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檔案的最後幾頁,我看到了定案結論,說因為王秀峰曆史上沒有勞動過,在運動中又不老實,沒有及時交代曆史,所以定她為資本家成分。最後一句話是“由於該人有一定民憤(我找遍了檔案沒有一句提到她的錯處,按道理,如果她有的話,哪怕一星半點,也會被誇張地寫上的),已被革命群眾趕出太原”。就是說,盡管老太太盡力配合,誠惶誠恐,卻還是被掃地出門,革命在一個老太太身上,實現了清理隊伍的目標,盡管隻是在太原郊區的小街上。
當時,王秀峰老人在西安已經沒有家了,也沒有任何親戚,一個女兒在北京部隊裏,顯然不能去,作為一個年近花甲沒有收入、沒有工作能力的老人,她能去哪兒呢?
賄選的今昔
報載,山西某縣的某要人,為了坐上縣長的寶座,在縣人大會議召開前夕,安排兩名政府工作人員,向人大代表每人贈送人民幣500元,結果是某要人如願以償當上了縣太爺。而妙就妙在,事情發生在此類賄選事件已經在媒體曝光多次,若幹人已經因此被查處以後。
當然,這種事比起那些什麼錢都敢貪,動輒上千萬的腐敗事件來說,在老百姓眼裏委實算不上什麼大事,更何況,放眼全國,此類事甚多,多到了人們早已見怪不怪的地步。所以,有人敢於“曝光隨你曝光,好官我自為之”,確實算不上膽大妄為,實際上,這消息對我來說也並沒有多少新奇,不過,倒是讓我想起了一樁有關賄選的往事。有點曆史知識的人大概都知道,在上個世紀的20年代,中國曾經發生過一次大規模的賄選事件,第一次直奉戰爭過後,實際控製了北京政府的直係首領、曹錕,非要過做總統的癮,因此,手下一幹幹將奉了曹大將軍的將令,給每個樂於幫忙的國會議員奉上大洋五千,買足了票數,硬是將大字識不了幾個的曹三傻子,送進了中南海,做上了中華民國大總統。
當年的賄選和今天的賄選,雖然選的對象有輕重之別,賄金也有不小的差額,但是有一點卻非常相似,那就是都那麼公開,甚至可以說是明目張膽。跟我們今天的要人們一樣,曹錕賄選也是派遣“政府工作人員”向有權選舉的人發放賄金,一點都沒想過要避人耳目,甚至付款之後還要議員簽個收據。
看來,無論是當年的曹錕,還是今天各地的要人,還包括那些有權選舉的人們,都沒有將賄選看成是一種見不得人的醜事。在曹錕眼裏,人家國會議員選自己,自然要付點辛苦費,那時候上八大胡同買個妓女,姿色好點的也需千兒八百的,何況是買總統,當然得付費。對於議員來說,你曹錕有錢有勢,想過總統癮,勞動我們,自然也沒有白勞動的理,收點勞務費理所應當。曾經是保定街頭小混混的曹錕,雖然智商不高,打仗全指著手下的大將吳佩孚,但一向有為人厚道實在的名聲,從賄選的大手筆來看,的確名不虛傳,此公手裏有兵,大權在握,其實完全可以像袁世凱一樣,派由軍警偽裝的“公民團”包圍國會,不選出自己就不讓議員們回家吃飯,犯不著非要掏出那麼多白花花的袁大頭。
自從選舉(現代意義上的選舉,古代的選舉主要指官吏選拔,在科舉製時代就是指考試)製度被引進以來,真正領會這種製度內涵和程序意義的人一直不多,包括那些不知因為什麼成了民意代表的人。真的要運用手裏和製度上的程序選舉了,幾乎人人腦袋裏想的其實大多是前清官場的規矩,要官(包括總統),就得運動,就得花錢,官場如市場,一向講究按勞付酬,勞動的人檔次越高,酬勞也越大。幾乎沒有人(包括置身事外的老百姓)意識到哪個代表了哪個,民意又是什麼東西。
好在時代總是在向前走,當年曹錕賄選的時候,還有那麼幾個不識趣的議員,將賄金和收條一並交給了報社,由多事的記者吵嚷出來,從此,人們稱那屆國會為“豬仔國會”,議員為“豬仔議員”,而今天我們收錢投票的代表們卻依然神聖地做著他們的人民代表,甚至連多事的媒體也很少將矛頭指向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