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周必大:當一名大眾替罪羊的代價與回報(1 / 2)

那場火災其實是算不得大的,但也有五十多戶人家被燒成了廢墟。周必大在倉皇之中帶著老婆孩子一起逃出了火海,但家裏的財物,什麼細軟、家什之類的,那是蕩然無存了。

大火被撲滅後,按規定當然是要追究責任了。那個時候沒有什麼監控設施,消防勘查的手段也不高明,一場夜間的大火,火勢究竟是從何而起,還真不好說。何況,臨安府的官員也不想查明這場火災的原因。為什麼呢?王先生這個人靠山硬、背景大呀!他的姐夫是當朝的監察禦史,臨安府敢去動他嗎?但不追究責任也不行,畢竟有“大宋消防法”在那裏。那麼,怎麼辦呢?

臨安知府動了一下歪腦筋,幹脆把五十多戶受災群眾統統當作嫌疑人,一起抓進了臨安大牢裏,讓你們自己揭發、自己檢舉,外加刑訊逼供,總要找到一隻替罪羊為止。

周必大好歹也是有身份的人,刑訊逼供是輪不到他頭上的,他至多也就跟今天酒駕的官員一樣蹲蹲班房,但聽到鄰居們唉聲歎氣,甚至是受了刑號啕大叫,周父大心裏也不好受。

有一天,他有意無意地問一名監獄管理人員:“像這樣的失火案,肇事者會被怎麼判?”“判徒刑多少年,嚴重的流放沙門島!”管理員引經據典這麼告訴他。“那麼肇事者如果是官員呢?不分貴賤一樣判罰嗎?”他不知怎麼想了想,又追問了一句。“那倒是不一樣的,如果案犯是朝廷命官,那也就是個籍沒官職,把你的職務一擼到底。”管理員說著,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想幹什麼。

周必大這會兒想到的是自己算命得的那個凶卦。命中注定既要破財又要丟工作,現在家被燒了,財是破了,看來,這份科長的工作也保不住。眼看著街坊鄰居一塊兒受苦,何不自己大包大攬承擔下來,無非也就是丟了一個芝麻綠豆大的官,總也積點陰德保全了大家。

想到這裏,一隻大眾替罪羊就自告奮勇地生成了。周必大高聲叫道:“我要自首,我周必大是本案的案犯,與其他人無關!”

臨安府的知府大人聽到這句話,也鬆了一口氣。接下來的事情就是按程序辦事嘍:定案卷、草擬判決書、大家簽字畫押,蓋章走過場,其餘眾人包括那位王先生都被無罪釋放,而周必大呢,在完成了被削職為民的一應手續後,也最後一個走出了臨安府的拘留所。

周必大的故事後來被《玉曆寶鈔》《感應統紀》之類講因果報應的書裏當作了一個例子,表示積善積德必有後報的意思。因為周父大在丟了官後,努力學習,奮發上進,最後又參加科舉考試,並且做官一直做到了宰相。

如果僅僅從因果報應、投入產出來說的話,那麼,周必大得到的回報率也太高了!而圍繞他的傳說也就越傳越神奇:周必大這個人長得高高瘦瘦,像一隻野鶴,而據說,他還有一隻酒杯,名叫“鶴飛盞”,斟上酒,杯上的鶴就會飛起來,喝完酒呢,鶴就不見了,反正很有些神仙通天的味道了。

那場火災其實是算不得大的,但也有五十多戶人家被燒成了廢墟。周必大在倉皇之中帶著老婆孩子一起逃出了火海,但家裏的財物,什麼細軟、家什之類的,那是蕩然無存了。

大火被撲滅後,按規定當然是要追究責任了。那個時候沒有什麼監控設施,消防勘查的手段也不高明,一場夜間的大火,火勢究竟是從何而起,還真不好說。何況,臨安府的官員也不想查明這場火災的原因。為什麼呢?王先生這個人靠山硬、背景大呀!他的姐夫是當朝的監察禦史,臨安府敢去動他嗎?但不追究責任也不行,畢竟有“大宋消防法”在那裏。那麼,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