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章 中國“民調時代”來了(2)(2 / 3)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我國不同所有製的民意調查機構活躍,折射民意信息逐步進入政府決策谘詢程序。可以預測的是,隨著我國民主進程化的進一步加快,在民意調查領域的爭奪上,將會呈現出更激烈的競爭態勢。

結果與感覺相差懸殊

記者調查了解到,在我國各種民意調查紛紛進入民眾視野的同時,隨之而來一些調查結果與社會感覺不相符合的現象,不可避免地使民意調查行業蒙上了一層揮之不去的陰影。

2010年4月12日,北京市有關部門決定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再延續兩年。零點調查公司受有關部門委托進行民意調查,有90.4%被調查者支持繼續實行限行措施。新浪網的網絡調查卻顯示,79.3%受調查者反對,讚成者僅占17.8%。同一事件得出大相徑庭的兩個調查結果,引起諸多爭議。

北京市此前也發生過同樣的事件。2006年12月,北京市衛生局公布了對全市50家三級醫院當年下半年患者滿意度情況的調查,結果平均滿意度高達97.6%,19家醫院滿意度100%,最低的一家也在92.5%。結果一公布,輿論一片嘩然。

此類案例在一些地方時有發生。2006年4月7日,四川省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公布了“開局之年聽民意”社會調查結果:“87.4%的城鄉居民對當前的生活狀況總體滿意。”此消息公布後,這一數據的真實性,同樣遭到質疑。

近年來民意調查造假事件中,江蘇“調查門”事件引人注目。2009年2月,江蘇省對南通市的啟東、海門、通州等地全麵達小康情況采用隨機抽樣的電話訪問方式進行民意調查,當地幹部要求受訪群眾按照事先專門發放的標準答案回答提問,有不少中小學還專門放假一天,讓學生背熟答案“協助”家長應對電話調查。

“這是典型的褻瀆民意。”北京某調查機構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無奈地告訴記者,“不論民意調查還是市場調查,隻要結果準備向社會公布,出於政績考慮或商業目的,數據就有可能摻雜水分。”她解釋說:“有些調查機構,尤其一些不太知名的調查機構,為了能拴住客戶,的確可能不惜與客戶合謀,一起編造數據欺騙社會和民眾。”

多位受訪民眾反映,如果政府部門參與民意造假,折射政府政績觀存在“錯位”。“把民意調查結果當成政績,並為此不惜造假,損害的不僅是政府部門公信力,還有民意調查行業的聲譽。”北京市石景山區魯穀社區居民王先生這樣對記者說,“我不相信當前形形色色的民意調查,更相信自己的感覺。”

2009年3月,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題客調查網,對全國31個省、區、市13331人的調查顯示,對於各種民意調查的結果,43.8%的人表示相信,26.8%的人不太相信,29.5%的人表示不好說,要看是哪裏做的調查。

民調結果為何扭曲

據記者調查分析,個別民意調查結果的失真,其深層次原因是調查結果關係委托方政績或利益而驅動其熱衷於弄虛作假。

“在我國,民眾對政府施政滿意度的民意調查,大都掌握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手裏。”魯照旺直言,“官方民意調查機構的優勢,在於擁有充分的物質資源和組織資源。但是由於這些民意調查機構和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民眾常常會對其調查結果的公正性產生質疑。”

“政府下設的民意調查機構的專業能力很強,調查方法也沒問題,可以作為內部的決策支持和政策評估,但作為一個調查結論和結果公布,要獲得公眾認可時那就不恰當了,免不了有一種政府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的嫌疑。”喻國明認為。

“有些民意調查機構自身的不足,容易使民意調查結果受到公眾質疑。”黃小勇分析認為,首先,政府民意調查機構在組織上的隸屬關係決定了其民調活動帶有強烈的“授意”“命題解答”的色彩,粉飾作用明顯;其次,民間調查機構在公益性和贏利性兩端的搖擺,也會使得一些民間民意調查受商業利益驅動,喪失真實性;再次,在民意調查機構發布失真民調信息上缺失懲戒機製,過多依賴機構的自律,他律不足。

“如果有些地方官員把民意調查當成政績公開,那麼必然希望調查結果趨向對自己有利,而民意調查機構是下屬機構,那必然得言聽計從。”國家行學院政治部邱霈恩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調查結果造假,不但失去了應有的決策參考價值,而且偏離了民生福祉和公共幸福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