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高校兼職“追”官亂象(1 / 2)

在任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是否違背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原則,對新的社會分配不公有無影響。

2009年12月14日,記者通過瀏覽清華大學新聞網發現,僅在11月一個月時間內,就有3位在任黨政官員先後被清華大學聘為兼職教授。

據了解,在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北京市副市長陳剛、深圳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劉應力這3位受聘官員中,除劉應力外,其他兩位均為清華校友。

近年來,我國在任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現象日趨普遍。特別是有些黨政官員到知名高校兼任院長等職務,還在多所高校兼任教授或博士生導師。為此,一些地方的大小黨政官員,也上行下效紛紛到高校兼職。

多位受訪者認為,在任黨政官員熱衷到高校兼職,似乎強化了高校“官本位”現象,事關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原則,也關係到新的社會分配不公問題,這已經影響高校教學科研與學術精神的健康發展,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官員到高校兼職為數不少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國家一些部委與部屬高校聯合辦學,高等教育進入大發展階段,到高校兼職的官員也逐漸增多,並成為一個特殊的群體。

僅在2009年內,除前述外就有多位在任黨政高官受聘到高校兼職——11月18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受聘為中國人民大學兼職教授;5月29日,全國政協副主席厲無畏受聘為華中科技大學兼職教授;2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李守信受聘為浙江大學兼職教授……

此前,在任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有些一度引起社會關注。

比如,2004年6月23日,時任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邱曉華接受山西財經大學聘任成為兼職教授。2003年1月23日,前財政部副部長金立群接受河南大學聘任,成為客座教授兼博士生導師。

據了解,到高校兼職的黨政官員,主要有兩類情形:第一類是原本在高校教書和擔任領導職務,轉到黨政機關領導崗位後,仍在高校兼職;第二類是在黨政機關任職,受聘到高校兼職。

從以往各地的相關報道來分析,第二類情形更為常見。有些地方甚至以文件形式要求官員到高校兼職。日前,廣東省實施“百名客座教授製度”,有一百名廳局長、處長被挑選兼職省內各高校客座教授。

被疑與高校“利益互換”

多方信息顯示,大多數高校領導非常讚同有學術成果的官員到高校兼職。他們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通過這些黨政官員的言傳聲教,可使學生得到更多來自實際工作的經驗。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接觸了幾位在高校兼職的地方黨政官員,他們給記者的答複也比較謹慎,與多數官員在受聘儀式上的表態一樣——受聘於高校,是一種榮譽,也是一種責任,自己會為高校的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但記者走訪發現,對於官員到高校兼職,來自受訪者的更多是質疑和非議。他們普遍認為,現任黨政官員作為公權人物,手握權力資源,到高校兼職容易導致與高校“利益互換”。

“在任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就難免給人一種不務正業的感覺。”中國社會科學院尹韻公研究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兼職官員大多聲名顯赫,請他們兼職還可提升高校尤其是普通高校的名氣,這也是高校熱衷請官員兼職的主要原因。”

對於其間的“潛規則”,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係張鳴教授曾經一言道破:“部長、市長、書記做兼職教授,甚至帶博士生的事情,正方興未艾。學校眼裏看到的,恰是官員手中權力所能給學校帶來的好處。”

“黨政官員到高校兼職,不但有豐厚的報酬,還可博得‘學者型官員’的美譽和名份。”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楊帆教授對記者說,“這種利益獲取是雙向的,黨政官員在高校兼職,高校勢必也要利用其力量和資源謀取更大的利益。當然,這對高校領導以後走仕途升遷,也是一些資源積累。”

據反映,一些有在任黨政官員兼職的高校,確實由此獲得不少行政資源的傾斜,比如省市長或常委,則可能在征地、公用設施等方麵提供特別優惠;若是教育係統官員,則在人、財、物指標以及審批辦事等方麵得到便利;若是財政官員,則可能多撥一點教育經費。

多位受訪者指出,在任黨政官員在高校兼職後,有可能通過自身的便利條件,或兼職授課,或搞課題,或擔任碩導博導,從而“名正言順”地獲取豐厚報酬。“有些黨政官員在高校兼職是無償的,但這樣的情況少之又少。”

不少知情人向記者透露,有的官員到高校兼職,也是衝著“學者型官員”的美譽和名份而來,因為一旦變身“儒官”,不但可在上級心目中添加了分量,如果是兼職碩導、博導的話,還可培養提拔一批“弟子”,為自己的“圈子”儲備更多人脈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