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節貨幣(1 / 1)

所謂貨幣,通常被認為是在商品(勞務)交易中或在債務清償中被社會普遍接受的、充當一般等價物的東西,是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統一。換一句話說:凡是具有普遍的接受性而作為支付工具的東西就是貨幣。

(一)貨幣的功能

貨幣具有以下四方麵的功能:

1.交易媒介。

貨幣作為交易媒介的功能,是將以物易物的行為,轉換成了兩種交易行為:第一步是將物品換成貨幣,第二步是將貨幣換成物品。以貨幣為交易媒介的交易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2.價值尺度。

貨幣是衡量所以可交換物品價值的尺度。

3.支付手段。

貨幣除了可以用來進行即期的支付,充當交易的媒介,也可以用於延期支付或將來支付的手段,比如清償債務,支付工資等等。

4.儲藏手段。

當貨幣作為獨立的價值形態和社會財富的絕對化身而被保存起來時,貨幣就發揮了儲藏手段的隻能。

(二)貨幣的分類

1.商品貨幣。

商品貨幣是最基本也是最簡單的貨幣形式,比如金幣、銀元等。商品貨幣在很多國家的貨幣製度中曾占有重要的地位,鑄造原料多為黃金、白銀、銅。商品貨幣的最大的不足是在大額交易時,不便於攜帶而且有很大的風險,於是出現了代用貨幣。

2.代用貨幣。

代用貨幣是指政府或銀行發行的、代替金屬貨幣執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貨幣,它是作為金屬貨幣的替代品而出現的。代用貨幣的一般形態是紙幣。這種紙幣都有十足的貴金屬(金、銀)作為保證,持幣者有權隨時要求政府或銀行將紙幣兌換為金銀貨幣或金條、銀塊。到了20世紀30年代,隨著金本位製的崩潰,世界上主要國家的貨幣完全成為不能兌換為貴金屬(金、銀)的紙幣,信用貨幣終於取代了代用貨幣。

3.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是由國家和銀行提供信用保證的流通手段。其本身的價值遠遠低於其貨幣的價值,而且不再代表任何貴金屬。當今世界各國幾乎都采用這一貨幣形態。信用貨幣通常由一國政府或金融管理當局發行,其發行量要求控製在經濟發展的需要之內。信用貨幣主要包括以下的形態:

(1)輔幣。多用賤金屬製造,擔任小額或零星交易的媒介。

(2)現鈔。多由一國中央銀行印製發行。

(3)使用支票的銀行存款。存款人在銀行的活期存款,如果可以使用支票來執行支付功能,則銀行存款的信用就被貨幣化了,這種貨幣被成為銀行貨幣。銀行貨幣是流通中最主要的支付手段。

(4)準貨幣。準貨幣包括:定期存款、政府債券、具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單、銀行卡、股票、基金、黃金、外彙等。

(三)貨幣的層次

我國的貨幣劃分為四個層次:

M0=流通中的現金;

M1=M0+企事業單位、部隊的活期存款+農村活期存款+其他活期存款;

M2=M1+城鄉儲蓄存款+企事業單位、部隊的定期存款;

M3=M2+財政金庫存款+銀行彙兌在途資金+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款。

M1通常被稱為狹義貨幣。狹義貨幣量反映了整個社會對商品和勞務的最直接的購買力,它的增減變化對商品和勞務的供應會形成直接的影響,因此,狹義貨幣量是中央銀行在製定和實施貨幣政策時監測和調控的主要指標。

M2通常被稱為廣義貨幣。廣義貨幣量所統計的貨幣範圍大於狹義貨幣量,它不僅包括了社會直接購買力,還包括了社會的潛在購買力。廣義的貨幣量可以更加全麵地反映全社會的貨幣流通狀況。

對於個人理財來講,了解貨幣供應量的變化,對於投資人選擇投資機會時是個重要的參考,它可以告訴你市場的流動性是不是充裕。

(四)貨幣的價值

貨幣的價值有對內價值和對外價值之分,一般認為的貨幣價值都是指貨幣的對內價值。貨幣的對內價值是指貨幣的交換價值,即貨幣的購買力。貨幣的對外價值是指一國的彙率水平。通常貨幣的對內價值是對外價值的基礎,但是貨幣的對外價值的變動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點。我們在下麵會對貨幣的對外價值—彙率,進行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