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太監從小和正德皇帝一塊兒長大,形影不離,不僅照顧他的飲食起居,還能陪他進行各式各樣的遊戲,盡量滿足他的一切任性要求,在正德皇帝看來,這些人個個看似麵容可親,忠誠厚道,都是好公民。所以他對顧命大臣劉健關於裁革內官的建議,一點兒也沒放在心上。
其實劉健所指的確是個問題,我們用幾個數據來分析一下:洪武年間,有職務的太監隻有六十幾人,那個時候,一個太監不但要管宮內娛樂節目的策劃,還要去後院燒水劈柴,可謂身兼數職,供小於求。但到了正德年間,一下子從六十幾漲到了一萬幾,這個速度可要比蘋果集團的股票漲得快多了。人數眾多,又不參加生產工作,創造不了什麼社會財富,對於國家勢必是個不小的負擔,所以劉健才會建議裁革宮廷內官。
正德皇帝愛玩,剛登基不到一年,就把國庫折騰空了。這下玩大了,隻好在工部之上設一個皇莊。他派劉瑾去盤查全國的軍民府庫、糧儲、鹽鐵漕運,將全部的庫存餘額押送到京城,以供應他耍玩。
人都說宦官愛財,那是因為宦官無兒無女,錢是唯一能保障自身的東西,劉瑾當然也是有愛錢癖的,於是將押送的庫存餘額的一半,放進了自己的腰包。有人向正德皇帝打小報告,正德皇帝倒好,說劉瑾沒有子嗣,貪的錢既吃不了,也玩不了,他要貪就讓他貪去吧!
一次,工部一個姓宋的人到礦區查稅,由於自小熟讀朱元璋的反腐教材《醒貪簡要錄》,因此他並不敢從稅款中亂撈油水。所以在回京的路上,由於湊不上孝敬劉瑾的例錢,實在走投無路,隻好在半途的驛站裏自盡了。壞事傳千裏,這件事被正德皇帝知道了,他的回話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這個人太沒本事,這麼好的肥差居然搞不到錢,留之無用,死不足惜!
這是什麼概念呢?就是把白花花的銀子擺在你麵前,讓你貪,你不貪倒是對不起他了。根據八卦宮女們推測,正德當時被朝政弄得身心疲憊,沒法按時進食,這才導致了大腦缺氧,反應遲鈍。但根據野史研究人員的分析,正德皇帝此舉可能正是為了“放長線,釣大魚”,想讓劉瑾貪欲大漲,玩個甕中捉鱉的遊戲。
果然,見正德皇帝如此縱容,劉瑾便開始正大光明地“吸金”:官員選拔任用、外官入覲、京官出使,都得送他錢。他甚至把上呈奏折、麵見皇上都明碼標了價,利用“經紀人”的身份賺了不少錢,數額之大令人瞠目結舌。
其實他一開始受賄時,也不過收個幾百兩,有一次一個叫劉宇的人,一口氣送給他一萬兩,劉瑾樂壞了,說劉先生對我真是太好了,這心意我今天記下了。言外之意,下次再行賄,排場不能低於今天的。什麼叫助紂為虐,為虎作倀?這就是。
當時朝廷裏有不少大臣附和劉瑾,但是凡事不能隻看表象,其中大學士焦芳、吏部尚書張彩,都不是他能控製的。前麵說過文臣和宦官的關係已經到了“相愛相殺”的程度,但劉瑾是個例外——不論文臣,還是武將,大多數見著他都會敬他三分。舉個例子說,當年文武大臣見汪直而跪者十之三,見王振而跪者十之五,見劉瑾而跪者十之八。什麼事都怕比較,因為一比較就有了差距。王振和汪直要是泉下有知,估計會氣得詐屍出棺,找當事人問問清楚,求個平衡感。但客觀地說,劉瑾權力不如王振,兵力不如汪直,又何以與之共伍呢?其實答案很簡單:這個世上不光有“伯牙絕弦”的成語,還有“狼狽為奸”一說。
劉瑾頗愛作威作福,是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他的“高級趣味”便是,讓受廷杖者光著身子受罰,按他的說法,“受廷杖者去衣”的著重點在於羞辱,而不在殺人。言外之意便是,不是我不對,而是你的著重點放錯了。其實平心而論,明代的大太監中,劉瑾遠不算是最殘暴的,但很少殺人並不代表他就可以貪贓枉法。
劉瑾還有一個最大的特點便是:胸無大誌,他有時候連軍國大事的當前局勢與未來發展都傻傻分不清楚,“知州改禦史”,收錢助人為官的事倒是做得不少。他最後的罪名是謀反,一個軍國大事都糊裏糊塗的人怎麼可能謀反呢?實際上,“謀反之名”當是須加之罪,乃張永、楊一清等人怕他緩過勁兒來,捏造出來以置他於死地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