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工作和學習的態度的性格特征主要體現為:認真或馬虎,細致或粗心,勤勞或懶惰,節儉或浪費,勇於創新或墨守陳規等。
(3)對自己的態度的性格特征主要體現為:謙虛或驕傲,自尊或自卑,嚴於律己或放任自由等。
2.性格的理智特征
人在認知過程中的性格特點體現了性格的理智特征。人認知的水平差異表現為能力的不同,人認知的活動特點與風格稱為性格的理智特征。
(1)感知方麵的性格特征。人在感知方麵的個別差異可以區分為:主動觀察型和被動感知型,邏輯型和概括型,記錄型和解釋型,快速型和精確型等。
(2)記憶方麵的性格特征。人在記憶方麵的個別差異可以區分為:主動記憶型和被動記憶型,直觀形象記憶型和邏輯思維記憶型等。
(3)思維方麵的性格特征。人在思維方麵的個別差異可以區分為:獨立型和依賴型,分析型和綜合型等。
(4)想象方麵的性格特征。人在想象方麵的個別差異可以區分為:主動想象型和被動想象型,敢於想象型和想象受阻型,幻想型和現實型,反映獨立型和反映依賴型,狹窄想象型和廣闊想象型等。
3.性格的意誌特征
一個人的行為方式往往能反映出性格的意誌特征,它是人對自己行為的自覺調節能力,包括發動和製約兩方麵,對於人的獨立性、主動性、自製力、堅韌性等方麵具有促進強化或抑製削弱的作用。它在人的性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1)對行為自覺控製水平的性格特征:主動型或被動型,自製力或衝動型等。
(2)對行為目的明確程度的性格特征:目的型或盲目型,獨立型或依賴型,紀律型或散漫型等。
(3)在長期工作中的表現特征:有恒心型或見異思遷型;堅韌型或虎頭蛇尾型等。
(4)在緊急或困難情況下的表現特征:勇敢型或怯弱型;沉著型或驚惶失措型;果斷型或優柔寡斷型等。
4.性格的情緒特征
一個人經常表現的情緒活動的強度、穩定性、持久性和主導心境方麵的特征就是性格的情感特征,它直接控製、影響人的自我狀態。性格的情緒特征又被稱為性情。
(1)情緒穩定性的性格特征。主要表現為個人情緒起伏波動的程度,例如:有的人情緒平靜,容易控製;有的人情緒易衝動,難以控製等。
(2)情緒強度的性格特征。主要表現為個人受情緒影響程度和情緒受意誌控製的程度,如:有的人情緒體驗比較微弱,容易受意誌的控製;有的人情緒體驗強烈,難以受意誌的控製等。
(3)情緒持久性的性格特征。主要指個體情緒保持時間的持久性或短暫性,如:有的人情緒活動時間長,影響大;有的人情緒活動時間短,影響小等。
(4)情緒主導心境的性格特征。不同的主導心境在一個人身上表現的程度不同,如:有的人受主導心境支配的時間長,有的人受主導心境支配的時間短;有的人愉快,有的人憂傷等。需要強期性、穩定性,慣性行為等特點。調的是:我們不要把偶然的態度和一時的行為方式當做人的性格特征。
總的來說,性格比人性、人格的概念更為廣泛,它既有天生的、遺傳的因素,也有後天的、社會的因素。我們隻有準確地把握性格決定行為的規律,對性格與成敗的關係有深刻的了解,充分把握性格與生俱來的特征和後天環境造成的變化,才能準確地把握自己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