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和私情(2 / 2)

這兩種是絕對不同的思想,楊朱等於小乘羅漢,墨子等於大乘菩薩,孔孟的儒家思想,處在大乘與小乘之間,可大亦可小。儒家始終認為,楊、墨兩方麵都走不通的,因為沒有絕對的大公或大私。例如現在我們這大樓講堂,天氣熱開放冷氣,大家都舒服;可是樓梯口的人,就享受不到了,於是就把堂門打開,讓他們也分享。可是隔壁的人也熱啊,就把這個圈圈放大,即便放大到太空,還有外太空,也做不到絕對大公。

反過來再說自私,私也是有限度的。楊朱說,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可是假如醫生說,如果你這隻手不鋸掉,就會死亡,那麼你還是會趕快讓醫生把這隻手鋸掉的;可見另外還有一個我,比身體還更重要。假如醫生對一個人說,你的思想需要立刻停止,不停止要死掉,那麼這人一定會自己想辦法,停止思想,因為怕死。不過死了以後還有一個問題,因為現在我們人活著沒有死,怎麼曉得死後還有沒有我?那一個真正的我,仍然沒有找到。

因此,儒家的思想是,人要保持適當程度的自私,然後實行大公,絕對無私是做不到的。

孟子這裏對萬章所說的話,雖然不是明白說出來,但他的含義是,聖人盡管是聖人,難道聖人連點親情都沒有嗎?沒有親情的人,也就不能叫做聖人了。他說,舜自己做了皇帝,而讓親弟弟在那裏當一個普通老百姓,甚至吃飯都成問題,這就不叫做親情吧!人總難免會帶一點親情囉。

孟子這番話,也是合情理的,萬章聽聽,也馬馬虎虎放過去了。倘使孟子是學生,萬章是老師的話,他一定會在孟子這份卷子上批“差強人意”四個字,給他六十二分吧!

可是萬章又問:“‘或曰放’者,何謂也?”有的記載說,舜是放逐了他的弟弟象,這又是怎麼一個說法呢?古代對於這個“放”字,是很嚴重看待的。

孟子的解釋,隻能說是孟子的解釋,因為除此之外,在別處尚未見到過這樣的記載。孟子說:所以會有“放”字的記載,是因為知道他這位弟弟,不夠資格做一個小國的領袖,不能做地方首長,所以另外派了一個人,等於現代的副市長,或秘書長之類的人,去掌握實權,推行地方行政,管理財政稅收。所以曆史上記載了這個“放”字,因為舜是聖人,雖然是維護弟弟,可也是教育弟弟,絕不能糊弄老百姓。他愛弟弟,也愛老百姓,所以把弟弟放得不太遠,便於親近,要他弟弟每個月親送貢稅來,使兄弟常見麵。

《萬章》這一篇,一開頭就討論堯舜的許多問題,一直到此為止,處處對上古聖賢懷疑,對孟子所推倡的堯舜之道,提出問題,對堯舜本身的問題,也有所懷疑,非常有趣,但還沒有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