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貨 幣(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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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最普遍的貨幣,大約是貝。所以凡貨財之類,字都從貝,這是捕魚的民族所用。亦有用皮的,所以國家以皮幣行聘禮、婚禮的納征,亦用鹿皮,這當是遊獵民族所用。至農耕社會,才普遍使用粟帛。

所以《詩經》說“握粟出卜”,又說“抱布貿絲”。珠玉金銀銅等,都係貴族所需要。其中珠玉之價最貴,金銀次之,銅又次之,所以《管子》說:“以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國蓄》)古代的銅價,是比較貴的。《史記·貨殖列傳》《漢書·食貨誌》,說當時的糶①價,都是每石自二十文至八十文。當時的衡量,都約當現代五分之一。即當時的五石,等於現在的一石(當時量法用斛,衡法稱石,石與斛的量,大略相等),其價為一百文至四百文。漢宣帝時,穀石五錢,則現在的一石穀,隻值二十五文。如此,零星貿易,如何能用錢?所以孟子問陳相:許行的衣冠械器,從何而來?陳相說:都是以粟易之(《滕文公上篇》)。而漢朝的賢良文學,說當時買肉吃的人,也還是“負粟而往,易肉而歸”(《鹽鐵論·散不足篇》),可見自周至漢,銅錢的使用,並不十分普遍。

觀此,才知道古人所以有許多主張廢除貨幣的。若古代的貨幣使用,其狀況一如今日,則古人即使有這主張,亦必審慎考慮,定有詳密的辦法,然後提出,不能說得太容易了。自周至漢,尚且如此,何況夏殷以前?

所以《說文》說:“古者貨貝而寶龜,周而有泉,至秦廢貝行錢。”《漢書·食貨誌》說貨幣的狀況:“自夏殷以前,其詳靡記”,實在最為確實。《史記·平準書》說:“虞夏之幣,金為三品:或黃,或白,或赤,或錢,或布,或刀,或龜貝。”《平準書》本非《史記》原文,這數語又附著篇末,其為後人所竄入,不待言而可明了。

《漢書·食貨誌》又說:“大公為周立九府圜法②。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函即俗話錢眼的眼字),輕重以銖。布帛廣二尺二寸為輻,長四丈為匹。大公退,又行之於齊。”案:《史記·貨殖列傳》說:“管子設輕重九府。”《管晏列傳》說:“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則所謂九府圜法,確係齊國的製度。但其事起於何時不可知。說是太公所立,已嫌附會,再說是太公為周所立,退而行之於齊,就更為無據了。

古代的開化,東方本早於西方。齊國在東方,經濟最稱發達。較整齊的貨幣製度,似乎就是起於齊國的。《管子·輕重》諸篇,多講貨幣貨物相權之理,可見其時貨幣的運用,已頗靈活。《管子》雖非管仲所著,卻不能不說是齊國的書。《說文》說周而有泉,可見銅錢的鑄造,是起於周朝,而逐漸普遍於各地方的。並非一有銅錢,即各處普遍使用。

古代的銅錢,尚且價格很貴,而非普通所能使用,何況珠玉金銀等呢?這許多東西,何以會與銅錢並稱為貨幣?這是因為貨幣之始,乃是用之於遠方,而與貴族交易的。

《管子》說:“玉起於禺氏,金起於汝、漢,珠起於赤野。東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裏(《通典》引作七八千裏),水絕壤斷,舟車不能通。先王為其途之遠,其至之難,故托用於其重。”(《國蓄》)又說:“湯七年旱,禹五年水,湯以莊山之金,禹以曆山之金鑄幣,而贖人之無饘③賣子者。”(《山權數》)此等大批的買賣,必須求之於貴族之家。因為當時,隻有貴族,才會有大量的穀物存儲(如《山權數篇》又言丁氏之家粟,可食三軍之師)。於此,可悟古代商人,多與貴族交接之理,而珠玉金銀等的使用,亦可無疑義了。

珠玉金銀等,價均太貴,不適宜於普通之用。隻有銅,價格稍賤,而用途極廣,是普通人所寶愛,而亦是其所能使用的。銅遂發達而成普通的貨幣,具有鑄造的形式。其價值極貴的,則漸以黃金為主,而珠玉等都被淘汰。

錢圜函方,一定是取象於貝的。所以錢的鑄造,最初即具有貨幣的作用。其為國家因民間習慣用貝,又寶愛銅,而鑄作此物,抑係民間自行製造不可知。觀《漢書》輕重以銖④四字,可見齊國的銅錢,輕重亦非一等。限製其輕重必合於銖的整數,正和限製布帛的長闊一樣。則當時的錢,種類似頗複雜。觀此,銅錢的鑄造,其初似出於民間,若原出國家,則必自始就較整齊了。

此亦可見國家自能發動的事情,實在很少,都不過因社會固有的事物,從而整齊之罷了。到貨幣廣行以後,大量的鑄造,自然是出於國家。因為非國家,不能有這大量的銅。但這隻是事實如此。貨幣不可私鑄之理,在古代,似乎不甚明白的。所以漢文帝還放民私鑄。

《漢書·食貨誌》說:“秦並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鎰⑤為名,上幣。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不為幣。然各隨時而輕重無常。”可見當時的社會,對於珠玉、龜貝、銀錫等,都雜用為交易的媒介,而國家則於銅錢之外,隻認黃金。這不可謂非幣製的一進化。

《食貨誌》又說,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⑥。《高後本紀》:二年,行八銖錢。應劭曰:“本秦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即八銖也。漢以其太重,更鑄莢錢。今民間名榆莢錢是也。民患其太輕。至此複行八銖錢。”六年,行五分錢。應劭曰:“所謂莢錢者。文帝以五分錢太輕小,更作四銖錢。文亦曰半兩。今民間半兩錢最輕小者是也。”

案:既經鑄造的銅錢,自與生銅不同。但幾種貨幣雜行於市,民必信其重者,而疑其輕者;信其鑄造精良者,而疑其鑄造粗惡者;這是無可如何之事。古代貨幣,雖有多種並行,然其價格,隨其大小而不齊,則彼此不會互相驅逐。

今觀《漢書·食貨誌》說:漢行莢錢之後,米至石萬錢,馬至匹百金。漢初雖有戰爭,並未至於白骨蔽野,千裏無人煙,物價的昂貴,何得如此?況且物價不應同時並長。同時並長,即非物價之長,而為幣價之跌,其理甚明。古一兩重二十四銖。八銖之重,隻得半兩錢三分之二;四銖隻得三分之一;而其文皆曰半兩,似乎漢初貨幣,不管其實重若幹,而強令其名價相等。

據此推測,漢初以為秦錢重難用,似乎是一個借口。其實是借發行輕貨,以為籌款之策的。所以物價因之增長。其時又不知貨幣不可私鑄之理。文帝放民私鑄,看《漢書》所載賈誼的奏疏,其詒害可謂甚烈。漢武帝即位後,初鑄三銖錢。又鑄赤仄。又將鹿皮造成皮幣。又用銀錫造作白金三等。紛擾者久之。後來乃將各種銅錢取消,專鑄五銖錢。既禁民私鑄,並不許郡國鑄造,而專令上林三官鑄(謂水衡都尉屬官均官、鍾官、辨銅三令丞),無形中暗合貨幣學理。幣製至此,始獲安定。直至唐初,才另鑄開元通寶錢。自此以前,曆朝所鑄的錢,都以五銖為文。五銖始終是最得人民信用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