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旭警官:
當你收到我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是的,我已經不在人間,當然也不是去天堂,應該是下了地獄。我會在第十八層的刀鋸地獄裏受苦,在那裏,我願意用一百三十五億年的時間來償還我的罪孽。可能我這麼說,會讓你一頭霧水,搞不清楚我想表達什麼。沒關係,讓我慢慢說給你聽,我相信你一定會很感興趣。
你知道我是一名數理邏輯學教授,是S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顧問,可很多人忽略了我另一個身份——一個平凡的父親。
在很久以前,上天賜予我一個美麗的天使,她就是我的女兒陳嘉儀。她很漂亮,也很聰明,我和我的愛人都非常寵愛她。小儀從小就非常懂事,很聽我們的話,這讓為人父母的我們省了不少心。但幸福的日子隻維持了十七年,自從發生那件事後,我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就在十年前,我可愛的女兒小儀由於交通事故意外去世了。聽到這個消息,我和我的愛人都崩潰了,我開始出現幻覺,仿佛小儀並沒有離開我們。有時候我甚至聽見她房間裏有聲音——她翻書的聲音、打字的聲音和看電視劇時發出的歡笑聲。
我堅信小儀沒有死,她還活著。
可我的愛人卻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她受到了嚴重的打擊,故而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最開始發現她的病時,是她笑著和我談論女兒車禍的細節時,我從她的表情上已經看出了不對勁,可我遲遲不敢把她送進醫院,因為我知道她一去很可能再也回不來了。接下來的日子裏,她的病越來越嚴重。她開始吞食肥皂,吃下去後就開始嘔吐,把房間搞得一塌糊塗;她還曾把一隻蟑螂放進嘴裏咀嚼,吃得津津有味……直到她對著牆壁把自己撞得頭破血流,我知道必須要送她去醫院治療了。這個時候,她已經認不得我是誰,根本不把我當做丈夫看。送她去醫院的路上,她還扯著我的袖子,讓我看天花板上的“小人”,我抬眼望去,卻什麼都看不見。我想,這應該是幻覺,是精神分裂症最常見的症狀之一。
我愛人被送進了精神病院接受治療。兩個月後,她躲過管理人員,推開大樓的窗戶跳了下去,摔死了。我接到醫院電話的時候,手不停地顫抖,話筒掉在了地上。雖然她是個精神病患者,可那時她畢竟還是活著的,現在她死了,這個家毀了。
自那以後,我就獨自生活。現在回想起來,那是一段噩夢般的日子,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熬過來的。那個時候,我手裏拿著我們一家三口的全家福,看著照片上的女兒和妻子燦爛的笑容,我的心就像是被刀割破一樣,那是鑽心的痛楚。沒有人能體會我的感受,我寧願死的是我。妻子死後又過了兩個月,我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我開始嚐試自殺。剛開始,我打開廚房裏的煤氣,然後把門關緊,躺在臥室裏睡覺。我確實是個懦弱的人,怕死亡帶來的痛苦,所以選擇了懦夫的死法。盡管如此,我的自殺還是被破壞了——我的鄰居聞到了煤氣味,報了警。警察一腳踹開了我家緊鎖的房門,把已經昏迷的我送進了醫院,經過搶救,我度過了危險期,竟然活了下來。但我仍不甘心,我要死,沒人可以阻止我。出院後的第三天,我走在馬路邊上,突然之間躥了出去!我整個人被一輛車撞得飛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不省人事。可奇跡又發生了,我隻斷了幾根肋骨和少許肌肉損傷,我還是沒有死!難道命運在捉弄我嗎?為什麼不讓我去陪我的妻兒?我又試了好幾種方法,身上雖然傷痕累累,可就是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