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花生生產在我國的發展曆程
1.新中國成立前我國的花生生產
我國花生生產經曆了一個十分緩慢的發展過程,19世紀80年代前基本上沒有形成什麼規模,都是零星種植,到了19世紀末,花生種植麵積才不斷擴大,並向規模化和商品化發展,到20世紀20年代,我國花生種植麵積已達40萬公頃,30年代種植麵積達53萬公頃,到1947年全國花生種植麵積達133.94萬公頃,種植麵積大的省份依次為山東、河北、廣東、四川、河南。花生快速發展的原因有三方麵:一是榨油業的興起提高了花生的利用價值,推動了花生生產的發展;二是花生仁和花生油的出口,花生及其製品銷量大增,促進了花生種植業的繁榮;三是花生種植已形成了很多好的經驗,如山東的“台壟子”做法、河南的集中施肥法、河北的種植精選、四川的割蔓、江蘇的壓藤和廣西的壓土等,此外,美國的大花生的傳入和國內花生新品種的推廣,也對當時的花生生產起到了推動作用。
2.新中國成立後我國花生生產的發展
新中國成立後的50多年來,我國花生生產經曆了恢複發展、徘徊、大發展和穩定持續發展四個時期。
(1)花生生產的恢複和發展(1949—1956)
新中國成立後,在黨的領導下,經過土地改革,解放了生產力,為花生生產注入了新的活力。黨和政府及時製定了一係列恢複和發展生產的政策,如1953年政務院發布的“關於油料作物增產的指示”和1954年發布的“關於發動農民增加油料作物生產的指示”等,要求各地製定農業計劃時,要妥善安排油料作物生產,同時還采取了超產獎勵與合理的價格政策,在花生產區還增加了榨油設備,就地加工,以解決農民用油和用餅的需要,同時國家還實行了油料油脂統購統銷政策,采取了多產多食、超產獎勵的購留政策,這些政策和措施有力地調動和激發了農民種植花生的積極性,使全國花生生產出現了快速發展的好形勢,麵積、單產、總產均達到了當時最高水平。1956年全國花生種植麵積達258.61萬公頃,單產1290kgbrhm2,總產333.61萬噸。
這一時期花生的科研與科技推廣工作也得到了快速發展,花生主產區的山東、河北、廣東、四川、河南、四川、遼寧等省的農業科研機構、農業院校先後安排了專職從事花生研究與推廣的科技人員。20世紀50年代初期,為避免農業合作化可能導致的品種單一化而致使作物品種資源喪失,開展了全國性的農家品種收集、整理工作。20個省(市、自治區)共收集花生品種資源材料2800餘份,引進國外品種160多份,為我國花生品種的改良提供了物質基礎。在對當時地方品種收集整理的基礎上,整理鑒定了一批優良的農家良種,進行了品種的評選利用及配套栽培技術研究。經過優良品種的繁殖推廣,使花生產量得以較大的提高。這些品種有山東花生研究所整理鑒定的伏花生、廣東的獅頭企、河南的開封大花生、江蘇的沭陽大站秧和湖北的紅安直立等。優良品種及其配套技術的推廣應用對全國花生的恢複和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通過廣泛的鑒定分析,同時取得了許多性狀優異的種質資源,如高抗鏽病和青枯病、高脂肪含量、高蛋白質含量、高油酸亞油酸比值及超大果等特異材料,為我國以後的花生育種研究也奠定了良好的物質基礎。
(2)花生生產的徘徊(1957—1977)
20世紀60年代由於嚴重的自然災害及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花生生產出現了大幅度滑坡和徘徊不前的局麵,種植麵積急劇減少,1960年全國花生種植麵積僅為134.51萬公頃,單產為新中國成立後的最低點,僅600kgbrhm2,總產僅為80.7萬噸,花生生產進入低穀,之後雖有恢複,但一直很緩慢,麵積一直在200萬公頃以下。據統計,1957—1977年間,全國花生單產均低於1954年、1955年、1956年的單產水平。
嚴重自然災害之後的1963—1966年,全國農業調整後,花生生產又出現了一個小的發展時期,生產得到了恢複和發展,連續四年獲得較好的收成。1966年全國花生單產達1207.5kgbrhm2,總產達到231.49萬噸。1967—1977年花生生產步入緩慢調整階段,花生種植麵積、單產、總產年際間變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