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各種債務纏身,怎麼辦(1 / 2)

Z小姐在十多年前結束了一段極不愉快的婚姻後,與前夫約定由她撫養女兒,先生照顧兒子,彼此不相互往來。

離婚後,Z小姐認識了現任男友,為了協助他創業,Z小姐為男友辦理多張信用卡,並在五年前向朋友以每月三分利的條件借錢170萬,但因支出太高,早已無法還債,在錢滾錢的情形下,目前光是民間的債,就高達300萬。

Z小姐的年收入約100萬,加上男友每月補貼2萬,算下來每月可有10萬元,這個數字雖然不低,然而民間的債卻更高;此外,Z小姐在低房貸利率的誘惑下買了一戶房子,在卡債、房貸、私人借貸的壓力下,她每月費用已經透支,也無心好好工作。

此時,Z小姐接到前夫家中的通知,希望她能把兒子接回家照顧,但在Z小姐收入早就不敷支出的情形下,若接回兒子勢必造成更大的經濟負擔,若不接回兒子,又怕無辜的下一代在前夫家得不到親情……

聽到收音機裏傳來多家代償公司的廣告,Z小姐十分心動,卻不知道以自己的負債情況來看,到底適不適合找代償公司?

尋求代償前,先算一算

目前坊間出現很多的代償公司,強調以較低利息、債務整合的優勢,吸引客戶上門。代償、債務整合的立意原本甚好,如此一來,欠債多多的債務人就不必為了還不同家的債務而東奔西跑。不過,在尋求代償前,請先衡量自己的債務狀況,到底適不適合找代償公司。

如果代償的利息真的低於原有的利率,而你的收入就可以償還,那麼是可以借的;但如果找了代償公司,你的收入還是無法償還,那麼就不必去辦理代償,最佳選擇反倒是重新歸零。

各式債務都有,信用難保全

我常常看到很多人的債務史是這樣的:

先從信用卡債開始,當信用卡債太高時,就辦理信用貸款,借低利息還高利息,但因為卡債太高了,信用貸款隻能替換一部分。接下來就辦現金卡;再來,把汽車、房屋拿出來抵押貸款;最後不得已,隻好向民間借款(如代償公司、地下錢莊),希望能夠償還前麵的部分債務,讓信用好一點。

事實上,各式債務纏身的人,就算還了其中一筆債,不良信用還是會被記錄在“聯征中心”,而且,為了還舊債而欠新債,也是徒勞無功,債務本身並不會因此而減少。新債若還不出來,信用還是出問題。

很多人以為“我有三筆債,先還利息最高的一筆”,其實,不管有幾筆債務,隻要有一筆出狀況,信用就是保全不住,倒不如及早歸零,別再將精力放在借債還債上麵。像故事中的Z小姐,其實可采取犧牲信用的方式,停繳卡費,但在采取這個動作之前,必須將房子與車子賣掉,以免停繳卡費後,不動產被銀行查封拍賣,得不償失。

此外,犧牲信用後,Z小姐的薪水將被扣1/3(當然,她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執行命令),但如果她努力存錢,再通過談判技巧,那麼短短幾年也是可以將債務還清的。

對銀行來說,還不起時,利息高低都一樣

每當我發現學員的狀況已經很糟糕,並建議歸零時,就會有許多的“反對問題”出現。

有的學員問我:“老師,我以前向銀行借的利息較高,不然這樣好了,我將債務先轉移到代償公司,這樣子利息比較低,以後要還,也比較容易還得起。”

也有學員說:“不然這樣好了,信貸的利息比較低,我就辦信貸好了。”

錯了!

對銀行來說,無論你借的利息是高是低,無論你是哪一種債務,還不起就是還不起,銀行最在乎的是本金有沒有辦法拿回來。當銀行發現你有心還債時,利息的高低都是可以談的。

複雜的債務情況,如何解決

在前文中,我提到Z小姐可以采取犧牲信用的方式來處理,但除了這個方式外,她也可以采取另一個不必犧牲信用的方式。

由於Z小姐在五年前向友人以每月三分利的條件借到170萬,繳了三年的利息已無力再還款,導致以利滾利,債務變成300萬,但在前三年,光是利息總額,早已超過170萬的本金。因此,財務狀況陷入窘境的Z小姐,不妨與債權人協談,請對方讓她以再還30萬~40萬的方式了結(即年利率6豫左右),並要求在她的能力範圍內分期攤還,由於她所還的利息早就超過本金,隻要善用談判技巧,這些債務有可能圓滿解決。

當民間的債務重新談判後,Z小姐再想辦法降低孩子的教育費及日常生活費用,並請男友每月再多補貼一些,自己也更積極開展業務,如此一來,月支出就會下降很多,並能保住信用。

假扣押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常常在報紙雜誌上看到,某某人的房子被申請假扣押,到底假扣押是什麼?當我們遇到假扣押時,又該如何回應才好?

假扣押的主要用意是防止債務人轉移財產、逃避債務,但辦理假扣押的過程,其實是非常勞民傷財的。以債權人來說,在申請辦理假扣押時,必須先提存欲扣押資產的1/5為擔保金及8譯的執行費(擔保金隻有在債權人撤銷假扣押時,才能拿回來)。舉個例來說,甲想要假扣押乙的市價1000萬元的房子,那麼甲就必須先提存200萬元至法院作為擔保金;此外,還要提出8萬元的執行費,如此一來,法院才會派出書記官陪同甲到要查封的房子內貼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