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喜歡過一個男孩,那是在高二那年的一個夏令營。當時參加夏令營的孩子很多,大家都來自於不同地區城市的不同學校,因此相互之間顯得禮貌而陌生。
有一天早晨,夏令營組織大夥兒去爬山,我換好旅遊鞋就上了那輛大客車。我正低頭看著一本書時,旁邊來了一個男孩。
“你好!你看的那本書是我的詩集。”男孩很自信地衝我一樂。
我抬起頭來打量他,隻見他身穿運動短褲足球襪,一副運動健將的樣子,哪兒像什麼詩人嘛。“你吹牛吧?這本書的作者可叫圓圓。”
“我就是圓圓。我本名叫金麒,‘圓圓’是我媽年輕時候的筆名。”
“你媽媽也是寫詩的嗎?”車子開動起來,我倆也開始聊天。金麒告訴我,他媽媽不僅寫詩,也寫散文寫小說,“母親寫了一輩子,卻從沒有一個字變成鉛字。我寫詩,就是為了給母親償還這個夙願,所以,我寫作用母親的筆名。”
“你的詩集終於出版了,你母親一定很高興吧”!
金麒低下頭來說:“是自費出版,所以我這才帶到夏令營來賣,母親為我借了債……”
這兩代人對文學始終如一的癡情,真讓我不知說句什麼才好。那年我隻有17歲,從來沒有寫過東西,竟不知寫作是一項如此迷人的事業,值得兩代人付全部的心血和努力。
老實說那時代我並不懂得詩的好壞,我感興趣的,是那個寫詩的男孩。他大大的眼睛,睫毛很長,端端正正的一張臉,總是微笑地看著你,好像有一肚子話要跟你說似的。他身上穿的那件T恤衫是檸檬黃色的,映襯著一張年輕而白淨的大男孩的臉。
兩個小時的路途似乎很短,還沒聊幾句呢汽車就到站了。金麒問我:“咱倆一塊兒上山好嗎”?
我很使勁地點了點頭。金麒說:“趙凝你使我想起我妹妹來。”
“是套話吧”
“真的真的,騙你不是人。”
麵對這樣一個可愛又可氣的大男孩,我心裏真有一種說不出的依戀和喜歡。就想跟他在一起,聽他說話,跟他聊天,看他那活靈活現的喜劇表演。“將來你就等著瞅吧,”金麒說:“將來報紙上刊物上都將印滿我的筆名——圓圓。”“其實,我覺得還是你的本名比較好。一隻金色的麒麟,聽起來就蠻有詩意,何必要改用筆名呢”金麒快樂地拍手大叫:“高招!高招!那我以後就不用筆名了。以後你在雜誌上一看到金麒的大名,就立刻給我寫信,好嗎?”
“沒看到你的大名就不能給你寫信了嗎”?
“當然可以寫,”金麒的眼睛顯得又亮又大,“還從來沒有女生給我寫過信呢,不過你例外。”我問金麒:“那你給不給我寫信呢”金麒想了想說:“還有一年就快考大學了,如果我考上了就給你寫信,如果考不上……”金麒的眼睛黯淡下來。這時候我們已經爬到山頂了。
夏令營結束,我帶著金麒那本詩集回到北京,而金麒也帶著我送給他的一支筆回到了他所在的南方小城,從此再也沒有消息。
即使在高考前夕最緊張的日子裏,我也沒有停止過對金麒的信的等待。學校傳達室的那隻小窗前,每天人來人往,隻有我肯放慢腳步,眼睛盯住小窗裏的信件一封一封地看。多麼盼望有一天,有一封大大的牛皮紙信封上,寫著“趙凝收”的字樣,底下落款是“南方的金麒”。可是一直沒有金麒的消息,金麒這個人就像空氣、像水,消失得無影無蹤。我也曾試著給金麒寫過信,可都被蓋上“查無此人”的血紅印章原封不動地退了回來。高考前的那段日子裏,我的情緒低落到了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