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官員“走穴”商場弊端何在(2 / 3)

“官員出席企業的商業活動這種現象,在經濟越不發達的地方越常見。官員除了可以得到企業給予一定出場費外,有些還可免費享受企業提供的吃喝住玩樂等項目,甚至到企業報銷各種費用。”在湖南一家大型企業做企宣工作的一位朋友告訴記者,“有時參加剪彩活動,也許對官員的誘惑力更大,奧秘出在剪彩的剪刀上——因為有些剪刀是金剪刀。剪彩後,企業一般會讓官員裝進口袋留作紀念,成為變相的出場費。”

“一個官員若一周參加一兩次這樣的商業活動,以少積多,一個月的收入也不能算是小數目。”山西省某地級市一位市長秘書私下向記者透露,“企業要請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出席活動,出場費最低一千,否則根本無法出手。”

身份隱喻下的“官商互取”

不少受訪者認為,從掌握社會主要資源分配權的角度,企業需要通過官員“分享”這些資源來創造財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官員“有償”出席企業的商業活動,屬於市場行為,而官員的出場,讓市場行為塗上了政府行為的色彩,無形地為企業做了“活廣告”。

“有償出場”的官員也心知肚明,所以在出席商業活動時能不表態就盡量不表態,實在推辭不了,在講話前,也往往要做個簡單說明,聲稱自己出席活動隻代表個人,不代表部門。為了表示“非正式”,這些官員出席活動時,基本是著便裝,極少西裝革履,這似乎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規矩。

受訪的有關專家認為,無論官員是以黨政領導,還是同學、朋友等身份出席,一個無法回避的基本事實是,官員的特定身份,在老百姓眼裏,就是代表某級黨政機關或部門,就不是個人行為,更不是個人形象。

“官員參加企業的商業活動,是一種隱蔽的雙向選擇,說得直接點就是相互利用。”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係張鳴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相比之下,在我國,政府的信用還算比較高的,一旦政府官員參加了某些商業活動,就會增加該活動或企業的公信力。企業也清楚,邀請官員參加活動,無非是想借官員的特殊身份,來抬高企業信譽度和產品的知名度,而某些政府官員也在其中獲得利益交換。”

記者聽到不少反映,在企業和官員心照不宣的雙向利用中,一些企業為抬高自身“身價”而熱衷於和官員攀上或隱或顯的關係;一些官員則出於隱性的利益衝動,對某些企業的商業活動也趨之若鶩。

在雲南省某縣任副縣長的一位朋友曾經向記者表示:“出席這樣的活動,企業給個紅包或一定出場費作為‘辛苦費’,當屬人之常情。再說數目也不大,也算不了什麼收受賄賂。”據了解,在官場中持有他這種觀點的人不在少數。

“出場費的利益驅動,是官員心甘情願為企業的商業活動做‘形象大使’的原因之一。當然媒體的炒作,也對官員喜歡出席商業活動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北京某企業一位了解內情的工作人員直言道。

利益驅動“公權私化”

受訪的多位專家都認為,官員參加商業活動收出場費,這種被扭曲的官商關係,難免以犧牲社會公開、公平、公正為代價,不但破壞市場“生態”,也嚴重損害了政府公信力。

在人們印象中,企業的商業活動,隻要官員出席,就會給老百姓一種強烈的“暗示”——該企業的行為代表政府的立場和態度。為此,政府官員有意或無意間就會給一些不良企業充當“托兒”的角色。

“促進經濟發展,政府需要做的工作是製訂遊戲規則、建設法治環境,保證一切經濟活動都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進行,而絕非是要官員為企業做‘形象大使’。”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官員不應為任何企業提供隱性的信譽擔保,因為任何經營行為都存在不確定的風險,企業請官員參加其各種商業活動,也都可能隱含對其政府信譽的盜用,因此,官員參加此類活動,也就都存在著潛在的風險。另外,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核心要義之一,是各經營主體之間的平等競爭,而官商不分是造成不平等競爭的最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