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初步推論(3)(1 / 3)

出了校門,鍾旭提議一起去吃點東西,他請客。本來他以為肖晨一定會擺出一副拒人於千裏之外的表情,說沒興趣。可出乎他意料,肖晨竟然答應了,還說不吃白不吃。於是,鍾旭駕駛著他那輛黑色的馬自達睿翼來到一家北京風味的火鍋店。

坐在熱氣騰騰的鍋底前,鍾旭熱得脫去了外套,把它掛在椅背上。

“你喝那麼多啤酒,等會兒怎麼開車?”肖晨看著桌子旁十幾瓶啤酒,問道。

“讓我朋友來開唄,實在不行打車回去,怕什麼?最近被陳教授案煩得半死,早就想痛痛快快地喝上一杯了。你要不要?”鍾旭往自己杯子裏倒滿酒,然後看了看肖晨。

“不了,謝謝。”

“餓死我了……”鍾旭迫不及待地用筷子夾起一片羊肉,在翻滾的鍋子裏燙了燙,然後丟進嘴裏,“嗯,味道不錯!肖晨,其實我一直在想,案子為什麼會陷入停頓狀態,我們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我不停地問自己,就在剛才我冒出來一個想法,你要不要聽聽?”

“哦。”肖晨喝了口冰可樂。

鍾旭先是猶豫了一下,過了一會兒才說道:“你說我們是不是一開始就搞錯了?我們一直在糾結凶手為何要先縊死陳教授然後虐屍。會不會是這樣,實際上勒殺陳教授和用利器割傷陳教授的,並不是同一個人!第一個進入陳教授辦公室的——也就是真正意義上的凶手,用麻繩勒死了陳教授。第二個進入辦公室的人則純屬泄恨,所以才用利器對陳教授的遺體進行了報複性傷害?”

“不可能。”肖晨斬釘截鐵地回答道,“雖然這個想法有點意思,但這是不可能的。”

鍾旭不服氣道:“為什麼不可能?”

“按照你的理論,參與陳教授命案的是兩個人而非一個人。一個人用繩索將陳教授縊死,一個人用利器對陳教授的屍體進行傷害,對吧?”

“沒錯。”

“同樣的,如果有兩個人涉案,而不是一個人,那麼他們一定會在不同的時間進來,這是肯定的。因為持利器者不想用繩子勒死陳教授,不然他沒必要攜帶一把刀,對嗎?縊死陳教授的凶手顯然不喜歡用利器來殺陳教授,否則他大可直接用刀行凶殺人。也許你會認為,陳教授是被他們倆同時傷害的,可驗屍報告可以反駁你的觀點,因為屍體上所有的刀傷是死後才形成的。也就是說,兩個人進入房間,其中一個人先縊死陳教授,等他死後,另一個再跑上去虐屍,這是不合邏輯的!”

“因為虐屍是一種對死者深度仇恨的行為,這種行為一般伴隨的情況是想報複的時候被報複對象已經死了,憤怒無處宣泄,才會虐屍。而當時的情況是,陳教授被其中一人用繩子勒住頸部,正在拚命掙紮,另一個人沒有理由不走上前去用利器傷害陳教授,這樣可以讓他更痛苦。所以,假設真有兩個人涉案的話,他們一定不會同時進入這個房間,你同意嗎?”

“我同意。”鍾旭將杯子裏的啤酒一飲而盡,隨即又滿上一杯,“繼續說。”

“那麼,他們進入房間的順序是怎麼樣的呢?根據驗屍報告顯示的情況,屍體是被縊死後才受刀傷的,那麼先進入辦公室的人一定是用麻繩勒殺陳教授的人,我們暫且稱他為一號訪客。而第二個進入房間的人,也就是拿利器傷害陳教授屍體的人,我們稱其為二號訪客。我這樣說清楚了嗎?”

鍾旭點點頭。

“首先順序是這樣的,一號訪客進入辦公室後,與陳教授發生了衝突——或者說本來就蓄意殺死陳教授,他邊和陳教授說話邊繞到陳教授身後——就是轉椅和古董架之間,拿出了準備好的麻繩,勒住了陳教授的頸部。根據法醫‘出血性唾液’的報告,證明被害人在掙紮時曾直立過,後又仰躺在椅子上。注意,在凶手用繩子勒住被害人頸部時,被害人如果突然站起來,那麼凶手必定會被一股力往後推,這就導致了一個後果——古董架上的花瓶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