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最後的較量 1(1 / 1)

我不想在這裏贅述二審上訴時的詳細過程,總之那是辯護律師對公訴人的一場酣暢淋漓的勝利:唐少鼎故意殺人的罪名被推翻,當庭釋放。

在控辯雙方激烈的法庭辯論中,辯方提交的兩條證據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其一就是孟婷婷誘使唐少銘簽的那份“繼承權指定文書”,經過專家的鑒定,留在那張文書上的簽名確實是出自唐少銘的親筆。而那簽名覆蓋在紫檀山莊血案的新聞稿上,足以證明血案現場的死者並非唐少銘。

其二則是孟婷婷給法醫董竹彙款的銀行底單,這筆賬麵往來也得到了銀行方麵的證實。雖然董竹一口咬定自己沒有在鑒定過程中作假,但唐少銘仍然活著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此那份鑒定結果被法院宣布為無效,董竹也將因為受賄行為而另案受到處理。

以這兩條證據為基礎,辯方律師充分發揮出他的口才和臨場應變能力。在凱歌節節吹響的時候,他也成了庭審現場最出彩的明星。可以想象,這個多年來碌碌無為的二流律師很可能會因為這起案子而身價倍漲。

嘿嘿,可是又有多少人能知道這兩條證據背後的曲折與辛酸?

因為醉酒鬥毆事件,再加上未經領導批準就擅自請假缺勤,我受到了單位內部的處罰。不僅被扣發當月獎金,還被記過處分一次。

不過我認為這些都是值得的。因為我幫到了我最愛的那個人。我幫她擺脫了唐少銘的控製和利用,從凶殺同謀的泥潭中掙脫出來,而且她還如願以償地從小唐手中分得了唐父的一半遺產。

紫檀山莊凶殺案被打回公安機關重新偵查。刑警隊的同僚知道自己被唐少銘的詭計蒙騙之後,一個個都恨得牙根發癢。他們投入全部的力量去追查唐少銘的下落。可是這個已經搖身變為韓國籍金榮權的家夥卻如石沉大海,從此杳無蹤跡。

於是唐少銘被列為網上追逃的A級通緝犯,在全國進行聯網搜捕。但麻煩的是,除了我之外,沒有人再知道唐少銘整容之後的確切相貌。我憑模糊的印象協助相關人員描繪出一幅模擬畫像,那幅畫像的可靠性實在無法保證。

警方甚至調動了國際關係,查到了那個“金榮權”在韓國登記的身份資料。不過資料中的照片還是唐少銘未整容之前所拍攝的,而他整容之後的任何信息都無從查詢。

我認為可能永遠都別想抓到那個家夥了。以他的智商,想要找一個地方躲藏起來本不是難事。我甚至懷疑他早已準備好了多套身份證件,此刻或許正在某個不知名的海島上度假遊玩呢。

可是不管怎樣,他已經徹底失去了家族財產的繼承權。因為他陷害弟弟的事實已確鑿無疑,根據遺囑第二條,唐父的所有財產將由小唐獲得。當然小唐和孟婷婷之間又有新的協議——這就不是本案要商討的內容了。

綜合上述情況來看,唐少銘雖然逃脫了法律的製裁,但他在這場兄弟間的遺產大戰中卻輸了個底朝天。“偷雞不成蝕把米”這個詞用在他身上或許再合適不過了。

有時我真是難以理解,後來和張誌強聊天的時候,我也問過:“唐少銘究竟為什麼要如此費盡心機地去爭、去奪?難道一半的家產還不能滿足他?那已經是普通人一輩子也無法奢求的巨額財富了。”

“不僅僅是財富的問題。”張誌強神色滄桑,“非要評論的話,隻能說那是一個悲劇的家庭。那些恩怨情仇,正常的人是無法理解的。我在整理唐少銘辦公室的時候,曾經發現了一篇日記,也許那篇日記的內容能夠讓你了解他當時的心境。”

那篇日記寫於二〇〇八年的一月二十四日,正是唐父訂立遺囑的第二天。

……

我看到了老頭子的遺囑,他真的老了,糊塗了。

他以為這樣就可以保證我和那個家夥平分他的遺產,他以為可以阻止我?

我會獲得所有的遺產,不管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我一定會的!

那個肮髒的家夥,他休想從我手裏搶走任何東西!

看到這日記後我有些明白了。唐少銘自始至終都認為所有的家產原本就是他的,也許他並不在乎財富的多少,他隻是無法容忍別人奪走屬於自己的東西。

這完全符合他的性格,他就是這樣一個高傲到讓人無法接近的家夥。

在寫這篇日記的時候,大唐應該已經開始在策劃那場可怕的陰謀,因為他隨即便離開了龍州,而他到達的第一站就是韓國——那個讓他改變了身份和容貌的地方。

為了達到目的,他不僅自己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還不惜犧牲其他的無辜者。

警方一直未能查出案發現場死者的真實身份。因為屍體已經被火化,這或許將成為一個永久的謎團。

這個無名死者,當他興衝衝地來參加同城網友聚會的時候,怎會想到自己將成為這起轟動全城的血案中最悲慘的受害者。

對於案件來說,一切似已塵埃落定;而對於我來說,很多事情又像是剛剛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