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欠稅,怎麼辦(1 / 1)

小晴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也是公司最強的業務人員。說著一口流利英文的她,經常出境與外國人談生意。

有一天,小晴打電話給我,十萬火急地說:“思潔,我接到一張通知單,上麵說我欠稅未繳,被限製出境了。”

“你真的沒繳稅嗎?”我問。

“是有啦,不過我是有苦衷的,問題是,法律(台灣地區法律)不是規定,公司欠稅達100萬,負責人才會被限製出境嗎?我又沒欠這麼多,怎麼還會被限製出境?”

為何欠稅10萬,就被限製出境

台灣地區法律上明定“個人欠稅達50萬,限製出境;公司欠營業稅達100萬,負責人限製出境”,但在實際執行時,為盡速取回稅款,執行處卻在納稅人欠稅達10萬元時,就限製欠稅人出境。為什麼會這樣?這麼做合法嗎?

我曾經針對這件事情與律師討論,律師給我的答案是:“這就像學校是八點上課,但是老師會要求學生七點五十分就要到校的道理一樣,學校也不能說老師有錯。”

此外,很多人以為欠稅和欠銀行債務一樣,可以商量“按月付錢”。這樣想就錯了,除非將稅全部繳清,不然隻要欠稅超過十萬,就算多欠一塊錢,也不能出境,而且,欠稅不繳,不但有利息,利息一毛都不能減免!

難道,沒錢繳稅的人就完全不能出境嗎?其實不然,一旦“追征期限”過後,還是可以出境的,但是各類稅的追征期限不同,若欠的稅是由政府相關單位主動寄發稅單的稅金(如增值稅、地價稅……),欠稅五年就可以出境:若欠的是納稅人需提出申報的稅金(如個人綜合所得稅、營業稅……),欠稅滿七年,才可以出境。

雖然可以出境,該還的錢,還是要還。很多人心想“反正我人都出去了,不要回來就好”,但是欠稅不還,這筆稅債也會波及三個繼承順位,所以還是早早還清較好。

欠稅者想出境,需主動辦理“解除限製”

當欠稅者的追征期限到期後,必須親自持身份證到“出入境管理局”查詢是哪一個單位限製納稅人出境,得到答案後,再以書麵提出解除限製的申請,否則,還是不能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