沏茶倒水的閑聊中,我得知勞倫斯夫人是一位急診科醫生,有一個甜到爆炸的名字,叫甘恬。
多年前,勞倫斯在一次拍攝工作中誤食花生醬,過敏誘發哮喘,被送進醫院,因而與她結緣。
婚後沒多久,她就生下了這個漂亮的混血男孩,小安德烈。
由於勞倫斯非常愛護妻兒,他們的婚姻關係,隻有極少的一部分圈內人知道。
而紀河作為曆年電影節的表演嘉賓,自然算圈內人,所以對於勞倫斯的寵妻屬性,了若指掌。
他不僅清楚地知道,勞倫斯很少出國工作,連離巴黎太遠的城市都不願意去,經常因此缺席各大頒獎典禮;另外,還透過小道消息,聽說勞倫斯每天都會親自出門采買食材,給剛下夜班的甘恬精心準備早餐。
甚至因為甘恬非常愛吃的蛋糕、曲奇、蛋卷,都可能含有花生成分,勞倫斯還在冒著生命危險,進行以毒攻毒的脫敏治療,誰勸都不聽。
成功驗證了:誰的愛,就是誰的債。
哪怕勞倫斯采購歸來進門時,我們剛好談到米歇爾,甘恬慌亂中欲言又止地失神打翻了茶杯。
勞倫斯也沒有先驅逐我和紀河這兩個不速之客,而是立即撇開手裏的購物袋,鞋都沒換就箭步衝到甘恬身邊,緊張地拉走甘恬,嗬護備至地捧著甘恬燙紅的手,送到水龍頭底下,小心翼翼地衝涼水。
後來的事情,可想而知。
無論多不歡迎我們,勞倫斯都不能在甘恬麵前表現出來,隻好勉強與紀河在餐桌上繼續昨天的話題。
席間,甘恬已經平複了情緒,兩個男人的談話偶爾產生溝通不便時,她就充當翻譯的角色幫忙解釋。
本公主也沒閑著,負責看孩子。
也許是有了跟罹桀相處的經驗,我不像從前那樣討厭熊孩子了,跟他們的兒子安德烈,邊吃邊玩,相處得極為融洽。
要不是聽見紀河冷不防冒出一句:“我得了淋巴癌,隻剩不到一年的時間了,想陪我太太重走一遍她從小到大走過的路,彌補我們曾經錯過的歲月,彌補我沒來得及陪伴她的時光。”
我絕不會吃驚地丟掉那塊堅果曲奇,更不會沒發現安德烈光速跳下椅子,如獲至寶地偷偷撿起來,狼吞婚姻地塞進嘴裏,囫圇個咽下。
關於“淋巴癌”三個字,我總是容易恐懼。
之前這三個字放在林川憶身上,我是這樣。
現在這三個字放在紀河身上,我害怕的感覺,也未曾有半分消減。
那一秒,我什麼都顧不上了。
前胸後背瞬間生出密密麻麻的冷汗,連帶手腳眉眼都跟著顫了顫。
往事的雜音,第無數次湧入耳廓。
隻不過,這一次,全是我自己放的狠話——
“你要真覺得對不起,怎麼不替林川憶去死?”
“如果癌細胞可以清除移植、複製粘貼,本公主絕對第一個向你下手。”
“本公主從來有沒愛過你,怎麼可能會恨你?如果你不出現,本公主都快忘記你長什麼模樣了。”
“裝什麼清純?本公主就是得不到你的心,想得到你的種。”
“你如果敢動林川憶,或者林叔叔,本公主願意搭上這條命拉你下地獄。”
我簡直不敢想,如果林川憶在會議室對我說的那些話,真的不是善意的謊言。
如果,林川憶真的自始至終都知道紀河的身份,從頭到尾都在利用我和紀河。
如果……林川憶真的沒病,病的其實是紀河。
而我,卻一直不停傷害著紀河,我該怎麼辦。
恐慌到了極點,我猛地一把大力抓住紀河的手,鎖住他的眼睛,心驚膽戰地確認:“你把剛才的話,重新再給本公主說一遍。”
“傻沫沫,都知道真相這麼久了,怎麼還不能接受現實呢?”
紀河唇邊溢出一絲似涼薄又似寵溺的笑,暗暗在桌布底下,將我的手指一根一根從他腕子上掰開,然後附在我耳畔,柔聲細語地低低威脅:“人家體諒你心疼林川憶,想趁著他跟夏經紀親熱,神不知鬼不覺解決掉MV的問題,你別添亂。”
於是,我懂了,紀河又在演戲。
我記起了,林川憶若要利用我,就不該坦白他的計劃,而應該從一開始就裝病騙取我的同情和信任。
我記起了,紀河若真愛我,也應該學林川憶,放我自由,而不應該讓我守著一個將死之人浪費時間。
我記起了,夏玫是為林川憶守口如瓶的啞巴證人。
並且,我還明白了,紀河不是為我超越夏玫邀功。
他隻是想證明給公司的人、證明給林叔叔、證明給他自己,他比林川憶強,林川憶深陷溫柔鄉的功夫,他已經辦妥了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