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法上與實施上都有所保留(保留了六個真右派)。盡管這很讓人費解,但能做到這一步已經很不容易,不充分認識到這一點便不是個清醒者。應該說針對個人的“改正”還是比較徹底的,除了在經濟上沒做補償(指工資,須知若是因國家無力支付巨額補償而影響到“改正”的政策實施,想也不是當事人願接受的事),其他方麵都有較好的善後。政治上不留尾巴,使用上也不受影響。五七人中後來有官至政府領導人的這本身便很說明問題。就是說,在將近半個世紀之後的今天那場運動已經是塵埃落定,當事者各得其所(包括那些長眠於地下的五七人)。鑒於此,似乎也就沒必要翻弄那些陳芝麻爛穀子老話重提了。那會使各方各麵的人都感到疼痛與不適。這是一定的。可我最終還是決定要寫,其用意並非是要將那塊“傷疤”展覽於世,如果要這樣,由當事人現身說法則更恰當些(已經有不少紀實體裁的書)。我覺得反右這塊傷疤不僅僅是長在單個的五七人身上,也是長在整個知識階層身上,甚至是長在我們國家與民族的肌體上。意義深遠悠長。對此作家不應漠然置之。文學對於這一事件的反映與追索,小說應當擔負更大的職責。以其廣闊的視野,高度概括以及執著的詰問與追索,將那抹暗色凸現於曆史的畫版上。
真誠究竟能夠走多遠。這大約是在《中國一九五七》寫作之初受海爾集團那句“真誠到永遠”廣告詞的影響而想到的一個問題。我不知道海爾如今的氣壯如山是否與這句大談真誠的廣告詞有關,而我知道我的這本書的未來品質卻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寫作的真誠度,或者說作品的真實度。我希望能將作品寫得真實,但真實能夠走多遠?或者說真實在中國當代文學的天地間能夠走多遠?寫作一部作品首先將真誠真實的問題提出,這本身便是件很荒誕的事,與文學創作的本質相悖,情理不通。也正是這種“情理不通”困擾著當代文學及其寫作者。真誠真實成了一件費斟酌傷腦筋的事,無奈隻好將商業促銷的“打折”手法用在創作上。
將現實生活打上幾折,於是生活的真實就成了“藝術的真實”。作家麵對著現實,再麵對著自己的作品,有誰能坦言自己沒有“打折”?這是一種集體的“遊戲”,也是一種集體的無奈,也差不多是當代文學的現狀。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談過,許多人耿耿於懷於中國作家拿不到諾貝爾文學獎,他們把責任歸咎於評委的不公及漢語言翻譯的障礙。我不敢說沒有這種成分,但事實上他們卻忽略了重要的一點,即諾貝爾獎的原則是作品須具有理想主義精神,是那種放在全人類視野下崇高真誠的理想主義,而不是狹窄的偽理想主義。如果我們中國能夠出現《百年孤獨》、《日瓦格醫生》、《古拉格群島》、《生命不能承受之輕》這樣的作品,我想同樣可以獲獎。就是說,是我們沒有那樣的貨色,不是評委有眼無珠。
話題再回到《中國一九五七》,再回到真誠與真實。在寫作之初我便十分清醒,對於這一有著深刻社會性的題材而言,作品的真實程度是至關重要的,因為這決定了未來作品的基本品質。我在這條真誠的道路上究竟能夠走多遠?我不敢說能走到底,但我想走得遠一點,再遠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