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反腐網的舉報是開放式的,每一個進入該網站的人,都能看到所舉報的內容。如果內容失實,對被揭者的負麵影響不可估量。”北京一名經常瀏覽民間反腐網尋找報道線索的報社記者稱,“這些網站發表的東西,有時與事實出入較大,已造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甚至構成誹謗。”
“網站信息的公開化和受眾的大眾化程度很高,相關信息容易過早暴露,使被揭者轉移財產、銷毀證據、訂立攻守同盟對付紀檢部門的調查,從而給案件查處帶來更大難度。”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這些網站有的雖冠有‘中國’頭銜,但大多數未經批準。”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所長尹韻公研究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用‘中國’二字打頭開辦的網站,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而大多民間反腐網並沒有辦理任何相關手續,也沒有網絡經營許可和網絡出版許可。”
據記者了解,我國的這些民間反腐網,都沒有正式的新聞采編資格。而他們所發放的“記者證”,通常是自行印製的,上麵隻有網站的鋼印,並非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正規記者證。
正因為準入門檻低,以至有些民間反腐網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違規操作現象屢見不鮮。比如借維權之名,向舉報者索取巨額酬勞。更為惡劣的是,還有人拿著舉報材料去敲詐和勒索被舉報者。
據報道,2008年7月25日,河北省唐縣警方偵破“中國法治網”假網絡記者詐騙案。該網絡已發展80餘名假記者,涉案金額100餘萬元。其實早在兩年前,就已出現“中國投訴網”記者涉嫌詐騙,涉案金額高達380萬元。
複旦大學社會學係教授於海曾指出,民間反腐網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而有的網站會“誤入歧途”,核心問題在於網站所麵臨的資金、管理等問題都沒有很好的解決之道。
健全法製加強監管
不少專家認為,要讓民間反腐網踏上正途,關鍵在於其自身發展模式的完善以及政府職能部門及時介入,並加強監督管理。
“從事任何維權一定會涉及經費,一個組織必須將其公益和盈利兩部分分開,否則維權的公正性將被人質疑。”李成言認為,“從網站自身考慮,在運營的過程中可以尋求其他部門的支持,這些部門包括政府部門、協會、基金會等各方麵。”
“既然民間反腐網是公益維權網站,就不應從訴求者那裏獲取經濟來源。”尹韻公建議,“可從商業化的角度考慮,通過提升民間反腐網的瀏覽量,來獲取一部分廣告收入。政府還可通過鼓勵民眾向其捐款、減免稅收等舉措來幫助這些公益機構。”
有關專家認為,應本著興利除弊、趨利避害的態度,鼓勵、支持和引導合法的民間反腐網舉報行為,並對其進行必要的監督,進而鼓勵民間反腐網合法舉報,打擊非法舉報的侵權犯罪行為。他認為,國家要盡快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監管這一行為。
“官方應對民間反腐網多些支持和理解。”齊善鴻建議,“有關反腐部門應主動與民間反腐網多聯係,積極引導其依法規範運作,建立一種相互信任、及時溝通的良好關係,以便隨時獲取這些來自民間的有價值的舉報線索,逐漸形成一股民間與官方密切合作共同打擊腐敗的重要力量。”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在我國反腐形勢仍十分嚴峻的情況下,有效地規範、調動和發揮民間反腐網力量參與到反腐敗行動中,使官方資源與民間資源形成良性互動,應成為一個值得研究的新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