》,追求公平合理,沒有人剝削人的理想社會秩序,但實際上他真正致力去做的,卻是“變法維新”、“君主立憲”。

這類雙重人格的差異、雙重目標的分歧,在兵聖孫武身上,也沒有例外,他積極倡導“不戰而屈人之兵”,津津樂道“必以全爭於天下”,但最最重視的卻是如何打仗、怎樣用兵。換句話說,在孫子那裏,“兵不頓而利可全”隻是一麵高高飄揚的旗幟,“致人而不致於人”,奪取作戰主動權,才是現實,才是其兵學的旨趣所在。

這裏其實有一個如何正確理解和認識“全”的概念、內涵、意義的問題。《孫子兵法》十三篇中,提到“全”的地方多達十餘處,什麼“全國為上”,“全軍為上”,“全旅為上”,“全卒為上”,“全伍為上”,“必以全爭於天下”,什麼“自保而全勝”、“安國全軍之道”等,不一而足。可見,“全”在孫子思想體係中的地位,如同孔子哲學的核心——“仁”,老子哲學的核心——“道”,墨子哲學的核心——“兼愛”,韓非哲學的核心——“法術勢”一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