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身份。以出身這種帶有強烈天賦性的標準來決定一個人社會地位高低,是帶有傳統封建社會的特征的。直到1978年,階級成分對中國大陸社會成員的入學、入黨、參軍、就業,通婚及職務晉升等地位改變過程,也就是對個人從國家和社會獲得何種社會資源和何種社會機會,有著非常重要的甚至決定性的影響。這種做法人為地加劇了社會內部的張力。,在“文化大革命”中,這種做法更被推向了極端。1979年開始,中國政府接受“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實行一係列新的政策。如在農村給地主、富農分子“摘掉帽子”,在城市宣布原工商業者已經成為社會主義社會中的勞動者等,階級身份體係便逐漸歸於消失。應當說,階級身份是廢除得昂徹底的這既解放了城鄉大批勞動力,又使“以階級鬥爭為綱”失去了社會基礎,意義是十分重大的。這大概是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把事情推到極端而物極必反的”功勞”吧!
戶籍身份。從1958年開始,中國戶籍製度嚴格地將城鎮戶口與農村戶口加以明確區分,這個製度極大地強化了中國大陸社會的城鄉二元結構,極大地限製了社會流動。中國大陸有一個名詞,叫“農轉非”,也就是被村戶口轉為非農村戶口的意思。但這對個人是極其困難的。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與之配套的製度,如人民公社製、糧油分配票證製等的弱化以至解體和廢除,戶籍身份對社會流動的限製作用大為減弱。但今天由於戶籍製度的“慣性”,戶籍身份對進城農民工提升社會地位仍然是一種障礙。
就業身份。在計劃體製下,城市社會成員按其就業性質被劃分為幹部和工人。在體製上,這兩部分人分別由兩個部門管理:幹部由人事部管理,而工人則由勞動部管理。這種身份地位的分配一旦完成,個人就很難加以改變。中國大陸還有一個名詞,叫“工轉幹”,也就是由工人身份轉向幹部身份。但這是很困難的。現在由於資源配置的市場化、公務員的招聘製度等一係列改革,原有的幹部、工人身份正逐步演變成真正的職業身份係列。但是這個過程將是很長的。
所有製身份。改革開放前,中國社會主要存在兩種所有製形式,即全民所有製和城鎮集體所有製。兩種所有製內的職工(包括幹部與工人)在工資、勞保福利和社會地位上都有重大的差別。因此,一個在全民所有製企業的女職工,一般不會“下嫁給”集體所有製的男職工;而集體所有製企業的女職工,則一般地會追求或“上嫁給”全民所有製的男職工。改革開放以來,多種經濟成分的存在與發展,人們對企業的評價更加重視其經濟效益的高低。全民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企業的效益往往發生倒轉,區分所有製身份的意義已經大為降低。
總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陸社會結構的身份取向在日益弱化,由這種身份取向而導致的剛性社會結構正在向彈性社會結構轉化,社會地位的開放性大大增強。
2,單位製和行政製控製力的減小
單位製。改革前,中國由中央政府集中計劃分配、管理各種社會資源,並通過各種形式的“單位”進行實際運作。當社會普遍單位化時,社會資源也隨著單位化了,任何個人或單位,如果脫離國家的計劃自主活動和謀取資源,一般不具有製度上或聲望上的合法性。這就是單位製。
行政製。這種單位製是與行政製結合在一起的。這就是中國大陸每個單位都是有行政級別的,如省部軍級、廳局師級、縣處團級、鄉鎮科級等。社會資源正是按照行政級別分配給各個單位,再由各個單位分配給各個個人的。這就使我們理解,為什麼中國大陸社會過去連一些宗教管理機關直屬的和尚廟也有級別,和尚也有局級和尚、處級和尚、科級和尚,因為隻自這樣,才有一定的標準給這些寺廟及和尚以相應的待遇。
十幾年來的改革,使社會資源的配置方式發生重大變化:農村組織的控製功能弱化;中央的資源控製權力下移,其直接資源供應能力削弱;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增強;體製外經濟迅速發展,社會自由流動資源大大增加。體製外經濟迅速發展,意味著社會已逐步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與國家並列的提供資源和機會的源泉,因而,人們不再有一種集中地向“國家”靠近的衝動。
3,國家與社會相對分離
上述身份製、單位製、行政製等次級製度的變化,引起的最大的社會變化就是國家與社會相對分離。所謂國家和社會的相對分離,是指國家真正成為社會交易規則的製定者和維護者,不再直接是社會交易的一方。過去中國大陸是國家控製一切,根本看不到存在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可以說這種相對的分離是近二十年來,國家與社會的關係發生的根本的變化。中國大陸許多青年人奉行“一家兩製”,即丈婦雙方一方在體製內工作,一方在體製外工作,其最深刻的背景就是國家與社會相對分離。有人甚至奉行“一人兩製”,即既有體製內的第一職業,義有體製外的第二職業,這之所以可能,也是因為國家與社會的關係的這種深層次的變化。這種國家與社會相對分離,也是“大政府,小社會”向“小政府,大社會”轉變的進程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