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商戰方圓——開拓商場疆域的殺手鐧(8)(1 / 2)

英國的皮鞋商托馬斯,有一次受印度尼西亞一位皮鞋製造商的委托,到巴黎去開辟市場。此前,他已經對有關情況進行了了解。他認為這種鞋質量上乘、款式別致,一定會受到法國消費者的歡迎,在巴黎市場上走俏。因此,他愉快地接受了任務。

到巴黎之後,他就立即去見皮鞋銷售商奧斯卡麗有限公司的總裁密特斯朗先生。他深知密特斯朗先生是商場老手,城府極深,便決定采取裝憨賣傻、先退後進的辦法。

果然,密特斯朗先生極難對付,一開始洽談就拚命殺價,在訂契約的時候,又把價錢殺到了最低的邊緣。等到交貨的時候,他又趁機第三次殺價,並提出要分期付款。麵對密特斯朗的步步進逼,托馬斯卻大智若愚。他先是一步一步地退讓,滿足密特斯朗的要求,無形中麻痹了這位總裁的意誌,使他誤認為托馬斯是剛“上道”的“愣頭青”,放鬆了警惕。契約簽訂後貨物運來的時候,密特斯朗依舊把托馬斯當做毛頭小子,再次提出殺價。

誰知托馬斯一反常態,堅決地說了個“不”字,並提出按先前的契約向密特斯朗索賠。直到這時,密特斯朗才知道自己小看了這個小子,中了他的圈套,但此時他已無力回天,不得不按托馬斯的新報價接受了這批貨物。由於這些皮鞋物美價廉,正如托馬斯所料,很快就風行法國,在歐洲市場站穩了腳跟。

托馬斯以退為進,讓別人覺得他較傻,從而找到別人輕敵的機會而大獲全勝。

機遇容易給人錯覺,以為不斷擴展,勇往直前才是機遇。其實,在適當時候退一下、停一下,暫時變方向為向後、向下或向內,也未嚐不是一種機遇。

別讓錢眼卡住自己

培根曾任英國的首席大法官,六十歲時因受賄被判罰四萬英鎊,並囚於倫敦塔,後來雖被詹姆士國王豁免,但他出獄後不久就死了。

臨死前,培根對他的《人生隨筆》作了最後一次修改,在改到了《論金錢》這一章時,他核實了三個案子:

乞丐殺子案:

有一個名叫約翰的乞丐,行乞四十載,積攢了三千枚金幣。有一天,他發現兒子頭上有一頂非常華貴的帽子,便問是從哪兒來的,兒了交代是用一枚金幣從當鋪裏買來的。約翰又問,金幣哪來的。兒子答,是從三千枚金幣中拿的。約翰聽後,七竅生煙,一拐杖結束了兒子的性命。因為這三千枚金幣是他一便士一便士積攢起來的,用一枚金幣買一頂帽子,令他對兒子如此大手大腳的行為忍無可忍。

姐弟絕交案:

倫莎和戴維是姐弟關係,他們在年幼的時候就失去了父母。為了養活弟弟並使他有一個好的前程,倫莎十三歲就做了妓女。在倫莎的資助下,戴維進了劍橋大學三一學院,並有了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就在戴維準備報答姐姐倫莎的養育之恩時,倫莎提出斷絕姐弟關係,永不見麵。因為她看到弟弟就想起自己不堪回首的曆史,並且弟弟愈幸福,愈會勾起她對不幸的回憶。

蘭姆貪汙案:

蘭姆是位海軍大臣,年俸一萬六千鎊,是一般倫敦市民年收入的五十倍。他通曉天文、曆法和海洋知識,在與西班牙爭奪海上霸權的鬥爭中,屢立戰功,被伊麗莎白女王封為爵士。同時,他也是一位以簡樸出名的貴族,在別人鍾鳴鼎食的時候,他每天的費用卻從不超過兩英鎊。就是這樣一位德才兼備的人物,在伊麗莎白死後,被查出貪汙軍餉六十萬英鎊。這些錢原封不動地藏在他的地窖裏,最後他被詹姆士國王下令處死。

培根為什麼要核實這三個案子呢?研究者說,培根從倫敦塔裏出來後,發現了金錢的陰謀。他要通過這三個案子來證實自己的發現,至於他發現了金錢的什麼陰謀,他沒說,無從考證。

幾百年裏,許多人試圖破解,然而,都無功而返。直到前不久,才有人根據這三個案子,找到滿意的答案。即在你獲得金錢的過程中,如果感到緊張或屈辱,在獲得金錢之後,就不要指望會生活得怡然自得,因為在緊張或屈辱中得到金錢,用起來會更加不安和心酸。

正可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沒有人不需要金錢,但是,獲取金錢的渠道卻有對有錯。在金錢麵前,一定要把握住自己,別讓錢眼卡住自己。

該放手就放手

靈活多變,該放手時就放手,是做人之道,更是經商之道。

非洲土人抓狒狒有一絕招:故意讓躲在遠處的狒狒看見,將其愛吃的食物放進一個口小腹大的洞中。等人走遠,狒狒就歡蹦亂跳地來了,它將爪子伸進洞裏,緊緊抓住食物,但由於洞口很小,它的爪子握成拳後就無法從洞中抽出來了。這時,獵人隻管不慌不忙地來收獲獵物,根本不用擔心它會跑掉,因為狒狒舍不得那可口的食物,越是驚慌和急躁,就將食物抓得越緊,爪子就越是無法從洞中抽出。

狒狒們隻要稍一撒手就可以溜之大吉,可它們偏不!狒狒的舉止大都是無意識的本能,而人如果像狒狒一般隻見利而不見害地死不撒手,那隻能怪他利令智昏或執迷不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