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時任渦陽縣四中校長的李某,多次請求徐保庭解決自己的職級問題。按慣例,四中是省級示範中學,校長可享受處級待遇,李某卻一直“委屈”在正科級上,內心一直憤憤不平。李某到徐保庭家中的“小意思”是“康柏牌”手提電腦一台,價值11000元,徐保庭收下了這份“書生氣很濃的小禮品”。2002年3月份,徐保庭在合肥住院治病期間,李某前去看望,這回按慣例送的是含現金4000元的“紅包”,徐保庭抬起疼痛難忍的手笑納了。後徐保庭在分管組織工作的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長參加的“小範圍會議”上同意李某為縣教育局局長考察對象,2003年3月份,李某任渦陽縣教育局局長。

2002年12月,渦陽縣人大換屆選舉,張某多次找徐保庭,請徐保庭為自己女兒蔣某當選縣人大副主任一事幫忙,徐保庭表示同意。在換屆選舉前一天,張某到常委會徐保庭辦公室送現金2000美元,徐保庭收下。後蔣某當選渦陽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1年春節前,時任渦陽縣物資局副局長的鄧某為解決單位編製及個人編製和職級,到徐保庭家中,用信封裝了5000元送給了徐保庭。後在“幹部動議小範圍會議”上,徐保庭提議鄧某為縣物資局局長考察對象,2001年6月鄧某任物資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2年春節前,時任渦陽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主任的鄧某,為得到日思夜夢的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一職,到徐保庭家送現金1萬元,徐保庭眼皮子沒眨一下就收了。2002年3月徐保庭在合肥住院期間,鄧某一路驅警車直奔省城。路旁群眾見疾駛如風、警燈閃爍的車輛,有誰會想到鄧某千裏驅車隻為賄呢?他送到徐保庭病床前的現金5000元果然奏效,3個月後他就摘取了渦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這枚許多人都垂涎的“果子”。

隨著徐保庭亂辦事的氣焰日漸高漲,“買官者”的隊伍也日益“兵強馬壯”起來。在2002年春節,李某得知徐保庭要外出治病,到徐保庭家送現金1萬元,並表示“對現任職務不滿意,要求調整”。徐保庭收下後答應“有機會就調整”。有賄就有機會,這是古今中外的貪官們無法逾越的鐵律。果然,不到4個月,李某任渦陽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春節前夕,按照慣例正是需要給各級幹部打預防針“過一個革命化的春節”的時候,新華社記者儲葉來選擇這個節骨眼上發稿,猶如下了一場“及時雨”。稿件一發出,就被許多媒體采用,徐保庭也由此成為揚名全國的“特色貪官”。最終被判刑11年的徐保庭,可以說具有他自已絕對意想不到的“反麵教材價值”。

作為對一種特殊腐敗現象的總結,“春節腐敗案例”的提出無疑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工人日報》曾報道說,山東省桓台縣縣委書記“逃年”,使送禮者吃了閉門羹。“逃年”固然是拒腐方式的一種。但如果領導幹部連拒賄的勇氣都失去了,是多麼可悲而可怕的一件事。行賄者有求於你,你即便“逃得了初一,還能逃得了十五”?可見,逃年不是根本解決問題的辦法。最好的辦法一是堅拒,二是改革用人製度,讓借節行賄的人變少變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