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國民性會變嗎?(2 / 3)

及至明清,“俠客”們卻自願攀附權力,淪為權力的附庸。

春秋時代的俠客們天馬行空,無視法律規範,隻聽命於自己的良心。而《三俠五義》中的俠客卻個個自稱“罪民”,以向權力規則屈服為榮。第四十五回鑽天鼠盧方初次見到包拯,對身邊的展昭說道:“盧方乃人命要犯,如何這樣見得相爺?盧方豈是不知規矩的麼?”於是自上刑具,而“眾人無不點頭稱羨”。

春秋時的俠客傲視王侯,對任何人都不假辭色。而《三俠五義》第四十八回寫五鼠麵見宋仁宗,這些英雄好漢見到皇帝,都“心中亂跳”“匍匐在地”“觳觫戰栗”,所謂的“江湖自由身”與權力一遭遇,立刻顯出十足的奴性。“鑽天鼠”“翻江鼠”被皇帝改成“盤桅鼠”“混江鼠”這類寵物式的命名,他們也都欣然接受。

如魯迅所說,春秋時的俠客,是以“死”為極終目的,他們的結局也確實是一個個慷慨赴死而去,而清代小說中的俠客,卻個個成了地主官僚,黑白兩道都吃得開。如《三俠五義》所寫,雙俠丁兆蘭、丁兆蕙家裏廣有田產,實乃地產豪紳,五鼠則是陷空島漁霸。

讀《春秋》《戰國策》和讀清代《三俠五義》《施公案》《彭公案》《兒女英雄傳》這些“俠義小說”的感覺是完全不同的。清代俠義小說已經完全成了忠君事上觀念的宣傳品。俠義精神受到專製倫常觀念的深刻侵蝕,禮教尊卑鮮明地取代了自尊獨立。魯迅說,《三俠五義》中的英雄,表麵上是俠客,實質上卻是奴才,“滿洲入關,中國漸被壓服了,連有‘俠氣’的人,也不敢再起盜心,不敢指斥奸臣,不能直接為天子效力,於是跟一個好官員或欽差大臣,給他保鑣,替他捕盜”。他們“雖在欽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對一方麵固然必須聽命,對別方麵還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著加足”。

說過了俠,我們再來看看儒。

後來被統治階級做為統治工具的“孔孟之道”,誕生之際其實並不像後來那樣充滿奴性,而是有著剛健清新的一麵。春秋士人每以君王的師友自居,將自己所學之“道”淩駕於權勢之上。合則留,不合則去。這一點,以儒家最為突出。孔子周遊列國,不留戀高官厚祿,不屈服於任何政治權威,隻為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他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誌也。”

孟子則遠比孔子更鋒芒畢露。孟子性格外向,感情豐富,行事張揚。他自負到公然宣稱,“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他特別強調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獨立,與國君交談之際,也毫無奴顏媚態:“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胸有浩然之氣的他居然敢說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類在後世看來有些大逆不道味道的話。

秦漢以降,雖然在世俗層麵,士人們遵守權力秩序,但是在精神層麵,他們中的許多人卻以“聖人”自期,追求“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保持著一定程度的人格獨立。漢光武帝劉秀的同學嚴光,曾出山幫助劉秀取得天下,劉秀登基後想召他做官,他不肯接受,隱居富春山耕釣自娛。及至唐代,雖然唐太宗發明了使天下英雄盡入我轂的惡毒辦法,但是李白仍然可以做他的帝師夢,希望自己能在“事君之道成,榮親之義畢”後,“與陶朱、留侯浮五湖,戲滄洲”,逃離權力的控製。曆朝曆代,都有人選擇以“隱士”這個高潔的姿態終老一生。

及至朱元璋時代,士人們做隱士的自由首次被剝奪。朱元璋不能容忍在他至高無上的皇權之下存在另一種高傲,認為拒絕為他服務的士人必定是看不起他。他發布命令:“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在這道前無古人的“寰中士大夫不為所用律”下,蘇州才人姚潤、王謨因征詔不至,被朱元璋斬首、抄家。貴溪儒士夏伯啟叔侄把左手大指剁去,以示不肯出山做官,被朱元璋“梟令,籍沒其家”。中國士人從此失去了最後一塊保持獨立個性的空間。

到了清代,儒生出身的大臣們更被馴化得百練鋼成繞指柔。曆代王朝莫不要求大臣們成為有操守的名臣,然而清代帝王卻首次提出,一個大臣不應該追求成為名臣,因為過於堅守道德原則,也會妨礙他們不打折扣地、像狗一樣地為皇帝服務。做為臣子,不但身體要屬於君主,他的心靈也應該屬於君主,不應該有任何自己的獨立意誌、個人尊嚴。雍正皇帝就曾直截了當地在《朋黨論》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