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街上流行粗跟鞋(1 / 2)

男人眼裏的美人,大概應該是那種穿著纖纖細跟的女孩。走起路來嫋嫋娜娜,一派柔弱的樣子。三毛說為了腳的舒服,她從不穿高跟鞋,自稱“赤足天使”。

我是喜歡高跟鞋的。在北京,1.64米的女孩並不算高,但中等個的女人有個好處,就是可以上下伸縮,她可以扮做修長窈窕的粉領麗人,懶得化妝時亦可以紮一把馬尾穿一雙平底冒充一下在校女生。平底鞋有許多種:青春動感的白色旅遊鞋,平跟圓頭的小老板鞋,學生氣十足的格子布鞋,我都一一領略過,穿在腳上各有各的感覺。但憑心而論,沒有哪雙鞋比得上一雙線條優美的高跟鞋更有女人味兒的。

我穿高跟鞋的曆史很短,22歲大學畢業那年才有了第一雙高跟皮鞋。這雙鞋到現在我還在穿,因為是“北方鞋”,有點肥,就不跟腳了,隻好讓修鞋的師傅幫我安了根繞在腳脖上的細帶子,看上去就跟腳腕上帶手表似的,倒也別具特色。到舞會上,就對別人吹牛說,這叫“探戈鞋”,果然我做“高踢腿”的時候安然無恙,而我旁邊的另一個女孩就把腳上那隻美麗的白皮鞋給踢飛了。當場就有怕死鬼男士抱頭鼠竄的,事後卻說以為遇上了“飛毛腿”。

現在,我身邊已經有三雙“探戈鞋”了,她們說我們不是為了學你,而是為了安全起見。跟我一樣,她們都是清一色的“舞迷”,要是總到舞場上去扔“飛毛腿”,恐怕永遠要坐冷板発了。

很小的時候我就懂得鞋的魅力,天天盼著穿新鞋。但不管新鞋舊鞋,我們家的小孩總是穿清一色的布鞋。那些鞋都是姥姥用針用錢慢慢縫出來的,春秋天是一字搭絆方口布鞋,冬天則一種胖胖的、被班裏同學笑為“老頭鞋”的布棉鞋。那布棉鞋的樣子很蠢,中間還有長長的一條縫,好像合不攏的包子似的,難看得讓人抬不起頭來。在小學我一直當班長,臨畢業那陣子似乎還兼任過大隊長(少先隊)。老天爺,這麼大的“官兒”還穿這麼老土的鞋,連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於是瞅準機會就到母親那兒去哭訴,終於,在小學五年級那年,我有了第一雙可愛的小皮鞋。那是一雙稚氣十足的丁字皮鞋,是母親托人從上海捎來的。

穿著那雙烏亮的上海小皮鞋,裏麵襯著雪白的線襪,一時間胸也挺起來了,眼睛也有了神采。當班長的我在班裏指手劃腳底氣更足了。人生第一雙好鞋帶給我的快感和滿足使我很快領悟到,鞋子不僅僅是鞋子,也是一種“麵子”,一種精神狀態。

後來進了軍校,那裏女生的比例不到百分之十,少得就像大蛋糕上的紅櫻桃,但苦卻一點不能比男生少吃。那時別說是高跟鞋了,就連普通布鞋也不讓穿。每天一雙不透氣的“大解放”捂在腳上,摸爬滾打一天訓練下來,鞋裏的味兒能把臭蟲都熏暈過去。緊急集合“夜行軍”,回來全班第一個動作就是抱腳痛哭,因為那上麵打了好多血泡,襪子粘在上麵脫不下來。軍校四年是我記憶中受委屈最多的四年,也是我收獲最大的四年。

那年妹妹考上北大化學係,一高興給我寄了一大摞照片,我一張張地往下翻,心裏癢癢得不行,妹妹腳上那雙高跟鞋,讓我羨慕得直掉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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