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把快樂建立在痛苦上(1 / 2)

沒過多大會功夫,朱夫子就從馬車上取下來一卷紙頁。來到小亭子裏,就將那卷紙鋪在亭中的書案上。

打開之後是一幅水墨丹青。水墨畫這種東西,那就是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了。林老濕對於書法還有點小小心得,畢竟小學的時候還有寫大字這門課,到了後來的學業就沒有了。可是好歹自己曾經也是一省文狀元,大學又是文科,書法倒是沒有落下太多,可是畫嘛!尤其是水墨畫,林老濕表示看不懂了,沒學過啊。

這幅畫如果放到後世,鐵定是古董!很貴!這可就不是林牧之前世的承受範圍之內了。既不曾擁有過,也不曾研究過,所以看不懂其中的精妙也就很正常了。

沒有內行看門道的本事,但外行看熱鬧的心情還是有的嘛!這幅畫算是一副寫實的畫,左上角有溪流,沿著山順勢而下,到右下角河流所過之處,由遠即近,良田阡陌,便是由遠處的抽象藝術轉為了實景,到右下角的時候,以是纖毫畢現了,右上角確是單有一支桃花,迎著和風細雨,開的鮮豔異常。

林牧之掃了一眼畫卷後,便大致了解了。定時這小娘皮剛畫完不久。山是這裏的山,水是這裏的水,再加上接連幾日的綿綿陰雨,濕氣重,很多地方墨跡還沒有幹透。

林牧之嘿嘿笑道:

“便是要以此畫為題咯?”

夫子欠身回答道:

“也是,也不是。”

看著林老濕一臉疑問的表情,朱夫子伸手在畫上一指,接著說道:

“以此人為題。”

林牧之又仔細看了看朱夫子所指的畫卷處。得!還真有個小人,穿著蓑衣、戴著鬥笠,正在河邊釣魚!好嘛!這可不就是自己嘛,雖然畫上隻有背影沒有臉,不過對於林老濕而言,臉這種東西不重要,就是不要,也沒有多大關係嘛!

其實有的時候讀書人真的壞的很呢!這時候亭子外的白然對著另一個奶油小生使了個眼色,奶油小生賤賤一笑,微微點頭。

這幅畫的右上角處除了一隻桃花以外,到畫的左上角山水之間,作畫的人,空出了很大一片的空白。想來是這個作畫的人,心中已留下了腹稿,隻是還尚未填詞,這會兒拿來給林牧之作為了題目。

老濕是誰?會怕這個嗎?肯定不會啊!畫卷以鎮紙鎮好,書案上的筆墨紙硯一應俱全的讓家丁們搬了上來。萬事俱備,隻等答題了。

林老濕也毫不客氣,提了筆架上最粗的那支筆。沾了沾墨,想也沒想就要開幹!

林老濕是胸有成竹了,有人卻慌了。

“放肆,朱夫子的作品,其容爾等無名之輩隨意塗鴉嗎?!”

不慌不行啊,白然知道林牧之要作詩詞,但空口無憑,這詩詞肯定也是要寫下來的。剛剛家丁往書案上放筆墨紙硯的時候,他使過眼色的白麵小生是動過手腳的,墨水是沒有問題,筆其實也沒什麼問題,問題是筆的材質,乃是正宗的狼毫。

很多時候人們聽說書生意氣都是什麼手執狼毫一揮而就!其實真的是這樣嗎?答案往往不是這樣的,毛筆多數都是羊毛或者馬鬃做成的,相對而言,用狼毫做成的毛筆要硬的太多,因為狼是吃肉的,所以狼毫也會特別的硬,而能用的狼毫抒寫的人,書法的功底是要很高的,一般的人對於狼毫是很難駕馭。力透紙背,可不是說著玩的,再加上這個時代造紙工藝的不成熟,陰雨天潮氣大,紙張偏軟,若是要以狼毫書寫,別說力透紙背,力能穿紙也毫不在話下。

所以白然慌了,那可是朱夫子的畫。若是一個不小心讓這野小子給毀了,那他白然可就成了罪人了,如果那白麵小生把這事再傳揚了出去,他白然就要成為眾矢之地了。

林牧之此時真的很想謝謝姓白的這個小白臉,果然是意氣用事害死人啊!當林牧之提筆欲寫的時候,就已經後悔了。不是林牧之不會寫字,也不是林牧之寫的字醜。相反,林牧之的字還是相當可以的,之所以後悔,是這個時代是要寫繁體的。

天朝的文明傳承,有的時候讓林牧之也十分的歎為觀止。如果現在讓一個讀過書的人去讀一本繁體的白話文,那麼十個人中,至少有六七個能讀得懂,可要是讓他去寫,那就不行了。高中那會兒學校不遠處有個機械廠,每天上學放學林牧之從門口經過。來來回回千百回,看也看了不下千百回,那機械廠的名字就是繁體寫的。看了千百回的機械廠,時至今日,林牧之看到繁體的機字也依然會認識,可就是不會寫啊!

林牧之聽到小白臉這麼說,順勢也將筆放了下來,嘿嘿一笑,說道:

“說的倒是,一個女子的畫,讓我一男子往上題字,確實有些說不過去,你們既然都說我放肆了,那我也就不寫了。”

這句話說完,便是讓白然提到嗓子眼的心也放了回去,然而林牧之接著說的話,卻讓白然把心從放回去的地方直接掏了出來。

“我是不寫了,寧兒,你來寫。”

被林老濕這麼一說,這一幫公子小姐可都不幹了,紛紛開始叫囂。大體的意思就是說她們的朱夫子如何如何有才!林牧之不配在朱夫子的畫上題字,像他的娘子這種鄉野村姑,就更加不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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