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3 / 3)

“那冰箱我沒用過。他把東西隨便一放就跑了,簡直太礙事了。”

被問起冰箱現在在哪裏時,老人說就放在裏麵的和室,然後帶著他們往裏走。草薙跟過去一看,不禁愕然。房間裏東西胡亂堆了一地,更像是個儲藏間。

他們果真在這堆東西中找到了一台冰箱,而且它與照片上的相差無幾。

扣押物品的手續立刻辦了下來。蓮沼芳惠這才回過神來,開始詢問到底發生了什麼。當然,詳細情況是無法告知她的,間宮二人隻是表示此事可能與某個案子有關。

冰箱被送往科搜研做了徹底的檢查,結果在其中發現了微量的血跡和疑似肉屑的組織。經過DNA鑒定,確認血跡和肉屑都屬於本橋優奈。結果公布時,搜查本部響起了一片歡呼聲。

所有人都認為案子已經破了。想到自己剛調進搜查一科就立了功,草薙也不由得有些得意。

然而,事情的發展超出了他們的意料——蓮沼寬一全盤否認了罪行。

對於為什麼會在冰箱裏發現本橋優奈的殘留組織,蓮沼的回答是“我不知道”。而說起換冰箱的理由,他也隻是表示“因為冰箱舊了”。

盡管如此,多多良等一眾調查負責人還是決定逮捕蓮沼寬一。他們認為隻要先控製住他,再加以嚴格審訊,總有一天可以拿到口供。

原本警方打算先以遺棄屍體罪或毀壞屍體罪逮捕蓮沼,卻未能如願。這兩項罪名都已經超過了三年的追訴時效,如今隻能以殺人罪的罪名將其逮捕歸案了。

蓮沼並不服軟,審訊進行到一半,他便鐵了心似的徹底沉默了,即使受到警告也毫不動搖。

“無論如何都要給我找齊證據!”偵查會議上,多多良幾乎怒吼著下達了命令。部下們也都給出了強有力的回應。

通過草薙等人的不懈努力,警方又找到了幾條能夠證明蓮沼罪行的線索。例如,在借用焚化爐的第二天,蓮沼就租了一輛車,該車的行駛距離與從蓮沼家到埋屍地點的往返距離幾乎相等。此外,偵查員們在搜查蓮沼住處時還發現了一把用報紙包著的舊鐵鍬。經過分析,鐵鍬上的泥土與埋屍地點的土壤成分十分相近。

警方還有一些新發現,但都隻是些間接性的證據,很難將其用作證明蓮沼犯罪事實的決定性證據。

有人提出了折中方案,建議不再讓這個保持沉默的凶手承認殺人的罪名,而是讓他改為承認傷人致死或罪名更輕的過失殺人。由於優奈死因不明,這個方案也說得通。

聽了這話,多多良大發雷霆。“和凶手談條件簡直荒唐!他之所以一直不肯張嘴,就是因為心裏很清楚自己犯了重罪。無論如何,我們都必須告他殺人!”

最終,警方在沒有得到任何殺人物證的情況下,將案子移交到了檢察廳。接下來,就要看檢察廳的決定了。

檢方選擇了起訴。按理說搜集了這麼多間接證據,上了法庭肯定會讓真相大白。

然而,審判並沒有按照檢方的計劃進行。

在首次公審中,蓮沼否認了起訴的內容。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有價值的實質性發言。自那之後,蓮沼便拒絕做任何回答。無論檢方提出什麼問題,他都隻是重複著同樣的答案:“無可奉告。”

隨著審判的進行,一些“恐怕形勢不妙”“可能無罪釋放”的流言傳到了草薙等人的耳朵裏。

不會吧,草薙暗暗想道,雖說都是間接證據,但那麼多材料仍無法用來裁決嗎?

審判的焦點有兩個:一是本橋優奈是否為人所殺;二是在不能確定殺人動機及殺人手法的情況下,能否借助間接證據來認定殺人罪名的成立。

焚屍之後進行掩埋,怎麼想都會覺得人必然是蓮沼殺的,然而,司法審判不會這樣輕易地得出結論。隻要存在一絲沒有殺人的可能性,殺人的罪名就不能成立。

一審判決公布的那天,天氣一早便很寒冷。從蓮沼被捕那天算起,已經過去了將近一千個日日夜夜。草薙當時在另一個搜查本部得知了判決結果——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