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比黃金更貴重的心靈(2 / 2)

由增田涉信中提出的署名和報酬問題,魯迅不禁又聯想到了中國文壇上一些千奇百怪的腐敗狀況。當時上海灘上的一些文人,為了求名竟達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他們有的編一本《文藝年鑒》,恬不知恥地進行自我吹捧;有的將他人的文章略加改動,寫上自己的名字發表;有的設法辦一份小報或期刊,竭力將自己的作品登在顯著位置;有的冒他人之名為自己的作品寫序,為自己高唱讚歌;甚至還有人編了一部《世界文學家辭典》,將自己和老婆、兒子悉數詳細編入。至於那種從軍閥手中領津貼,從洋人那裏拿賞金,以及“拜俠客做幹兒,給富翁當贅婿”的文人,也是屢見不鮮。目睹這些文壇怪相,魯迅感到身著濕衣似的不舒服。

誠然,魯迅從小就十分愛護自己的名譽,他也並非拒絕一切金錢。他深深懂得,經濟權跟生存權、自由權往往是聯係在一起的。人要吃飯,飯需錢買。自由固然並非用金錢所能買來,但能夠為錢而賣掉。多年以來,他一直醞釀寫一篇題為《窮》的雜文,魯迅說過這樣的話:“窮並不是好,要改變一向以為窮是好的觀念,因為窮就是弱。又如原始社會的共產主義,是因為窮,那樣的共產主義我們不要。僅僅少數人致富固然不好,但每個人都窮也沒有什麼好。歸根結底,以社會為前提,社會就窮不得。”但是,他又深深懂得,金錢本身並不能創造任何價值。盡管人有了物質才能生存,但有了理想才談得上生活。魯迅的理想並不是要向他人索取,而是要通過自己的勞動和鬥爭為社會多做貢獻。因此,他不把個人的名譽作為追逐的目標,也不把金錢當作“具有永恒魔力的女神”頂禮膜拜。“隨時為大家想想,謀點利益”——這就是他全盤的“人生計劃”。他十分厭惡那種“以生命來放閻王債,想收得重大的利息”的人。這種人就像白蟻一樣,一路吃過去,而遺留下來的卻隻是一條排泄的糞跡。早在一九二七年,他就明確反對友人為他進行爭取諾貝爾文學獎獎金的活動。為了防止殖民主義者利用諾貝爾獎金籠絡人心,從事文化侵略,他甘願“照舊的沒有名譽而窮之為好”。一九二九年,當《阿Q正傳》的俄譯本由列寧格勒的激浪出版社出版時,他又謝絕了俄譯者王希禮準備寄來的版稅。在國民黨禦用文人誣蔑中國革命作家為金光燦燦的盧布所收買的時候,他時刻提醒自己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覺,不給敵人以任何可乘之隙。他還毅然決定,今後無論哪一國翻譯他的作品,他都不取版稅,隻要他的心血能彙入世界進步文化的長河之中,就實現了他的願望,名義和報酬都是微不足道的。在這種崇高思想的支配下,魯迅在四月三十日給增田涉寫了一封懇切而幽默的回信。他那比黃金更貴重的美好心靈,在信的字裏行間熠熠閃光:“《小說史略》有出版的機會,總算令人滿意。對你的盡力,極為感謝。‘合譯’沒有意思,還是單用你的名字好……再,如得到《選集》版稅,請勿給我送任何東西,否則,東西一多,搬家大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