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周必大:當一名大眾替罪羊的代價與回報(2 / 2)

臨安知府動了一下歪腦筋,幹脆把五十多戶受災群眾統統當作嫌疑人,一起抓進了臨安大牢裏,讓你們自己揭發、自己檢舉,外加刑訊逼供,總要找到一隻替罪羊為止。

周必大好歹也是有身份的人,刑訊逼供是輪不到他頭上的,他至多也就跟今天酒駕的官員一樣蹲蹲班房,但聽到鄰居們唉聲歎氣,甚至是受了刑號啕大叫,周父大心裏也不好受。

有一天,他有意無意地問一名監獄管理人員:“像這樣的失火案,肇事者會被怎麼判?”“判徒刑多少年,嚴重的流放沙門島!”管理員引經據典這麼告訴他。“那麼肇事者如果是官員呢?不分貴賤一樣判罰嗎?”他不知怎麼想了想,又追問了一句。“那倒是不一樣的,如果案犯是朝廷命官,那也就是個籍沒官職,把你的職務一擼到底。”管理員說著,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想幹什麼。

周必大這會兒想到的是自己算命得的那個凶卦。命中注定既要破財又要丟工作,現在家被燒了,財是破了,看來,這份科長的工作也保不住。眼看著街坊鄰居一塊兒受苦,何不自己大包大攬承擔下來,無非也就是丟了一個芝麻綠豆大的官,總也積點陰德保全了大家。

想到這裏,一隻大眾替罪羊就自告奮勇地生成了。周必大高聲叫道:“我要自首,我周必大是本案的案犯,與其他人無關!”

臨安府的知府大人聽到這句話,也鬆了一口氣。接下來的事情就是按程序辦事嘍:定案卷、草擬判決書、大家簽字畫押,蓋章走過場,其餘眾人包括那位王先生都被無罪釋放,而周必大呢,在完成了被削職為民的一應手續後,也最後一個走出了臨安府的拘留所。

周必大的故事後來被《玉曆寶鈔》《感應統紀》之類講因果報應的書裏當作了一個例子,表示積善積德必有後報的意思。因為周父大在丟了官後,努力學習,奮發上進,最後又參加科舉考試,並且做官一直做到了宰相。

如果僅僅從因果報應、投入產出來說的話,那麼,周必大得到的回報率也太高了!而圍繞他的傳說也就越傳越神奇:周必大這個人長得高高瘦瘦,像一隻野鶴,而據說,他還有一隻酒杯,名叫“鶴飛盞”,斟上酒,杯上的鶴就會飛起來,喝完酒呢,鶴就不見了,反正很有些神仙通天的味道了。

周必大當然不是神仙,不過他這樣的人宅心仁厚,當了官對老百姓還是好的,至於他當宰相合不合適呢,當時的大儒朱嘉就有過這樣的評價:“現今需要的是藥性猛烈的大承氣湯,周必大算是一劑藥性柔和當然也見效緩慢的四君子湯吧。雖然不會造成危害,恐怕對病情也沒有多少好處。”

評價當然是中肯的,但中國人總還是喜歡中庸之道、好人政治和緩一點更能讓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