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人生問題的一個討論(2 / 3)

大凡於生活無阻礙的人,都不問為什麼生活;有些人對於生活發生了問題,發生了悲觀,他的生活達不到目的,他才要問:“人為什麼生活?”這就可以證明“人就是為生活而生活”的。

莊子說:“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若相忘於江湖。”我論這些問題,亦隻取“相忘於江湖”的態度。

三、方才說人生,就是人生,就是為生活而生活。然生與死何以區別呢?生活要素是活動,活動停止就是死。此活動的意義是廣義的,如身之活動,及心之活動都是。然而這些活動的原動力,就是人生的各種“欲”,欲滿足此“欲”,乃有活動。我所說的“欲”,包括現在人所說的衝動、欲望兩樣。

A.衝動:就是人之本能的、動作的傾向,大都是無意識的,因衝動雖是一種要求,而不知其所要求之目的,雖欲實現,而不知其所欲實現的是什麼。這是本能的,不學而能的,如嬰兒吃乳,餓了就要哭,可是他絕不能說出他哭的是什麼。

B.欲望:其中參加有知識的分子,它亦是一種要求,可是知所要求的是什麼,是有意識的。

近來梁任公先生以“情感”為活動力之原動,情感是活動時心理上一種情形。如人遇見了他的仇人,就去打他。並不是惱了才去打的,實在是打了才惱的。詹姆士說:“見了可怕的蛇就跑並不是怕了才去跑,實在是跑了才怕的。”所以情感與活動的關係,如風雨表與風雨的關係,並不是說風雨是風雨表的原因。

四、人生的要素是活動,假使人類的欲望沒有衝突,那人生就美滿了。實際中欲望相互衝突的地方很多,不但我的欲與人之欲相衝突,就是個人的欲望亦是常相衝突。中國古來有個傳說,“三人言誌,一發財,一做官,一成神。一腰纏十萬貫,騎鶴下揚州”。試問哪一人的欲望能滿足呢?因為不能個個滿足欲望,人生問題才發生出來。既發生了人生問題,將怎樣解決呢?就是和、中、通三義,茲分述於下。

“和”的目的就是在衝突的欲之內,使大多數欲可以滿足。一切政治、法律、社會、宗教……都是求和的方法。穆勒說個人之自由,以不侵犯他人之自由為限就是求和的一法。種種道德方法,都是求和之道,或是有比這好的,但隻是求和的方法不得不有。譬如政府不好,實行無政府主義,不過無政府亦是一種方法,如果僅隻憑著一人的直覺去活動,我真不敢承認。

“中”就是孔夫子所說“中庸之道”的“中”,也就是能滿足此欲,而又不妨害他欲之一個程度,“飲酒無量不及亂”就是一個例子。在道德方麵為“和”,在學問方麵為“通”,通是什麼?舉一個例子,好比大家都承認地圓。地方之說,是完全取消,因為有許多現象,用地方之說去解釋便不通,而地圓可以講通,此即謂通。一種道德製度,越能得和大,則越好,就以知識上的道理解釋的現象越多則越通,如以前的教育方法約束學生,現在的新教育方法有了遊戲的時間,有了研究學習的時間,乃可以滿足各方麵的欲望,所以新方法比舊方法好。中國古書上說“天下之達道也,天下之通義也,天下之達德也……”也就是說,越能通的就越好。

五、剛才說的全是抽象的中、和、通,若實際上的中、和、通,則不能不用理智去研究。梁漱溟先生講“中,非用直覺去認不可”,我覺得他說這話很危險,他的話根本是假定在“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幾句話的上麵,人性是善的恐難靠得住,現在有一派心理學家就是性惡派。倘若梁先生說:“能順著自然的路走,就是很對的路。”試問他講的是什麼,不是因為人類走錯了路麼?他有些講的我很讚同,但直覺的話是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