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過這些之後,讓我回到我們之間的具體問題。
第一、關於外交地位問題:我們準備按日本模式加以實質性的解決。有一種變通,關於美軍在台灣的駐紮問題,我們準備把軍隊全部撤出台灣。我們想與你們確定一個時間表,一個時間的框架以便能完成它——到1976年夏天撤出一半,剩下的在1977年底撤出。
附帶說一下,我現在討論的並不是我們想要答應的——我們同意向彼此說出來,也就是我們達成的協議,但到1975年底以前這個不應被宣布出來。我們希望現在在這個上麵達到一個相互諒解,也就是應該怎樣辦。現在剩下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與台灣的防衛關係。對這個,老實說,我們還沒有一個好的答案。
我們的問題是:表麵上,說一個國家同它承認的主權國家的一部分——即這一部分屬於這個國家——之間保持防衛關係,當然是荒唐的。
其次,在我們同北京建立了外交關係,承認北京政府是全中國的合法政府之後,我們對再在台灣維持戰略基地顯然沒有興趣的。
但正如我在紐約告訴外長的,我們需要一個方案,它使我們能說,至少在一定的時期內,可以保證和平統一。
如果我們可以得到這個方案,那就是意味著,我們接受北京作為中國的合法政府。我們會撤回我們對台灣的承認,斷絕同台灣的外交關係,我們就會從台灣撤出我們的軍隊。這些能夠實現是我們需要有一個與和平統一相關的東西。
在這裏坦率而現實地說,打破同台灣外交關係的政治及心理結果是,我們的防衛關係也將被對北京的承認所消除。但我們需要一個使公眾輿論適應的過渡期,在這個過渡期,整個進程可以被完成,而又不引起國內的過度緊張。
這就是我們的基本考慮。如果我們認可這些原則,那我們就看一看怎麼製定這個方案。
鄧:就這些?
基辛格:是的,這是基本的。
鄧:嗯,實際上這條法律是由你自己製定的,對嗎?
基辛格:哪條法律?
鄧:你們就是那些製定法律的人。就是你們對台灣防衛承諾的法律,那是你們自己確定下來的。
基辛格:當然,這完全是真實的。
鄧:好,既然你們可以製定法律,那自然你們也可以廢除它。
基辛格:這也是真實的。我們的觀點不是那不能做,我們的觀點是我向你解釋的那些原因。
鄧:我已經注意到了博士剛才說到的這些考慮。我懂了博士10月在紐約同外長討論過的所有這些想象出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