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仍聲明:
……因下述種種理由,《中日條約》及《換文》,當加以公正之審查而圖廢棄之。(一)中國要求交互之讓與,而日本並未提供任何物件;《協定》所引出的利益,完全為片麵的。(二)協定的要點,破壞中國和他國的條約。(三)協定和此次會議所通過的《關於中國的原則》,不能相容。(四)協定已引起中日間曆久的誤解,設不廢棄,將來必至擾亂兩國的親善關係;且將障礙“召集此會所欲獲得者”的實現。……
美國國務卿休士,亦聲明:
幣原男爵以日本政府名義發表的重要聲明,使餘得以申言美國政府的地位。此事於一九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美政府致中國及日本政府的同一照會中,參看第三章第二節。已經聲明。……此項聲明,乃與美國對華關係之曆史的政策相一致者;……現在仍維持不變。茲……信對於日本政府所宣言,……可解釋為拋棄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的建築鐵路,及以地方收入擔保的財政業務的一切獨占權。此外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條約中,關於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第二、三、四等條,中國政府允給日本人民以租用南滿洲之土地權,以充建築、貿易、製造業及農業之用;並在南滿洲居住旅行,經營任何種類的實業及製造業;並可與中國人民共同經營東部內蒙古的農業及相仿的實業等等;美國政府,對於此等容許,當然不能視為有獨占的意義;且將以中美條約中最惠國條款,而為美國人民,要求中國增給種種利益。餘更聲明:《中日條約》的效力問題,和美國對華條約的權利問題,完全不相關。因美國所有的權利,早經美國確實申言也。……
案日本原提出五號二十一條的要求:到後來,第(一)號四條,就是關於山東問題的,已另案解決。第(二)號七條,其中第五、六兩條,經日本拋棄。第(五)號七條,亦經日本撤回。其餘八條,就是關於旅、大兩港和南滿、安奉、吉長三鐵路的租借經營期限,南滿、東蒙經營農、工、商、礦業的權利,和漢冶萍公司問題,這真是生死存亡的大問題;日本的有無侵略野心,就看這幾條能否取消為斷;中國的受日人侵略與否,也就看這幾條能否取消為斷。人都知道南滿和東蒙的關係重要,卻不知道區區一漢冶萍公司,其重要乃與之相等。
煤鐵是國防工業的命脈,日本所產都不多,差不多全是仗外國供給。現在中國煤鐵礦,入於日本人手中的,已經很多。參看《東方雜誌》十九卷十七至十九號《我國煤鐵礦與日本國防及工業之關係》。最近坊子、淄川、金嶺鎮三礦,又變做中日合辦的了,而且我國的煤鐵礦,幾乎沒甚自辦的。所有的,就是一個漢冶萍煤鐵廠礦公司。然而當時,欠日債到三千餘萬元。都以礦石生鐵作抵;預先訂定了,用極賤的價抵出;要到一九六○年,才得還清。參看《孤軍》一卷三號《嗚呼漢冶萍》。咳!日本壓迫我們的軍備,是靠什麼維持的呢?
但是日本此項要求,後來雖經訂立二十五條條約,卻未經國會通過,實屬“形式不備”。所以國會恢複後,有由國會將該約宣布無效之說。又此條約從訂結後,我國政府即宣言其出於強迫,在巴黎和會和華府會議,兩次提出抗爭,則我國政府也實在未嚐承認。此約既然無效,則旅、大租期,當然隻有一九三六年。一九二三年,便已期滿。這又是眼前的大問題了。
第四節 共同出兵和中東路
據《中東鐵路條約》,俄國在鐵路沿線,隻能設警而不能駐兵。光緒三十一年,日俄《樸茨毛斯和約附約》,規定:“為保護鐵路起見,兩國對於滿洲鐵路,每啟羅米突,得置守備兵二十五名。”然歐戰以前,俄國駐紮哈爾濱的兵,有三萬左右;守備中東路本線,和從哈爾濱到長春一段鐵路,統計有六萬左右。戰後大半調赴歐洲;留下的分為新舊兩黨,衝突頗烈。哈爾濱總領事兼中東路督辦霍爾哇拖,係舊黨守領。為新黨所反對,幾於不能維持秩序。一九一八年正月初十日,政府命師長高士儐,迫令俄兵解除武裝。於是中東路本線,和從哈爾濱到長春的一段,都由中國派兵保護。中東鐵路的護路權,始行收回。
先是哈爾濱地方,為中東鐵路本支線的分歧點。俄國人著意經營,稱為東方的莫斯科。然而其時隻有俄國人居住。日俄戰後,中日訂立《滿洲善後協約》,把哈爾濱開放為商埠。各國次第設立領事。俄國總領事兼中東鐵路督辦霍爾哇拖,忽執《中東鐵路條約》第六條,“……由該公司一手經理,建造各種房屋,設電線,以供鐵路之用”,曲解為俄國在哈爾濱有行政權;要求各國領事認可。日本竭力讚成,而美國、德國,竭力反對。光緒三十四年,霍爾哇拖發布市製,向哈爾濱住民收稅。於俄曆一月一日實行。中國政府,也飭東三省總督徐世昌,在哈爾濱設立自治局。宣統元年,霍爾哇拖自行進京,與外務部交涉。三月二十二日,外務部尚書梁敦彥,和他訂立《東清鐵路界內組織自治會豫定協約》十八條。訂定:“由中外居民,共選議員。更由議員複選執行委員三人;交涉局總辦,鐵路總辦,各派委員一名;會同議會議長,組織執行委員會。”(此項執行委員會,和議會,受交涉局總辦、鐵路總辦的監督)從此以後,哈爾濱鐵路附屬地的行政權,就入於俄人之手。中東路守備權收回後,中國派吉林督軍鮑貴卿為中東鐵路督辦。一九二○年三月十一日,為俄國革命三周年紀念,哈爾濱俄國各團體,開會協議,要求承認海參崴臨時政府,霍爾哇拖不許。同盟罷工委員會,就要求霍爾哇拖,盡二十四小時內,將行政權交給海參崴臨時政府代表。霍爾哇拖不聽,俄人遂全體罷工。於是鮑貴卿派兵占據同盟罷工委員會會所。一麵解除俄國軍警武裝,勸霍爾哇拖離開哈爾濱,將政權交給鮑貴卿所派的人員。於是哈爾濱鐵路附屬地的行政權,亦由中國收回。這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國停止舊俄使領待遇。旋在哈爾濱設立地方審檢廳,高等審檢廳;沿路設立地方分庭,以管理俄國和無約國一切訴訟。於十二月一日成立。又在哈爾濱設立東省特別區市政管理局,於一九二一年二月十二日成立。
從我國取消舊俄使領待遇後,俄國舊黨,怕我國要接收道勝銀行,就懸法旗以為抵製。——其實中國和道勝銀行的合同,訂明該行股票,隻能為華俄兩國人所有。一九二○年十月初二日,交通部長葉恭綽,和道勝銀行訂立《管理東省鐵路續訂合同》。訂明:中政府暫代俄政府,執行保護,管理,及實行各條約合同一切職權,以中國正式承認俄國政府,並彼此商定該路辦法後為止。
然而對俄的交涉,還並沒徹底解決,卻又牽入了一個各國共同的問題。原來當一九一八年二月間,勞農俄國對德國罷兵講和。於是德、奧勢力,彌漫全俄;反對新俄的捷克軍,為德、奧武裝俘虜所製。於是各國有共同出兵西伯利亞,援助捷克軍之議。其時適值段祺瑞複為總理,遂與日本訂立所謂《軍事協定》。——所謂《軍事協定》者;一為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五日,駐日公使章宗祥和日本外務大臣本野一郎所交換的《共同防敵公文》。一為一九一八年五月十六日,陸軍委員長靳雲鵬,和日本陸軍委員齋藤季次郎在北京所結《共同防敵協約》:一為五月十九日,海軍委員長沈壽堃和日本海軍委員吉田增次郎在北京所結《海軍共同防敵協約》。而九月初六日,徐樹錚與齋藤季次郎,又結有《陸軍共同防敵實施的詳細協定》。此項《軍事協定》,直到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才由外交部照會日使,互換照會廢止。——依據《陸軍共同防敵的詳細協定》:兩國進貝加爾、阿穆爾兩省的兵,中由日指揮,自滿洲裏進後貝加爾的兵,日由中指揮。而日本又可派兵一支,從庫倫進向貝加爾方麵。其後中國並沒真正進兵,而日本卻進兵甚勇。
先是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日本兵艦,首先開入海參崴。其後英、美、中三國的兵艦,相繼都到。而英、日兩國,都派兵登陸。一九一八年七月初六日,中、英、法、美、日司令,共同宣言:說海參崴及其附近地方,當臨時置於協約國保護之下。其時英、法、意、美諸軍隊,陸續開到:然都無甚動作。惟日兵挾著俄舊黨謝米諾夫,通過貝加爾,占據鐵路,在赤塔組織本部。又挾著舊黨卡米爾哥夫,在哈巴羅甫喀設立司令部。並分兵向海蘭泡、阿穆爾、伊爾庫次克。一九一九年,勞農政府戡定鄂穆次克、伊爾庫次克、貝加爾、阿穆爾,沿海等省。協約各國,以俄人既有統一能力,不宜再行幹涉。於三月末,先後撤退。惟日兵反增至七萬餘。四月初四日,日本說海參嵗的俄兵,夜襲日本軍械所及車站。於初五日,占領海參嵗。旋即將沿烏蘇裏鐵路到哈巴羅甫喀,沿黑龍江到尼港,和庫頁島北部占領,七月初三日,日本官報發表:在貝加爾方麵,實行撤兵。尼港及庫頁島北部,由日本暫行占領,海參崴及哈巴羅甫喀,仍由日本駐兵。直到一九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才將西伯利亞的駐兵,完全撤退。協約國出兵西伯利亞的始末,大略如此。
當各國共同出兵西伯利亞時,曾借口軍事運輸上的關係,由中、俄、英、法、意、美、日,各派代表一名,在海參嵗組織委員會(會長用俄人充之),以共同管理西伯利亞及中東鐵路。該委員會之下,設技術和軍事運輸兩部。技術部長,係美人斯蒂芬氏;軍事運輸部長,則係日本星野中將。當時訂有條約:“一切組織,以協約國退兵時,失其效力。按本組織所雇的技術員,亦須同時撤退。”——原約“技術部……以駐兵西伯利亞協約諸國技師組織之”,“……並得由諸國國民中,選用助手及稽查員”。日本在北滿,本來無甚勢力。從《軍事協定》締結以後,派赴西伯利亞的兵,卻有好幾萬,是從中東路出發。在吉、黑兩省沿路之地,設置軍用電話、郵局、兵站等甚多。貝加爾方麵所撤的兵,亦多數駐紮北滿。太平洋會議席上,美代表將史蒂芬共管中東路的意見提出,其理由:係說中國管理能力不充足;而中東路為世界交通孔道,不能聽憑中國處置。且自共同管理以來,協約國對於該路,投資已多。經我國代表竭力抗議,共管之說,才算未曾實現。然而到底為如下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