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我一直向往一種“過家家”式的親密而又寬鬆的家庭生活。我有一個戀人,我問他願不願意娶我?他睜大一雙驚訝的眼睛將我看了許久,然後捧著我的臉說:“美麗的姑娘,我不是在做夢吧?”
我推開他的手說:“不,你不是在做夢,我希望你娶我,但絕不做你的‘老婆’。”
在許多地方“老婆”是對愛妻的昵意,決意一生一世不做別人的“老婆”。
在我眼裏,“老婆”是一種油滑而又俗氣的稱謂。清新可人的一對小夫妻,丈夫一定是脆脆地喊著妻子做姑娘時的小名的。即使沒有小名,大大方方直呼大號,也比“老婆”、“老婆”來得美妙得多。
不喜歡“老婆”這一詞,就在於它會把一個活潑而又多情的麗人,變成一個羅嗦而又嘮叨的醜婦。誰會想到一個成天斤斤計較、怒氣衝天的某某人的“老婆”,曾經是一個會寫詩,愛畫畫,頭上紮著美麗蝴蝶結的女孩子呢?
似乎女人一結婚都熱衷於“改造男人”這一“職業”的,她們用這樣的眼光去塑造丈夫:第一你得有前途。你看別人的丈夫年紀輕輕都當科長了,你該如何如何。第二你得有錢。你看別人的丈夫都掙了十幾萬了,你卻連個彩電都買不起,真沒本事雲雲。第三你得會幹活。你看別人的丈夫燒得一手好菜你卻隻會煮掛麵。
這就是典型的“老婆式”的婚姻,老婆嘮嘮叨叨,對丈夫要求這要求那。丈夫卻象小學生做功課似地忙於應付,得想辦法升官發財還得騰出一隻手來問候老婆,這種婚姻,如果我是男人,寧可不要。
我心目中的理想的婚姻,應該相約為伴。相約為伴,即兩個人搭伴過日子,相互體貼,相互關愛,卻並不等於彼此個性的泯滅,你還是你,我還是我,兩個獨立的個體,有著不同的興趣和愛好,卻可以相處得極好。即使是夫妻,兩個人之間也是需要空間和距離的。戀人娶了我,我會使他活得更自在,更舒心,更象個大男人,而不會把他改造成一個舉止萎瑣、彎腰駝背的“有家累的”男人。
好妻子是“愛人”而不是“老婆”。愛人永遠保持著孩子般純淨的心靈,她會在“情人節”的日子裏使你想起玫瑰,會在你生日那一天送一副你一直想要的網球拍子給你。你出差了,她會隔山隔水寄去清麗的文字;你歸來時,遠遠地就會看到一個美麗身影站在風中等你。
好妻子永遠活潑如女孩子,溫柔如戀人,熱烈如情人。好妻子永遠楚楚動人,懂得享受鮮花,音樂和友誼。好妻子會把家打扮得淡雅清新,味道十足。這些都和鈔票無關,僅僅是一個“品味”的問題。
我有一個女友,她找了一個“畫畫的”兩人都很窮,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到郊區租了一間農民的房子來住,兩人卻快活得象神仙,她寫詩,他畫畫。女友告訴我說:“我倆在一起真象過家家。”
我曾到他們的“茅屋”去過兩次,那間飄著藝術氣息的陋室,多麼令人羨慕啊。這比一個俗氣的“老婆”布置出來的金窩窩要強一百倍。
對戀人我還是那句話:“我希望你娶我,但絕不做你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