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說明,當幸福出現之後,人們最能發現的,和最能發現的方式就是表達。通過種種對生活的理解,對現實的挑戰,對人生意義的不斷詮釋,才能真正成為科學的幸福意識。隻有讓幸福成為生活中的主體,才能為幸福社會做出貢獻。這主要表現在三方麵。
第一,幸福是一種社會認識的積累。在人的一生中,隻要能實現自身發展,並為社會帶來貢獻,它就變得有意義。在此過程中,人們往往需要經過努力奮鬥實現。而且,精神動力越大,就越能造就成功。對社會的認識,往往是通過學習,發現,總結和認知產生而越來越豐富。在此情況之下,才有真正的人生意義和社會意義。更明確地說,往往是對世界的深刻認識,對社會的深入理解,和對人生的獨特挖掘。當一個人實現一個理想,並成功時,才有一種接近整體,甚至是完美的人生。積累是一種複雜而無序的過程,隻有擁有大量知識,並不斷地梳理,不斷地規則化,才能讓人產生對積累的認同感,並受益終生。
第二,幸福是對人生意義的根本升華。過去,人們認識的幸福就是豐衣足食,安安定定地過完一生。但是,今天卻不同,如果想獲得幸福,往往要通過學習,努力和奮鬥,人生價值實現之後的產物。此時,幸福就是一種更高境界的享受,包括個人因素,社會因素和心理因素。就前兩者而言,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的進步,和精神財富的與日俱增,個人能處於一種安定狀態,社會往往能創造足夠多的條件讓社會成員安居樂業。而心理因素往往是當今人們最欠缺的。從前,人們固有的觀念根深蒂固,一時無法跳出來,什麼安穩就是幸福,有錢就是幸福,甚至認為默默無聞就是幸福,等等,使得人們無法產生對精神層麵的追求。在物質一片繁榮的背景之下,精神世界卻荒蕪一片。
因此,精神產物的再塑造,以及精神文化的提升,對人們的幸福生活將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事實上,“無為”狀態是從內心發展的,如果實現中一味地“無為”,我們很難想象這個社會是什麼樣的。當“無為”成為一種境界時,它就是一種文化,是精神財富。現實中,人們往往需要占有金錢,需要獲得事業上的成功,享受成功之後的一切社會便利。
第三,幸福就是心理強大的最終表現。就心理方麵來說,追求知識,破解知識和創造知識往往是所有人追求的目標。此時,心理如何才能強大,就是追求中的立足點,並產生對人生的充分影響。當一個人成為一個人才,並對社會產生作用時,他的認知會越來越強,精神麵貌會越來越完整,對事物的認識會深刻而感性,並迸發出無窮的力量。此時,人們麵對一切事物都會越來越自信、自尊和自勉。一切條件都具備之後,個人心理才會強大起來,並在生活中表現出積極向上的一麵。這主要是因為,心理強大能給人帶來無窮的精神財富,並作用於現實之中。進而,才有真正的生命的意義。隻有通過生命意義的再塑造,才能形成科學的幸福觀,最終實現幸福生活。
現在,我們能發現,隻有通過身心上的極大滿足,才能對幸福生活產生意識,最終將自己的幸福觀確立起來。因此,人們的幸福觀都不盡相同,但必須遵從一種規律,那就是對個人生存和發展帶來所有益處,並能推動社會發展,為社會帶來更多的更和諧氣氛。不得不說,幸福生活是一種理想和完成的人生。它總能讓人體味到人生在社會中的最大意義。
當人們不再為金錢而苦惱時,不再為生活而奔波時,不再為工作的憂心時,一個更高境界的生活,即幸福生活即會降臨人間,並為一切美好的事物,和積極向上的精神帶來無與倫比的貢獻。
幸福是什麼?就是一種有意識的存在,和無意識的實踐生活真理。當一切都已成為永恒時,複雜的生活就越來越簡單。而在人們內心,卻產生越來越複雜的認識,並享受到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這就是幸福,它是在繁榮之下,和進步之後的一種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