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講 宮女閨怨 △一、宮女製度(1 / 2)

第五十三講 宮女閨怨 △一、宮女製度

明清皇宮的女性,主要有四個群體:後妃,乳保,女官,宮女。後妃是皇帝的妻妾,前麵已講。乳保是乳母和保姆。乳母主要是給皇子和公主喂奶的,就是奶母;保姆是照看、撫育幼年皇子和公主的。女官做管理工作,宮女為後宮雜役。她們入宮不易,是經過挑選的。以上四種人,宮女數量,多得驚人。如唐朝,“唐太宗乃有唐令主,觀其一次遣發宮人已及三千,則其餘更有數千人可知”(《清聖祖實錄》卷一百四十四)。唐開元年間,宮女多達四萬。(《嘯亭雜錄》卷十)明朝宮女,康熙帝聽故明老太監說:明季宮女至九千人,飯食不能遍及,日有餓死者。(《清聖祖實錄》卷二百四十)明朝宮女數字,無法準確統計。如嘉靖朝,九次選入宮女三千餘人。

明宮廷畫家繪《成化帝元宵行樂圖》,表現明憲宗朱見深與宮中女子、兒童元宵節遊樂場景

到隆慶元年(1567年),禦史王得春、淩儒疏稱:“先帝選取宮人,所積不下數千餘人。”結果,不報。(《明穆宗實錄》卷九)到晚明,崇禎朝中書舍人陳龍正說:“宮女動以千計,多或至萬。”(《幾亭全書》)她們從入宮到出宮,是怎樣的情景呢?

宮女地位低下、時有自殺事件發生,圖為清末待選入宮的女孩

挑選明朝挑選宮女,在全天下範圍。如洪武十四年(1381年),下令從蘇州、鬆江、嘉興、湖州等府及浙、贛兩省,選民間13到19歲之間未婚的女子以備宮女,選30到40歲之間沒有丈夫的婦女以充女官。清朝不同,規定:“每三歲選八旗秀女,戶部主之;每歲選內務府屬旗秀女,內務府主之。”(《清史稿·後妃傳》卷二百十四)這裏需要區分:每三年一次八旗選的是秀女,主要為妃嬪、貴人等,有的也為宗室子弟選福晉;每年一次內務府屬旗選的,官書也稱秀女,實際是使女(後來也稱宮女),她們主要從事服侍、灑掃、雜役等粗活。內務府包衣三旗,主要是清皇室的奴仆,或罪犯留在旗內的,其家屬稱“辛者庫”,被認為是低賤的人。所以,八旗秀女和內務府三旗宮女,其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是不同的。《宮女談往錄》記載,女孩子長到十三四歲,內務府就要按冊子送交宮裏當差了,這是當奴才應當孝敬的差事。有的人家希望女孩子出去見見世麵:一來,每月能掙幾兩銀子,家裏又能按時按節得到賞錢;二來,女孩子學點規矩,在宮裏調理出來的,圖個好名聲,借此往高枝上攀,找個好婆家;三來,真要是嫁個頭等侍衛之類的,再有人一提拔,不幾年也許就發跡了。

培訓秀女和宮女被選入宮後,要進行培訓。宮女的培訓內容:一是文化,每天以一小時寫字及讀書,次日有宮人考查;二是女紅,教以刺繡等活計;三是灑掃等雜役活;四是教宮裏的禮儀和規矩。不合格的出宮,依次遞補。一年後,俊優者侍後妃起居,次者為尚衣、尚飾,再次者做雜役。各有所守,絕不紊亂。出宮之後,任擇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