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寫字的手洗臭襪子(1 / 1)

伸出十指,纖纖如玉。這是我的驕傲。女人總有一兩樣可以驕傲的地方,而我的驕傲就在我這雙玉手上。

這雙手,她具有美女的全部優點:皮膚光滑透明,骨胳小而柔軟。小巧玲瓏的十個指尖,不染則光,形狀美麗的指甲下邊,透出淡淡的、健康的粉紅色來。

丈夫總是長久地握著我的手說:“長這樣一雙手的女人,就該什麼也不幹。”

我把手從他滾燙的手心裏抽出來,告訴他這雙手真應幹點什麼。實際上,手也是我唯一“討”飯吃的家夥,我是靠寫字賺錢過日子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謀生手段,每個年輕人都有無數種選擇。重要的不是看哪種方式掙錢最多,而是看哪種方式對自己來說最快樂。

對我來說,寫字最快樂。

我寫那種大悲大喜的愛情小說,寫小人物命運,寫生生死死恩恩怨怨。我早就覺得我活過幾輩子了。我喜歡這種誇張而浪漫的生活。

當然我也不是總活在夢幻裏的。每天要做的事很多,我是個快樂的、手腳不停的小婦人,我要收拾我的小窩,還要給“親愛的”洗襪子——他的襪子別提多臭了!

如果你嫁給一個儀表堂堂的男人,他又恰好喜歡吟詩作賦,那麼算你走運了,大不了每天受受“精神折磨”。但是如果你嫁給了一位“運動健將”,謝天謝地,除了那身肌肉好看點以外,脫下球鞋那一刹那你可要挺住點兒。

王林雖是不夠“健將級”,但也是有點時間就泡在藍球場上的一員“名將”。每天打完球回來,把鞋襪一脫,光著腳到衝拖把的水龍頭上一衝,就算完事了。接下來,就是我捏起鼻子去拎那雙臭不可聞的運動襪的一角。指如蘭花,命如黃連。

我洗襪子像我寫作一樣,特別注重細節。每一道拐彎、每一個斑點,我都要細細地琢磨、細細地搓。王林總是叼著香煙坐在明亮的有大鋼琴大音響的大客廳裏衝著水跡斑斑的洗漱間喊:“喂,我說你繡花呢?一雙襪子,大概洗洗就差不多了!”後來,我就總是在他看不見的時候洗襪子了。我做事最怕別人催我。

剛結婚的時候,王林總是把他那幾雙運動襪東掖西藏,攢著十雙八雙的一塊兒洗。精致美麗的新房裏就常常飄出一種莫名其妙的怪味來,讓人忍無可忍。我在案板上剁排骨的同時大聲吆喝:“這兒可不是男生宿舍,那位男同誌請自覺點!”

“男同誌”正在看足球賽,好不情願地站起來說:“羅嗦!”

他把五雙襪子在一分鍾之內就全部洗完了,瀝瀝拉拉拖了一地的水,還泛著肥皂沫呢就晾在鐵絲上了。轉眼功夫又回到電視機前,人像被施了“定身術”一般,再說什麼一概聽不見了。

有天晚上,我們在地鐵站等車,王林忽然給我講起他姥姥的故事來。他說小時候,他姥姥總在每天清晨給他準備好一雙幹爽的鞋襪。“那時天天打球,腳可臭了!”王林像個調皮的大男孩那樣笑著說,“那時都沒想過幹淨的襪子是怎麼來的。”

“自從我姥姥死了以後,就再也沒人給我洗襪子了……”

幸福的男人身邊總是有女人圍繞著,老的去了,來了新的。我成了一名“誌願洗襪子者”。我寫不寫文章對丈夫來說並不重要,就是我一個字不寫他也照樣有能力養活我。而我洗不洗襪子對他來說卻至關重要。他每天把襪子脫下來放在鞋架上,第二天一早就會自動到陽台上去摘,像從樹上摘果子一樣自然,從來不問果子從哪兒來。我喜歡夫妻之間這種默契,一切感激和客套都顯得多餘。

擦幹淨占滿肥皂沫的手,我拿起了筆。我用最普通的藍黑墨水寫作,字跡寫得認真又清晰,讓人一看就知道寫字的女人有一雙漂亮的手。擁有漂亮手的女人也許常常會有奇遇,北京又是個精彩的男人和精彩女人很容易撞出火花來的地方。老朋友長久不見,竟開通到大問一聲“你離了嗎”,像問“你吃了嗎”一樣自然。我總是說還沒呐,還沒呐,他的襪子我還沒洗完呢!

有理論指導道:“下個男人會更好”,我還是把這“高倫”用在我的寫作上吧,但願我下一篇文章會更好。我想認認真真地做一回人,而不是風花雪月地混上一回。

癡心時去愛一個人,癡心地去愛文學,我想做的,隻是這兩件事情。每天晚上,洗完了襪子寫完了文章,伸出十指想一想,我總算對得起這雙漂亮的手了。

第五輯 夢搖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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