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花生栽培品種而言,葉蘿珠的《閱世篇》、屈大均的《廣東新語》、趙學敏的《本草綱目拾遺》和李調元的《南越筆記》中,均指出中國最早的花生栽培品種是龍花生(龍生型,又稱秘魯型),世界上除中國和南美洲以外,其他地方生產利用的花生中僅有三個類型或變種,即變通型、珍珠豆型和多粒型,而無龍生型。這說明中國栽培的龍花生並不是由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所傳入的,也就是說,南美洲與外部世界的交往要早於哥倫布發現南美洲,繼之西班牙和葡萄牙占領南美洲的時間。中國著名植物學家胡先嘯認為,在1492年之前,南美洲的土著人曾自太平洋西岸順流漂流到太平洋諸島嶼,南美洲的經濟作物可以逐島傳播到東南亞而抵中國東南沿海。他的推斷與中國古農書籍的記載有吻合之處。王權富研究表明,中國和秘魯的交流史源於商周時期,約公元前11世紀,距今約有3000年,可以認為在哥倫布之前中國早已存在國際上稱為“秘魯型”的龍花生。
(二)花生生產在我國的發展曆程
1.新中國成立前我國的花生生產
我國花生生產經曆了一個十分緩慢的發展過程,19世紀80年代前基本上沒有形成什麼規模,都是零星種植,到了19世紀末,花生種植麵積才不斷擴大,並向規模化和商品化發展,到20世紀20年代,我國花生種植麵積已達40萬公頃,30年代種植麵積達53萬公頃,到1947年全國花生種植麵積達133.94萬公頃,種植麵積大的省份依次為山東、河北、廣東、四川、河南。花生快速發展的原因有三方麵:一是榨油業的興起提高了花生的利用價值,推動了花生生產的發展;二是花生仁和花生油的出口,花生及其製品銷量大增,促進了花生種植業的繁榮;三是花生種植已形成了很多好的經驗,如山東的“台壟子”做法、河南的集中施肥法、河北的種植精選、四川的割蔓、江蘇的壓藤和廣西的壓土等,此外,美國的大花生的傳入和國內花生新品種的推廣,也對當時的花生生產起到了推動作用。
2.新中國成立後我國花生生產的發展
新中國成立後的50多年來,我國花生生產經曆了恢複發展、徘徊、大發展和穩定持續發展四個時期。
(1)花生生產的恢複和發展(1949—1956)
新中國成立後,在黨的領導下,經過土地改革,解放了生產力,為花生生產注入了新的活力。黨和政府及時製定了一係列恢複和發展生產的政策,如1953年政務院發布的“關於油料作物增產的指示”和1954年發布的“關於發動農民增加油料作物生產的指示”等,要求各地製定農業計劃時,要妥善安排油料作物生產,同時還采取了超產獎勵與合理的價格政策,在花生產區還增加了榨油設備,就地加工,以解決農民用油和用餅的需要,同時國家還實行了油料油脂統購統銷政策,采取了多產多食、超產獎勵的購留政策,這些政策和措施有力地調動和激發了農民種植花生的積極性,使全國花生生產出現了快速發展的好形勢,麵積、單產、總產均達到了當時最高水平。1956年全國花生種植麵積達258.61萬公頃,單產1290kgbrhm2,總產333.61萬噸。
從花生栽培品種而言,葉蘿珠的《閱世篇》、屈大均的《廣東新語》、趙學敏的《本草綱目拾遺》和李調元的《南越筆記》中,均指出中國最早的花生栽培品種是龍花生(龍生型,又稱秘魯型),世界上除中國和南美洲以外,其他地方生產利用的花生中僅有三個類型或變種,即變通型、珍珠豆型和多粒型,而無龍生型。這說明中國栽培的龍花生並不是由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所傳入的,也就是說,南美洲與外部世界的交往要早於哥倫布發現南美洲,繼之西班牙和葡萄牙占領南美洲的時間。中國著名植物學家胡先嘯認為,在1492年之前,南美洲的土著人曾自太平洋西岸順流漂流到太平洋諸島嶼,南美洲的經濟作物可以逐島傳播到東南亞而抵中國東南沿海。他的推斷與中國古農書籍的記載有吻合之處。王權富研究表明,中國和秘魯的交流史源於商周時期,約公元前11世紀,距今約有3000年,可以認為在哥倫布之前中國早已存在國際上稱為“秘魯型”的龍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