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打造公務消費“陽光賬本”(1 / 3)

節儉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而抑製公務消費腐敗,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正是建設節約型政府的題中應有之義。

“我們單位上周到一家五星級酒店開培訓會議。”2008年9月26日,在北京某機關工作的朋友小張告訴記者,“領導覺得大家平時工作很辛苦,便安排一人一個標準間,感覺真好。”

據小張介紹,此次培訓共兩天,參加培訓的100多人,按每人每天一間標準間400元計算,僅住宿費就達8萬多元,加上會務用餐、會議場地及娛樂設施租用,等等,各種費用加起來不是個小數。

對這樣的公務消費,圈內人似乎早已司空見慣。按說,公務消費作為必要的行政成本,是一種合乎情理的開支。但記者調查發現,在不少地方,公務消費很容易異化成腐敗的權力消費。

“我國現行公務消費製度,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的法則,改革需要再提速。”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堅持機構改革的基礎上,應強力推進我國公共財政體製改革,建立政府行為預算硬約束的製度框架以抑製公務消費腐敗。努力降低行政成本,這正是建設節約型政府的題中應有之義。”

劍指財政體製軟肋

據了解,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不少控製公務消費的規章製度,可效果並不明顯。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995~2006年,國家財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費由996.54億元增至7571.05億元,12年間增長了6.60倍;行政管理費用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在1978年僅為4.71%,1995年為14.60%,到2006年上升至18.73%。

從國際橫向來看,以上述2006年預算內的行政管理費占財政總支出的18.73%這一比例去比較,遠遠高出韓國的5.06%、法國的6.5%、日本的2.38%、英國的4.19%、加拿大的7.1%以及美國的9.9%。

事實上,我國行政管理費的數字還遠遠高於上述比例——有些機關的費用支出,還存在著財政給政策,單位自己想辦法籌錢的現象,甚至不少單位的基建費用、辦公用具、交通工具的購置費用以及福利補貼費用等開支都是靠自籌,來自預算外收入。

記者調查發現,在行政管理費用的“增長速度”背後,一些地方機關在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公費旅遊、建造豪華辦公大樓、會議過多、能源資源消耗過高和政績工程等方麵的鋪張浪費,已經成為政府行為的一大痼疾。

為刹住公務消費腐敗之風,近二十年來中央政府已出台數十個相關法規,比如推行國庫集中支付製度、將公務接待費用納入預算、所有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會議及工作人員出差均實行“定點接待”管理,等等。

那麼,為何公務消費腐敗還一直呈上升之勢呢?

在采訪中,受訪者普遍認為,根本原因在於公務消費改革沒有觸及本質問題,即那些官員手中握有大量的可自由支配的金錢。隻要官員手中握有很大的財權,其開支範圍又難以製約,就很難保證其使用合理。

“公務消費的問題,凸顯我國公共財政體製存在較大的缺陷,缺乏公開性和透明性的財政支出、不完善的監督機製、不健全的問責製度導致浪費愈來愈嚴重。”國家行政學院龔維斌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首先,預算約束軟化和預算外資金大量存在。其次,現行的財務報銷製度和審計製度不夠完善,而且即使被審計出問題,也沒有強有力的處罰措施。第三,行政權力運行透明度不高,公眾監督無從下手。第四,幹部考核很少考慮行政成本,使政府官員失去了降低行政成本的內在動力和外部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