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培訓中心”離陽光有多遠(1 / 3)

當以提高幹部職工素質為目的的種種“培訓中心”,偏離了“培訓”這個基本的目標時,就容易成為滋生種種腐敗現象的土壤。

近些年來,全國各地黨政機關紛紛興建“培訓中心”,這本來是著眼於提高幹部職工隊伍素質,建立學習型社會的好事。但記者調查發現,其中的一些培訓中心成為集餐飲、住宿、娛樂、休閑、培訓等為一體的豪華賓館,越來越偏離了“培訓”的本意。

記者調查發現,一部分“培訓中心”存在重複建設、盲目攀比、奢侈浪費等現象,有的甚至變成領導幹部用公款“吃喝玩樂”的場所,滋生出大量腐敗,嚴重影響了政府的形象,應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

悄然蔓延的“豪華培訓中心”

“每天開半小時的會後就去桑拿、美容、唱歌、打保齡球等,每人每天消費標準1000元。”2006年8月10日,在北京某局工作的王女士告訴記者,“單位每年都要組織員工到自己的‘培訓中心’培訓,時間一般2~3天。最後,還每人發一張購物消費卡。”

其實,王女士反映的這些情況,早已成為社會上“公開的秘密”。在北京,許多黨政機關都建有“培訓中心”,而且有相當一部分建在京郊風景區的黃金地段。

2005年5月,北京市政協委員曾廣宇提出“關於規範北京市各委辦局培訓基地管理問題的建議”的提案,得到市紀委監察局回複。當時,市紀委監察局表示,將對已有“培訓中心”進行清理、規範。

據北京市紀委監察局透露,截至2004年6月,北京這類具有住宿餐飲娛樂等功能、獨立設置並在市編辦登記的培訓中心共有54個,其中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11個,1986年至2000年建立的單位有47個,占總數的87%,這期間是成立的高峰期。

2006年8月15日至16日,記者就北京這類“培訓中心”的數量和清理、規範情況,曾十餘次致電北京市監察局有關部門要求采訪,得到的回答均“簡明扼要”——“不太清楚”。其中一位工作人員稱問題“太敏感”,向領導請示後會給記者一個明確答複。但直到2006年8月21日記者發稿時,也沒得到任何回音。

記者調查發現,黨政機關興建“培訓中心”,在全國是個普遍現象。中央各部委、各省廳局有,許多地市的黨政機關、大型國有企業也在建,甚至一些邊遠窮縣,也建“培訓中心”,其中一些堪稱豪華。

“全國各地風景名勝區,比如北戴河、廬山、黃山、葫蘆島等,都能看到各種‘重量級’的單位和部門建的‘培訓中心’,其中一些已經偏離了培訓本意。”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用簡短的語言表達了他的憂慮,“上行下效,‘豪華培訓中心’的泛濫就在所難免。”

全國各地黨政機關“培訓中心”究竟有多少,不得而知。但從媒體相關報道看,各地改製的機關酒店,無論數量還是金額,都不是個小數目。

“各地‘培訓中心’內部機製大體有三類:第一類是完全由單位財政補貼;第二類是財政補貼一部分,自己對外營業賺一部分;第三類是完全市場化運作,自己養活自己。”據李成言介紹,“其中完全由單位財政補貼的‘培訓中心’,占有相當的比例。”

有專家告訴記者,酒店是回報率很低的行業。一家三星級賓館,每天的運轉費用需要10萬元左右。這些所謂的“培訓中心”建設標準很高,運行成本巨大。由於機製等原因,幾乎不可能賺錢,更談不上投資回報。

“培訓中心”功能異化

一般來說,黨政機關建“培訓中心”,基本的理由是培訓係統內部員工、投資掙錢、內部接待。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中央很重視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中共中央日前印發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根據《條例》,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黨政領導幹部每5年應當參加至少3個月的培訓。幹部的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幹部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同時,胡錦濤總書記對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工作,也作出了重要指示,他明確指出要“聯係實際創新路,加強培訓求實效”。

在采訪中,很多人也能認識到幹部培訓工作的重要性。但對作為培訓幹部的場所——“培訓中心”的功能,卻心存疑慮。在不少人心裏,“培訓中心”理所當然應該是學習培訓的地方,主要設施應當是教室、圖書閱覽室和教職工、學員宿舍等。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有些“培訓中心”,雖然沒掛星,卻有星級酒店標準的客房、套房,內設國際標準的遊泳館、進口的保齡球房。另外,桑拿、美容、歌舞廳等各種娛樂設施也一應俱全。

“培訓幹部需要一個具備學習功能的地方,比如較為方便吃飯和睡覺。”北京市民周先生說,“對這一點老百姓是能夠理解的。但看到按星級標準修建的‘培訓中心’不斷出現,老百姓就怎麼也鬧不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