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係》(11)(1 / 1)

“我哪敢,現在老師越來越精明了,冒名頂替,罪加一等。”

大二的那段時間,對我來說最重要的事就是讀詩和寫詩。

其實在大一時,當我認為那些功課對人生並無多大裨益的時候,我的注意力就開始轉向創作。那時候我迷戀的是小說。其中最迷戀的是蘇童的小說。他的《井中男孩》等成長類的小說我重複著看,我著迷於他的敘事格調,著迷於他營造的與現實若即若離的氛圍,並且認為把這些青春碎片記錄下來應該是我這個年齡最應該做的事。很多個晚上我都在閱覽室裏邊看期刊邊寫小說,對於在一旁認真做功課的同學,我很痛心疾首,覺得他們不務正業。我寫好幾篇小說,那時候還沒有電腦,完全手寫在筆記本上,然後抄正在方格紙上,往一些知名雜誌社投稿。隨著一篇一篇小說被郵差送出去,如石沉大海,杳無音信,高昂的熱情便漸漸消磨,我再也沒有搞個一兩萬字小說的動力了。於是到了大二,我的興趣轉向詩歌。這玩意兒不是苦力活,但照樣能排泄力比多,是個折中的選擇。

現在看來,那時候對文字如此迷戀,真正的原因是文學是個精神避難所。現實中無法找到的自尊,在文字會魔術般變出來;想要逃避無奈,文學為你編個繭子。

兀凱歌第一次跟我談詩,是無意中翻看了我的筆記本。那裏麵沒有多少筆記,斷斷續續的都是詩,有的成首,有的隻是一兩個殘句,我寫詩完全是從情緒入手,很容易寫成殘詩。我有些難堪,因為詩歌裏記錄的是內心的羞恥部分,給不認識的讀者看可以,但給熟人看,就有點難堪。

“你的詩比你的人內向。”他自信地微笑道。

我點了點頭。

“你也喜歡寫詩?”

就像問“你也喜歡手淫”一樣,寫詩可不是什麼時髦的玩意兒,我們中文係真正喜歡文學的人可不多,我寫詩純粹是偷偷摸摸的。

他點了點頭,道:“這麼跟你說吧,我要是還呆在學校,下一任文學社社長就非我莫屬。”

“我的詩寫得怎麼樣?”確實,還沒有任何一個人評價過我的詩。

(本章完)