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的排他性——劣幣驅逐良幣(1 / 1)

貨幣的排他性——劣幣驅逐良幣

16世紀英國伊麗莎白造鑄局長湯姆斯·格雷欣經過長期觀察發現,當一個國家同時流通兩種實際價值不同而法定比價不變的貨幣時,實際價值高的貨幣(貴金屬含量高)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輸出而退出流通領域,而實際價值低的貨幣(貴金屬含量低)反而充斥市場。消費者保留儲存成色高的貨幣(貴金屬含量高),而使用成色低的貨幣進行市場交易、流通。人們把這種現象稱為劣幣驅逐良幣,也稱“格雷欣現象”。

劣幣驅逐良幣是一條經濟規律。在16世紀的英國,用作造幣材料的貴金屬嚴重缺乏,為了應對這一形勢,必須在新鑄造的貨幣之中加入其他金屬成分,因此市場上就流通著原本不含雜質的貨幣及後來加入其他金屬的貨幣。兩種貨幣在法律上的價值相等,但人們最終發現了兩種貨幣的區別,於是將不含雜質的貨幣儲存起來,而將含有其他金屬的貨幣拿去交易流通。長此以往,市麵上的良幣(不含雜質的貨幣)就漸漸被儲存起來而流通的越來越少,直至市場上就隻剩下劣幣在交易。

在金銀複本位製之下,金幣和銀幣之間的兌換比率是政府法定的,所以會長期穩定不變,但市場上的金銀之間的相對價格卻會經常發生上下波動。若在市場上,當黃金價格超過法定兌換率時,人們更多會選擇將手中價值較大的金幣(良幣)熔成金塊出售,再買回銀幣(劣幣)使用,這樣就可比直接用金幣換銀幣劃算得多。如果銀的價值上升而金的價值下降,人們就會按上述比例用金兌換銀,將銀貯藏,流通中就隻會是金幣。

劣幣驅逐良幣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就是這兩種貨幣必須同時都作為法定貨幣,有一定的法定兌換比率,而且這兩種貨幣的總和必須超過社會所需的貨幣量。隻有這樣,才能使其中一部分良幣被收藏起來退出流通領域。

劣幣驅逐良幣這一經濟規律自從人類給金錢以一定的幣值時起,就起作用了。

在古羅馬時代,人們在買賣時習慣從金銀錢幣上切下一角,這種簡單粗暴的做法很明顯就讓人們意識到貨幣的價值減小了。於是人們就把足值的金銀貨幣積存起來,專門用那些不足值的貨幣。為控製人們對錢幣的破壞,政府發行了邊緣帶細小鋸齒溝槽的貨幣,這樣的足值貨幣邊緣非常容易辨識,有利於人們在流通中拒絕那些含量不足的貨幣。

在古代中國,這種現象也同樣存在。公元前2世紀,西漢的賈誼曾記載“奸錢日繁,正錢日亡”的史實,這裏的“奸錢”指的就是劣幣,“正錢”指的是良幣。

進入了紙幣流通的時代,“劣幣驅逐良幣”現象也存在。最為常見的就是,大家都會把肮髒、破損的紙幣或者不方便存放的劣幣盡快花出去,而留下整齊、幹淨的貨幣。

當然,貨幣之間的排他性不僅是劣幣驅逐良幣,也存在良幣驅逐劣幣。比如,在一個完全自由的外彙市場,各種貨幣之間沒有一定的法定比價,於是這些貨幣中那些走勢堅挺、含金量較高的貨幣被認為是“良幣”,而那些走勢疲軟、不為大眾所接受的貨幣被認為是“劣幣”。於是,在外彙市場上,人們更願意接受“良幣”,而不願意要“劣幣”,從而形成“良幣驅逐劣幣”的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