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也白說。”桑無焉接嘴道。

“對。不知道那魏昊怎麼遇上你這麼一個人,真是倒了八輩子的黴。”

桑無焉嘿嘿笑。

“星期六晚上一起吃飯,別一天到晚都縮在你那狗窩裏,和大夥兒一起玩兒。”

“不想去。”桑無焉耷拉著腦袋。

“你肯定忘了吧,那天我生日。你要是敢不去,看老娘我不抽死你。”

李露露放出狠話,這招對桑無焉很有效果。

結果到那天吃火鍋的時候看到魏昊也在,桑無焉皺著眉頭看了看李露露。

“老鄉嘛,沒別的意思。”李露露頭也不抬地說。

吃飯的一共八個人,剛好四個女的四個男的。

桑無焉一進門就想:嗬,剛好湊兩桌麻將。

大家都是從B城來的老鄉,桑無焉全部認識。

魏昊坐在桑無焉旁邊的旁邊,中間隔著李露露。桑無焉沒多看他一眼,他也挺正常的,整個過程相安無事。

隻是吃到半程的時候菜有些不夠,李露露叫服務員拿來菜單,隨口問魏昊:“帥哥,你看還需要加點什麼?”

魏昊想都沒想脫口就說:“多加份牛肉吧,無焉喜歡吃。”

桑無焉的筷子頓了頓。

菜端上來,李露露一口氣將一大盤牛肉全部下鍋去煮。可是,桑無焉自始至終一筷子都沒夾過。

吃完以後,一群人又去唱歌。

李露露和一群人瘋得要命。有個女孩兒甚至脫了鞋在沙發上一邊亂蹦一邊握著麥克風唱。桑無焉和魏昊兩人各自坐在沙發的左右兩端。

老鄉A說:“桑無焉,唱歌啊。”

老鄉B說:“別,別,別。先等我把耳朵塞上。”

桑無焉一惱,蹦起來就說:“去你的!”

李露露笑了笑,“魏昊,你那個保留曲目,我們可是替你點了,接著就是。”說著,將麥克風遞給魏昊。

他懶散地接過麥克風,然後伴奏就來了,是桑無焉白天唱過的那首《天明微藍》。

看著他拿著話筒一副悠然的表情,桑無焉回想起以前那檔子事。

剛到大學的魏昊一直不怎麼唱歌,和同學組織了一個樂隊“Eleven”,在A大小有名氣,自己都隻是低調地做貝斯手,而那個如今在校園電台做主播的許茜就是他們樂隊的主唱。

那年有一次,許茜不在,一大夥人在K廳裏K歌,桑無焉喝醉了,抱著麥克風不鬆手,還嚷嚷著:“露露幫我點《天明微藍》,我要唱……十遍。”

別說十遍,桑無焉剛唱三句,一群人就傻眼了。這是唱歌嗎?簡直是魔音攻心。可是她那個時候喝醉了,完全不管人家的感覺,死拽住麥克風不放手,活脫脫一個“麥霸”。

“無焉,這個歌不是這麼唱的。”魏昊哄她。

“那是怎麼唱的?”她停下來問。

“我唱給你聽?”

“好……啊。唱得不對我就要……罰款!”桑無焉打了個酒嗝,“不對,不對,是罰……酒。”

她說著鬆了手。

魏昊這才將麥克風從她手裏哄下來。

那個時候,魏昊真的就第一次在大家麵前唱起歌來。半首《天明微藍》居然唱得比原唱還要感染同學大眾。

一遍唱罷,全場都驚豔了,卻獨獨聽到桑無焉一個人帶著醉意傻傻地笑著說:“還不錯,就是唱得比我……差了點。”

從此,一傳十、十傳百,這後來竟然成了他們係每次迎新晚會的保留節目。

如今,李露露又提起這歌,無非是想讓他倆再續一次緣分。

可惜他們之間根本就沒有李露露想象的那種局麵。桑無焉無奈地笑了笑。熟悉的旋律又響起,魏昊看著字幕唱出來—

微微的風吹過我的臉

讓我知道

天將曉

微微的是她的笑臉

讓我聽到

她的俏

微微的,啊,那微微的

微微的曉風吹送

送來她的發香

讓我在晨風裏去捕捉

她的味道

趁天未曉

趁這秘密她還不知道

我在微藍的天光下

對她笑

微微的是她的溫柔

讓我心醉

她的好

音樂未完,桑無焉卻不想繼續聽,拿起包和手機起身就推開包間的門,走出去。

當大部分的喧囂都消失在隔音門背後的時候,她長長地鬆了口氣。

她突然想起,那天早上,她站在湖邊就那麼傻地唱著這歌,或許不是偶然,而是她心中還是帶著那麼一點點的眷戀。

突然,有那麼一點點,她開始討厭這歌了。

此刻,魏昊卻追了出來。

“無焉。”魏昊拉住她。

“我出來透氣。”她甩開他的手。

“為什麼躲我?”

“我沒有。”

“換電話號碼,搬出宿舍,學校裏見我就繞道,還沒有?”魏昊說,“要是能轉學,估計你會立刻換校。”

“我搬出去住,不是因為你。換號碼也是因為我就是這樣反複無常的人。我繞道是因為……”桑無焉頓了頓,在腦子裏迅速找說辭,“是因為你魏昊是校園大明星,我怕馬路不夠寬,礙著你的道。”

她最擅長強詞奪理。

魏昊無奈地笑笑,“是真的不想和我有關係了?”

“不想。”

“為什麼?”

“就是不想。”

“我和許茜的事情,有必要向你解釋一下……”

“魏昊,”桑無焉打斷他,“我什麼都不想聽。”

“為什麼?”

“就是不想聽。”她說。

兩人的爭論回到了原地。

魏昊頓時有一種無力感,跟桑無焉這種人完全無法講道理。

“你什麼時候可以長大一點?無焉。”

“我想回家了。”她說。

“我送你。”

“不用!”

回到家,桑無焉鬱悶地爬上床。

屋子裏安靜得要命,房東沒有配電視,她也沒閑錢買,所以回家的唯一娛樂就是看書、放歌、聽收音機。

她從高中開始就在學校廣播站做播音,喜歡收集各式各樣好聽的音樂,流行的、古典的、搖滾的……所以每次搬家CD比衣服還多,能裝一大箱。

可是,此刻,她什麼歌也不想聽。

“為什麼不讓他說清楚?”程茵問。

“你覺得有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