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揚鑣:往上扯馬嚼子,驅馬前進。原指把道路按直行線一分為二,各走屬於自己統轄的路,分路前進。後用來比喻按照不同的目標或誌趣各奔前程,各幹各的事。

南北朝的時候,北魏有一個名叫元齊的人,他很有才能,屢建功勳。皇帝非常敬重他,封他為河間公。

元齊有一個兒子叫元誌。他聰慧過人,飽讀詩書,是一個有才華但又很驕傲的年輕人。孝文帝很賞識他,任命他為洛陽令。

不久以後,孝文帝采納了禦史中尉李彪的建議,把都城從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東)搬遷到洛陽。這樣一來,洛陽令成了“京兆尹”(官名,相當於今日首都的市長)。

在洛陽,元誌仗著自己的才能,對朝廷中某些學問不高的達官貴族,很不放在眼裏。有一次,元誌出外遊玩,正巧李彪的馬車從對麵飛快地駛來。照理,元誌官職比李彪小,應該給李彪讓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讓路。李彪見他這樣目中無人,當眾責問元誌:“我是禦史中尉,官職比你大多了,你為什麼不給我讓路?”元誌並不買李彪的賬,說:“我是洛陽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過是一個洛陽的住戶,哪裏有地方官給住戶讓路的道理呢?”他們兩個互不相讓,爭吵了起來。於是他們到孝文帝那裏評理。李彪說,他是“禦史中尉”,洛陽的一個地方官怎敢同他對抗,不肯讓道。元誌說,他是國都所在地的長官,住在洛陽的人都編在他主管的戶籍裏,不能像普通的地方官一樣向一個禦史中尉讓道。

孝文帝聽了他們的爭論,覺得他們各有各的道理,不能訓斥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便笑著說:“洛陽是我的京城。我認為你們可以分開走,各走各的,不就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