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權力的迷失 (2)(2 / 3)

胡亥聽了趙高的話,想抓李斯,但又沒有真憑實據,就先派人監視李斯。李斯聽到消息,就上書揭發趙高的劣跡。胡亥卻不肯相信,反而將書信給趙高看。趙高知道和李斯是你死我活的鬥爭,就進一步羅織罪名誣陷李斯。胡亥將李斯抓捕,交給趙高負責審理。趙高自然不肯放過這個難得的機會,對李斯用盡了酷刑,逼李斯認罪。李斯無法忍受酷刑折磨,隻得屈打成招。趙高拿著李斯的供詞上報胡亥,最後,李斯在公元前208年,即胡亥即位的第二年,被處以極刑:先是黥麵,然後劓,砍斷左右趾,又腰斬,最後是醢,這在當時是最為殘忍的一種處死方式,叫做“具五刑”,即用五種刑罰處死。李斯的一家也同時被殺。趙高後來也為自己的殘忍付出了代價:兩年後被秦王子嬰誅殺。

胡亥坐上帝王寶座之後,一心想享樂一生,有一次他對趙高說:“人這一生就像飛奔的馬過牆的縫隙一樣快,做了皇帝,我想盡心享樂,愛卿你看呢?”這正合趙高心意,從此討好胡亥享樂,自己更大膽地專權。

有了趙高的支持胡亥還不放心,又向李斯詢問如何才能長久地享樂下去。他對李斯說:“我聽韓非說過,堯治理天下的時候,房子是茅草做的,飯是野菜做的湯,冬天裹鹿皮禦寒,夏天就穿麻衣。到了大禹治水時,奔波東西,勞累得以致大腿掉肉,小腿脫毛,最後客死異鄉。做帝王如果都是這樣,難道是他們的初衷嗎?貧寒的生活大概是那些窮酸的書生們提倡的吧,不是帝王這些賢者所希望的。既然有了天下,那就要拿天下的東西來滿足自己的欲望,這才叫富有天下嘛!自己沒有一點好處,怎麼能有心思治理好天下呢?我就是想這樣永遠享樂天下,愛卿你看有什麼良策?”

有了李斯的主意,胡亥便肆意放縱自己的欲望。他豢養了大量的狗馬禽獸,供其遊獵之用。鹹陽糧草不夠用,便令各郡縣官吏逼迫人民征送。運輸糧草的人,要自帶幹糧,不許吃鹹陽三百裏以內的糧食,將農民推入了死亡的絕境。

他繼續大量征發全國的農夫修造阿房宮和驪山墓地,調發五萬士卒來京城鹹陽守衛,同時讓各地向鹹陽供給糧草,而且禁止運糧草的人在路上吃鹹陽周圍三百裏以內的糧食,必須自己帶糧食。除了常年的無償勞役外,農民的賦稅負擔也日益加重。

秦始皇時的刑罰已經非常苛重,一人犯法,罪及三族,一家犯法,鄰裏連坐。二世更變本加厲,以“殺人眾者為忠臣”,各級官吏都是奉行這種刑法的劊子手。如範陽令殺人如麻,造成了“刑者相半於道,而死人日成積於市”的慘狀。原本已經尖銳的階級矛盾,此時更達到極點,公元前209年7月激起了陳勝、吳廣農民大起義。

但二世胡亥根本不相信,隻喜歡聽天下太平的好話。在一次討論是不是發兵平定起義時,胡亥竟然不同意有“反叛”的事,發兵當然也就沒什麼必要了。叔孫通了解胡亥,便說:“他們說的天下反叛根本就不對,先皇早已經拆毀了城牆,熔鑄了天下兵器,有您明主坐堂,有嚴明法令行於天下,國家安定,人民富足,誰還會造反呢?現在陳勝這些人隻不過是幾個盜賊而已,地方官正在積極追捕,請陛下盡管放心就是了。”

胡亥聽了,滿心歡喜,直誇叔孫通說得好,然後他又問其他人,有的說陳勝是“盜賊”,有的則說是“造反”。說“盜賊”的沒有事,說“造反”的就治罪,因為說“造反”等於說天下大亂。治罪的罪名是“非所宜言”罪,就是說了不應該說的話,這種罪名是一種典型的封建專製刑法,秦朝後來雖然滅亡了,但後來的很多朝代都繼續沿用了這種罪名來維護君主專製製度。

趙高為了達到自己徹底專權的目的,對胡亥說了一大通很有“道理”的話,大意就是說胡亥年輕,經驗不足,而且皇帝也應該少和大臣們見麵,以免在大臣們麵前暴露自己的弱點。如果能居住深宮中聽取趙高他們的彙報,有他們這些“棟梁之才”來輔佐,那國家會治理得更好。胡亥一聽有道理,而且他也願意呆在後宮中享樂,從此,朝中大小政事都由趙高一人來獨斷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