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劇高校不平等競爭?
在多位受訪者看來,在任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因手握公權資源,會直接加劇高校內部,以及高校與高校之間的不平等競爭。
記者調查發現,有些高校教師對官員到高校兼職也頗有微詞。“在任黨政官員本來就有不低的工資,再到高校兼職獲取豐厚的報酬,容易引發新的社會分配不公。”北京某高校一位剛參加工作的年輕教師小張認為。
“對於高校來說,本來是憑借各自的學術水平和師資力量進行平等競爭,獲取高校發展資源。”北京某高校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老師對記者說,“官員到高校兼職後,學校一般會利用其資源和力量謀取更多好處,從而在有官員兼職的高校與沒有官員兼職的高校之間構成一種不公平的競爭。”
在采訪過程中,受訪者還普遍認為,在任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負麵影響是加劇高校的不平等競爭,還會幹擾黨政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也不利於高校教學科研質量的提高。
“在任黨政官員本來就肩負著重要的事務性工作,需要大量的時間、精力來處理,無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學中,影響高校教學科研質量的提高。”楊帆認為,“官員給學生上課,還不如多處理幾個群眾關心的問題更有現實意義。”
據知情人透露,我國高校聘請官員兼職,除部分高校對其學術背景進行嚴格審查外,很多高校聘請官員兼職,隻需要學校黨委、行政研究,征得官員本人同意,再舉行一個受聘儀式就完成程序。
記者在北京一些高校采訪時,多位研究生反映,有些在高校兼職的黨政官員,整天忙於事務性工作,一年到頭難得與學生見上一麵,平時就靠電子郵件或電話聯係;有些到畢業論文答辯時,才匆忙披掛上陣,常常連自己指導的研究生名字與人都還對不上號。
此外,個別到高校兼職的在任官員每到學校,往往是鞍前馬後、前呼後擁,這種官場的習氣,給學術的象牙塔造成不良影響。
“很多小師弟小師妹在報考研究生時,最感興趣的是導師的官職高低,而並非導師的專業水平。”從北京大學研究生畢業剛到一家機關上班的小張認為,“如果導師是高官的話,畢業後憑導師的關係,找一份好工作並非難事。”
讓公權力逐漸退出高校
對在任官員到高校兼職現象議論的背後,是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缺位或存在監管空白。在依法治國、反腐倡廉的今天,在任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情形亟待規範。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2008年2月29日公布的《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再次重申此規定。
但遺憾的是,這些規定中“工作需要”卻開了一道製度的小門,盡管規定官員兼職不許取酬,卻缺乏具體、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比如究竟什麼標準才算是公務員的兼職,查出來了又該如何處理,等等。
“目前有關官員兼職的規定,隻是一個模糊的政策框架,這給一些官員可趁之機。”楊帆建議,“國家應禁止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並進一步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完善和細化,使之真正得以落實。”
在談及如何規範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問題時,尹韻公說:“應嚴格執法,此風不可長。”他認為,有關部門對現任黨政官員要加大監管力度,並發動社會、群眾廣泛監督。一旦發現有官員違規,不但要向社會公示,還要給予嚴肅的政紀黨紀處分,以此告誡官員要忠實於本職工作。
“官員應注意自己的社會影響力,在恰當的時候出現在適當位置上。”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直言,“現任高級官員應起到表率作用,主動辭去在高校的兼職。而對於那些有真才實學,又確實有誌於教育事業的官員,在徹底退休或退職後,通過嚴格學術背景審查到高校任職也算是發揮餘熱,但依然要慎重對待。因為人退休了,可關係資源尚在,被自己提拔的人還在崗位上。”
據了解,在很多發達國家,在任政府官員也是嚴禁到高校兼職的,隻有在卸任後才能到高校任職,而且對其學術背景的審查也相當嚴格。相反,官員職位本身並非重要條件。比如美國克林頓政府時期的財長薩默斯可成為哈佛大學校長,而克林頓本人則落選,前副總統戈爾也隻做了哥倫比亞大學的一名普通教授。
多位受訪者認為,在目前高校體製下,禁止在任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有其合理性。當然,根本問題還在於改革現行高校的體製,讓公權力逐漸退出,以保持學術的獨立性,讓高校真正憑借實力而非公權力獲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