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發貼近,那股若即若離的女用香水味道也越來越濃,甚至掩蓋過了某種固有的清香氣,黎念咬了咬牙,深深吸了口氣,盡量心平氣和地和他開口:“安銘臣,你把韓道整垮,你有什麼好處?你的心眼就這麼小。”

“激將法?對我不管用。”安銘臣低下頭,嘴唇離她不到五厘米,“你知道我想要什麼。”

黎念的眼神微微向下,可以看到對方襯衫衣領已經被扯開一粒紐扣,而原本幹淨挺括的棱角處儼然一枚淡淡的卻依舊可以辨別出粉紅顏色的唇印。

她冷冷地盯著那個地方將近十秒鍾,慢慢回答他的話:“您太抬舉我了。安董的心思誰能猜得到。”

她說完使出全身力氣推開他,成功。拎起手袋便走,身後安銘臣跟上來,把她細瘦的胳膊捏得生疼,聲音同樣低沉:“我的話還沒說完。”

“你挑今天晚上問這種問題,不覺得不合適嗎?”黎念試圖甩開他,卻被他越抓越緊,話音猛地變大,又想起這裏的場合,於是又迅速低了下去。

“那我給你打電話,你會接?”安銘臣微微蹙著眉,“坐下,我們好好談。”

“我跟你沒什麼好談的,我覺得惡心。”黎念冷嗤,指著門口,“你最好現在就走,否則我走。”

兩個人麵對麵站著,他稍稍低下頭,很仔細地瞧著她的表情,嘴角抿著,慢慢地說:“我們談談。”

“不談。”他擋住她的去路,黎念使勁去推他,“走開!”

他紋絲不動。

黎念仰起臉憤怒地無聲質問他,看到他麵無表情後,惱火地轉移開視線,正好再次落到那枚粉嫩水靈的口紅印上。

她盯住那裏,咬著牙不置一詞,過了一會兒見他依舊沒有要放她走的意思,突然低下頭去翻手袋,找出帕子抬手去擦他衣領那一點礙眼的玩意兒。

她用了很大的力氣,花了很長的時間,白色的絲帕漸漸染上了指甲大小的粉色,而衣領那點異樣顏色則慢慢暈開,最後隻留下了十分淺淡的痕跡。

黎念依舊沒有解恨,她的手帕擦完那裏,轉了角度又惡意地去擦口紅印附近他脖頸的那塊皮膚,她的力道依舊十分大,冷眼看著那裏在她的手下漸漸由蜜色轉為深紅色,幾乎破了皮。

這期間安銘臣一直一動也不動,一句話也沒有說,隻是用一雙暗沉沉的眼眸瞧著她皺著鼻子抿著唇去擦痕跡,瞧著她終於解了恨罷了手,看也不看把帕子直接扔掉。

黎念輕輕拍了拍手,抬起眼皮一言不發地看著她。可安銘臣的目光太複雜莫測,像是層層的蠶繭,把她細細密密纏繞,漸漸將她裹得透不過氣來。

他微微靠近了一些,張了張嘴,還沒有開口,已經有手機鈴聲先他一步響起來。

安銘臣皺了皺眉,拿出手機看了看,沒有接,扔到了一邊的沙發上,任其自生自滅。

電話不依不饒地響,在黎念聽來十分令人煩躁。安銘臣卻置若罔聞,垂著眼睛不知道在想什麼。

“請你接電話,快要吵死了。”

安銘臣還是沒反應,黎念索性自己走過去,按了接聽鍵。

那邊輕快又帶著一分抱怨的聲音傳過來:“表哥,你出去好久,去哪兒了呀?”

“我有事。”說完他就把電話掐了。

黎念本來已經退到離他三米遠的地方整理妝容,看到他快速掛了電話,心裏暗叫不妙,眼睛瞟向門口,籌謀著如何才能全身而退。

她如此提防,他卻沒再攔她。直到她的手指握住門把手才在身後叫住她。

安銘臣隨意坐在沙發扶手上,把手機扔到一邊,說:“黎念,我給你一天時間考慮。你知道我想要什麼,你答應了,韓道就是完全安全的。”

黎念抱著抱枕窩在沙發裏發呆了一整天,睜著眼從天黑看到天亮,心裏滿滿當當隻有一個念頭,很想把安銘臣從頭到腳當作A4紙撕成碎片。

她的低燒還是沒有退下去,但不影響她正常的思考。她糾結了一個晚上,終於還是決定認命。

黎念花費了兩個小時的時間對自己重塑信心,然後終於扔開了抱枕,去了浴室洗了手,回到梳妝台前開始塗抹保養品和化妝品。鏡子前依舊是那張不諳世事不經風霜的漂亮麵孔,和四年前相比,除了眼神以外,其他都沒有變。

記得曾經Ada真心實意地誇讚過她“皮膚真好,眼睛真亮,連素顏都很美”,還記得曾經安銘臣每次在兩人獨處的時候最愛做的事便是抱著她,手指長久流連在她的臉頰,目不轉睛地看著她,然後就會緩緩彎起眼,微微低下頭,兩人鼻息相聞額頭相貼或者是他捏住她的下巴吻上去,長久的纏綿。

她還很清楚地記得他當時埋在她的脖頸中,悶悶笑聲中說的話:“真是越看越漂亮,瞧得久了好像連心情都能變好。”

黎念收回思緒,很仔細地畫著妝容,每一筆都淺淡得讓人幾乎看不見,但卻又分明是出自刻意的修飾。她又因此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直到最後左看右看都沒有察覺到瑕疵,才稍稍滿意。

然後她把衣櫃拉開,找出一件明紅色的大衣,仔細檢查每一顆扣子是否都釘緊,每一寸衣料是否都完好,確認無誤後,才放心換上。

這件衣服安銘臣曾經給她買過一件相同的,被她半年前離開的時候留在了水晶莊園。後來她一時衝動發作,以一種連自己都覺得莫名其妙的心情又去了專賣店,專門訂做了件一模一樣的買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