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清對記者說:不是我染成黃顏色。判定我死緩的判決報青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核,死亡的念頭在我腦子裏繚繞。說不怕死那是假話,我一夜之間就成了“白毛女”。同號子裏關抨的嫌犯對我說:彭清,你把頭發染染吧,一頭白發看起來特不舒服!我也感覺到不是滋味,就申請看守所有關負責人同意,買了黑色染發劑染了頭發。也許染發劑是假冒產品,染黑發染出來的卻成了黃顏色了。彭清告訴記者說:我從小生活在甘穀縣一個偏僻的小山村裏,少年時期幫助父母磨豆腐在集市上賣。當我長到肩能挑擔的時候,就和村裏的小姐妹一起把家鄉的炒豆子挑到蘭州走街串巷叫賣。當時,好的時候也能收入四五十元錢。可是,要收入高就得到好地段去。好地段一般是不允許我們擺攤的,擺上交警就來趕。我常常被交警追趕,有幾回豌豆撒得滿地都是,真是感到很辛苦!我認識幾個坐台的朋友,她們吃得好,穿得好,花錢手很大方。她們縱容我去坐台,我也就放下豌豆挑子,背著丈夫去坐台(指隻陪著喝酒,不和客人發生性關係的那種職業)。其實我隻坐了幾個月的台,沒掙到什麼錢,到警察抓我時,口袋裏隻有20塊錢。對於以後的打算,她告訴記者:我不想再在城裏呆了想跟丈夫回老家去,做個良家婦女,過老百姓的日子!在坐台期間,她認識了一個人,後來聽說是一個緝毒警察。經過這個警察介紹,又認識一個叫“馬老板”的人,進看守所後才知道就是陷害她的馬進孝。她在看守所裏蹲了3年零12天。她也時時在思考“我為什麼落人別人的陷阱。我感覺與我認識人不慎重也有關係。我也感到,生活中不全是陽光,自己不小心,就會遭到人暗算”。
二、法官的闡釋:此案審判長張彤在闡釋法院判決彭清無罪的理由時說,公訴機關指控彭送交毒品的事實雖然存在,彭為獲取酬金送交毒品的主觀上也是明知的。但是,在這一表象的背後則是人為設局,以重金誘使本無犯罪意圖的人產生犯罪的故意;馬進孝既加工製作所謂的“毒品”,又是“毒品”所有人和“賣主”,他們設計製造出“送交毒品的人”--彭清,來進行所謂的毒品社會變遷的速度和社會衝突的爆炸性增長可能會超出瑚的應對能力。長期貧窮的窮人階級可能與少數特權階級進行常性的經濟代價沉重的低水平鬥爭,成為破壞經濟的一個重力量。在“拉美化”的城市中,農民工家庭為爭取權利待遇(如城市居住權)而與牢固的城市利益進行著鬥爭。這些城市益本身就是強大的力量,包括市政府官員、房地產開發商和築業的聯盟,以及城市新富階級和現有的城市貧民和失業者層。然而,許多流動的農民工已經習慣了村領導的選舉產生民主(也即他們的民主意識開始增強了),他們希望得到政新的保護,他們遷入城市後帶來了新的“權利意識”,如果略他們對公平待遇和享受保險及醫療保健的希望,他們就會起反抗,給政府帶來危害。總之,太快的城市擴張和太快的農民工進城的速度會帶一係列的問題,政府必須盡最大的力量去加以麵對,加以解決,千萬不要讓問題成堆,累積到難以解決的程度才去視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